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方案1、维修出厂合格制度
1.1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不准出厂。
1.2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1.3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lv自行车售价20万
1.4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1.5维修单位必须取得合法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和总检验员章一起由总检验员保管。
1.6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1.7总检验员必须按规范,如实填写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上要求填写的内容,并签章生效,并保管好存档联。
1.8《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严格按照运管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给未经本厂维修或维修不合格的车辆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违者必究。
1.9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2、质量保证期
2.1预防性保证期
2.1.1完善维修车辆管理、监督、检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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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加尼2.1.2建立健全企业及业户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2.1.3组织维修车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并对从业人员搞好阶段性考核。
进口丰田越野车大全2.2实质性的保证期
2.2.1★维修车辆时保证质量,车辆维修完工,车出厂后,按《xxxx 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实行质量保期制度,保修期为:
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或90天内
车辆二级修护:1500公里或15天
车辆一级维护:300公里或3天
车辆小修:700公里或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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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维修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2.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2.3返修项目质量保证期(转诊制度)
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应从返修竣工出厂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同时,在质量保证期内,同一故障两次都没有修好的车辆,由所在修配厂负责“转诊”将期转到其他修配厂或上一类修配厂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3.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3.2质量机构职能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万丰商务车(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4具体管理制度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相关标准,及汽车制造厂的有关维修技术要求。坚持执行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的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是本厂生存的基础。
3.4.2建立健全本厂内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建立技术、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考核制度及指标。推行由各部门、车间、班组全员参与,车辆维修在进厂、过程、竣工、检测、抽检、反馈等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3.4.3厂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及时质量部门及总检验员对在修车辆进行质量抽查,每月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技术质量会议,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解决技术难题、掌握质量动态、以确保维修质量。
3.4.4在汽车维修中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检验人员要熟悉掌握现代检测仪器的使用,要逐步淘汰落后的维修办法,以提高本厂的维修质量和生产效益。
3.4.5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在汽车维修中才哦股的零配件
、原材料、燃润料等,必须符合维修技术质量标准,严禁采购、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3.4.6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车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3.4.7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总检验员负责保管和签发,合
格证必须严格按照运管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给未经本厂维修或维修不合格的车辆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违者必究。
3.4.8对一般性维修质量问题,不影响车辆出厂日期的,由生产部门会同质检部门及时处理,并报告厂部,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分管行长负责查明事故元以内,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4.9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3.4.10配件、设备的管理按有关的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