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现状、成因及侦查对策汽车合格证图片
【摘要】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在系列侵财类案件中盗窃机动车的案件越来越突出。成为侵害公民财产的一大毒瘤。因此,加强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查,严厉打击盗窃机动车犯罪活动,已成为侦破侵财类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盗窃机动车现状成因特点侦查对策
一、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含义
机动车,是指具有机械性能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早期的机动车是指摩托车,因为摩托车是人们最早使用于生活、生产等社会活动,数量最多、用途最广、使用最普遍的一种交通运输工具。涉车犯罪,特指盗窃、抢劫、销赃机动车的犯罪案件。在盗窃机动车辆案件中,又大体分为盗窃汽车案件和盗窃摩托车案件。
二、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现状及成因
(一)现状
长城汽车h2随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发展和日益普及,汽车等交通工具成为犯罪对象的情况越来越多,特别是偷开、
盗窃汽车的现象更为突出。据1998年有关资料表明,全球每年有300万辆汽车被盗。法国1987年被盗汽车20万辆,1992年增至近30万辆。而我国1993年对广州、深圳、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八市统计,共盗窃机动车辆20706辆。但目前,盗窃汽车还在急剧上升。据2004年的有关资料表明,全球每年被盗汽车数量多达几千万辆。目前汽车失窃案发最多的是美国,每年有150万辆,即每隔20秒就有一辆车被盗;香港每年也有4000辆高级轿车失窃。从国内情况看,近几年盗窃机动车案件也是不断增多的,目前全国每年发生盗窃案件10万多起,平均每天被盗300多辆。仅2004年一年,北京市被盗机动车就达7000余辆,约占全市机动车总数的5%。被盗
车辆多为桑塔纳、捷达王、微型面包车等。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每天都要接到10余件机动车被盗的警情;广东东莞市机动车被盗案件也超过了7000多次,机动车失窃案占全年整个刑事案件的36%,经济损失约2亿元;而上海的形势也不容乐观,2005年一年机动车被盗案件已达到4000多起。随着近几年私家车的普及,汽车被盗案总体都呈上升趋势。汽车被盗案,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人关注,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原因
1、机动车数量的剧增。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百姓购买力明显增强,数量庞大的机动车客观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作案目标。
2、机动车停放管理混乱。在鹤山市2011年1至5月份被盗的机动车当中,90%是停放在路边无人管理的路边、小区、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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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车主防盗意识落后。有相当一部分车主,特别是旧车的车主认为:偷车贼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所以对车辆防盗的意识差,夜间车辆乱停乱放,极少车有防盗装置,锁车仅仅靠车门上的锁,这些都为盗车嫌疑人实施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4、机动车防盗方法简单。被盗车当中,部分车辆使用了电子报警装置。由于电子防盗锁投放市场的时间较长,而该产品的防盗技术水平在近几年内却没有提高,而盗车贼对这种电子锁的结构和拆除方法已了如指掌,因此就造成了使用这种电子锁的汽车出现屡屡被盗的现象。
另外主观方面,机动车盗窃案件易于销赃是其多发的诱因;对机动车盗窃案件的打击不力则是这类案件高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三、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特点
(一)大多有预谋活动,作案时间短,逃离现场快
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大多了解机动车的内部构造,并且在作案前都有预谋过程,如案前预备作案工具,确定逃跑方向,选择藏赃地点,物买主,再潜入作案区域,寻作案目标,等待时机,伺机
作案。[3]由于犯罪行为人在案前准备了专门的作案工具,掌握了开锁盗车技能,所以,一旦选择作案目标,在几分钟内即可完成一部车的开锁和点火程序盗车逃离现场,而现场上,除地面可能发现车辆停放的轮胎痕迹外,一般情况下,很少发现有其他痕迹,这给现场勘查人员的采痕取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团伙作案突出
为达到顺利销赃和逃避侦查、打击的目的,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单个作案的很少,一般都是团伙作案。团伙成员中,分工明确,有专门踩点的,有专门开锁盗车的,有专门负责销赃的,基本上形成了盗窃、藏匿、运输、改装、销赃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三)连续作案,犯罪手法带有习惯性
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大多连续作案,并在一定范围内流窜作案,犯罪行为人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常被高额利润所引诱,往往连续多次实施犯罪。同时为了逃避打击,盗车行为人一般在其熟悉的区域范围内,呈跳跃式的流窜作案。在被盗车辆上所遗留的痕迹、物证上往往能反映出犯罪行为人的职业特征、技术水平、作案手段。
(四)有赃车可查
大众新领域从侦查角度说,盗窃机动车案件最有利的条件是有赃车可查。每辆机动车的车型、车号、发动机号都具有特定性。不管犯罪行为人盗窃哪种车,赃车就把他与犯罪案件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可供侦查人员查寻的线索和证据。犯罪行为人盗车后必然销赃,购买赃车的人购车后要开车上路,这就为侦破盗车案件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在我国购买、使用机动车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赃车在办理落户手续及牌照、年检、行驶、修理、停放等诸多环节中随时可能被发现。
(五)甲地作案、乙地销赃,流窜作案突出
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都不在作案地销赃,而是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在异地销赃,并且销赃速度很快。有的在作案前就在异地联系好买主,了解买主所需机动车类型,谈好价钱,再盗窃车辆;有的作案后迅速逃离作案地,然后再将盗来的车进行改装或重新喷漆,变造车牌证及购车证明等证件异地进行销赃。在我市侦破的廖唐清盗车团伙案件中该团伙成员凭着老乡关系纠合起来,在我省各地流窜作案。甲地打击厉害就往乙地,选择的居住地点都是人员情况复杂的出租房,即使在同一城市作案也是频繁变换居住地点。
(六)从盗窃机动车发案的时间和地点上看,行窃地点多为光线昏暗、行人稀少的偏僻处
这些地点停放的车辆很容易成为盗贼的猎物;行窃时间多在凌晨4时左右这段时间,人们睡意较浓,不易惊醒,巡查保安人员这时也比较困乏,警惕性降低,防范工作相对薄弱。
四、防范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对策
对于机动车被盗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以防为主,打防并举。
(一)切实加强防范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教育广大车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传授一些基本的防范方法和技能,主动在机动车上安装报警装置、配备防盗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室内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在商业中心及小区建立停车场,可以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增强防范能力。这样不仅能有效防范机动车被盗案件,而且也能为日益增长的私家汽车防范工作做好准备,作到未雨绸缪。
深惠沿海高速(二)要加强对机动车修理行业的阵地控制
犯罪嫌疑人盗窃机动车后,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机动车修理店进行改装后运输销赃。因此必须加强对机动车修理点等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凡是发现案犯更改发动机号、车架号,改变车身、颜、或者是改装赃车,购销赃车零部件的业主和有关人员,必须严厉进行查处。该取缔的一律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手软。刑侦部门要注意在机动车修理店等相关行业场所物建阵地控制特情和情报特情,特别要加强高质量专案特情的物建使用,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和行踪,争取主动,一网打尽。
(三)完善机动车查询系统建设
一般而言,赃车大多是无牌无证或者假牌车辆,杜绝这类车上路,就堵塞了赃车流向社会。因此交警部门和各派出所要积极争取基层组织的配合,组织责任区民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有证无证机动车的底数和车主的基本情况,并对无牌无证的车辆开展全面的、彻底的整治,发现无牌无证机动车要坚决予以查扣,对于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要追根朔源,顺藤摸瓜,严厉打击盗窃机动车的团伙,彻底铲除机动车销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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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时组织反盗窃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
从已破获的案件看,犯罪分子盗窃机动车后,很多都是将机动车销往外地或者农村,基本没有留下自己使用的。因此侦破机动车盗窃案件必须打破地域界限,加强本单位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互通情报。刑侦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侦破会战,派出所要充分发动众,提供机动车盗窃犯罪线索,对于查证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奖励,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追回一批赃车,严厉打击机动车盗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