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篇一」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的安排车辆维修,减小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按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月按 车号轮转每台车有四个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例保,例保内容:发动机及各种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情况。检查调整皮带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航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巡视全车灯光、轮胎、吹空滤、打黄油,调整制动并检查蹄片磨损情况等。
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13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燃油滤清、油水分离内放水、储气筒排气。
4、车辆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却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维修。
新款桑塔纳5、每天维修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车辆的保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由维修人员为您提供的强制保养。另一方面就是车主司机作的一些日常保养,车辆的正常保养关系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司机的安全。若保养或使用不当会引发车辆故障,带来安全隐患。所以除了按时进行强制保养外,还应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有益于车辆的“健康”。才能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一、发动机油量检查
二、发动机冷却液液面检查
三、脚制动、手制动的检查
四、离合器总泵液面的检查
五、蓄电池的保养检查
六、轮胎的检查
宝石捷七、皮带的检查
八、空气滤清器的检查
九、燃油滤清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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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润滑部体点的检查
汽车保养、车辆更换周期(KM)
1、发动机部分
传动三角皮带 4万 检查必须时更换机油及滤清器1万~1.3万
防冻液2年
燃油滤清器1万~1.3万
空气滤清器1万~1.3万 每1500KM吹空滤一次。
燃油箱2年冲洗,放出沉淀物。
燃油软管2年冲洗,放出沉淀物。
2、底盘及车身部分
制动刹片,每5000KM检查
制动液 2年
动力转向油液2年
变速箱油 年
差速器油 年
轮胎花纹深度不小于 mm
离合器摩擦片1万KM检查,换铆钉深度不小于0.3mm
3、电器及其他附件
蓄电池每周检查补充电并液,液面高出极板10~15mm通气孔畅通。
起动机8万KM解体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发动机8万KM解体检查,更换损坏部件。奥迪q5多少
空调机干燥罐8万KM解体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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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篇二」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
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
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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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