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一、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指挥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汽车吊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汽车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固定吊载运人员。
6、汽车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汽车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8、严禁使用汽车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马自达6雨刷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固定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固定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14、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
15、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忽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8、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二、汽车吊使用注意事项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4、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
瑞风s5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5、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6、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敞篷跑车
7、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项目部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睛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加厚垫木调低,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9、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如需超过78度,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起吊。
10、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11、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12、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3、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4、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5、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西安二手车出售信息
16、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17、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18、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
成都汽车(4)绑扎的牢固性。
重庆汽车之家报价19、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