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一、 任务来源
根据“汽标客字(2006)第04号”《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6年4月就开始着手《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研究,并于2007年11月正式被批准列入2007年度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计划编号为20071470-T-303。
本标准由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持制定,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务实)参加编制。
二、 目的和意义
噪声被视为现代社会的三大公害之一,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汽车的问世加剧
了噪声问题的严峻,汽车车外噪声在很大程度上对外部环境产生影响,而车内噪声则对乘客舒适性和汽车的安全行驶产生影响,车内噪声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并成为评判客车舒适性的重要参数。出于对车外环境保护的需要,国内外对车外噪声有严格的限制标准,而对车内噪声尚没有此类严格的标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可以说绝大多数人的出行都还得依靠各种各样的客车。因此,为了提高客车乘坐的舒适性和运行的安全性,保护驾、乘人员的身心健康,有必要建立起更为符合实际,更科学的客车车内噪声标准体系,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同时对企业研究采用降低车内噪声的新技术,推动客车行业技术进步,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 编制原则
1、 首先保证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能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2、 编写内容要切合实际,要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
3、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0及GB/T 20000.2-2002的要求进行编写。
四、 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世界各国对汽车噪声认识都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对于车内噪声,我国最早在GB 1496-1979中提出了匀速行驶车内噪声的测试方法,但没有给出限值;GB/T 13094-1991中要求“客车以50km/h匀速行驶时,车内允许最大噪声:城市客车、长途客车与团体客车按GB 1495的规定;大于11t(包括等于11t)的客车:对汽油车不超过86dB(A);柴油车:发动机前置的不超过88 dB(A),后置的不超过89 dB(A)”,但未提出试验方法;在1998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1997)汽车首保会帮忙洗车吗中将客车车内噪声上升为强制性标准,规定车内噪声级不大于82 dB(A),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声级应不大于90dB(A)的要求。在2002年12月1日,我国提出了《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GB/T 18697-2002),它等效采用ISO 5128:1980。此标准适用于所有的M类和N类汽车,提出了车内噪声测试的三种方法:匀速行驶噪声(车速60km/h~120km/h)、加速行驶噪声和车辆定置噪声(发动机低速空转;将油门尽可能地完全打开,使发动机加速到高速空转,并在此位置上保持至少保定交通网5s),但对客车而言针对性不够,未反映各类客车行驶工况特征,同时,这个标准仅提出了测试方法,也没有提出国家强制性的车内噪声限值。而2004年推出的修订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帝豪ec7-rv报价GB 7258-2004)中,只规定了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声级≤
90dB(A),以及客车车内匀速(50km/h)噪声≤79dB(A)。测试方法与GB/T18697-2002相同,但未能在测试方法中反映各类客车行驶工况的特征。
除了上述国家标准之外,交通部客车等级评定标准JT/T 325-2006中,按客车大小和等级的不同,规定客车车内匀速(50km/h)噪声≤66dB(A)~79dB(A);建设部城市客车等级评定标准《城市客车分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中(华晨宝马523iCJ/T 162-2002,该标准正在修订中),按城市客车大小、用途和等级的不同,规定城市客车车内匀速(50km/h)噪声≤68dB(A)~82dB(A);另外,由于现行国内标准的局限性,国内客车企业在企业标准中也相应建立了内部的车内噪声标准,作为自身产品质量的衡量指标。但这些标准中也同样未能在测试方法中反映各类客车行驶工况的特征。
由于国内现行标准中规定的测试方法均未能考虑各类客车的行驶工况特征,基本都以50km/h匀速行驶的车内噪声作为衡量尺度,不能更准确的反映由于道路条件改善促使车速大幅度提升及实际行驶工况特点带来的车内噪声水平,因此有必要研究制定本标准。
从用途上来区分,客车主要分成两大类:城市客车和非城市客车(包括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等)。而这两大类客车,在车辆布置、车身结构、车内装饰、行驶道路、运行工况等方
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于非城市客车,现行车内噪声测试方法中,车速为50km/h,速度太低,不是其通常的行驶工况。而对于城市客车,采用50km/h匀速行驶工况试验不能反映其频繁起步换档加速的主要运行工况特征。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两大类客车分别提出能反映其行驶工况特征的车内噪声测试方法及相应限值。
1 测试方法的确定
1.1 非城市客车车内噪声测试方法的确定
对于非城市客车,随着近年来我国道路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的大量增加,非城市客车通常的运行速度多为80km/h~90km/h。同时,这一车速变化不大的运行工况也是其主要,长时间的运行工况。因此,标准选取这一工况进行车内噪声测试,并把它作为反映非城市客车车内噪声水平的运行工况。即对非城市客车,仍然确定匀速行驶工况为测试工况,而把现行车内噪声测试方法中的50km/h匀速行驶车速提高到90km/h或80%最高车速(取较小值)。
1.2 城市客车车内噪声测试方法的确定
对于城市客车,现行车内噪声测试方法中的50km/h匀速行驶不是其主要运行工况。这类车型运行工况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不断的起步换档、加速、减速和怠速的过程,对照QC/T 759-车牌号查违章>标志敞篷车308cc2006《汽车用城市运转循环》中城市客车运转循环图(图1)和车辆换档特征曲线图(图2),通过调查发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2档、3档油门全开加速工况是其主要且重要发出较大车内噪声的工况。因此,标准中对于手动挡的城市客车,车内噪声测试方法选取2档15km/h和3档35km/h油门全开加速工况作为测试工况,并选取这两种工况下所产生车内噪声的平均值来反映该车的车内噪声水平;而对于自动档的城市客车,则选择10km/h-50km/h全油门加速工况来作为该车车内噪声的测试工况。
2 噪声限值确定的原则
2.1 区分各类不同车型
依据GB/T 3730.1-2001规定,客车属商用车类,包括M2、M3两大类;本标准将适用范围界定为M2、M3类客车。
不同类型的客车,在车辆布置、车身结构、车内装饰、行驶道路、运行工况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应该分别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法和相应限值。在本标准中,依据GB/T 373
0.1-2001,按照客车用途,把其分为城市客车和非城市客车(包括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等)两大类。
2.2 区分发动机的布置方式
对于客车而言,发动机的布置位置直接影响其车内噪声声场的分布,并导致车内噪声控制工作的难度不同。因此针对发动机的不同布置位置有必要分别制定相应的车内噪声限值。需要指出的是,在限值的制定中,考虑到中置发动机对乘客区的噪声贡献值更大,故把中置发动机规划到后置发动机一类。
2.3 区分不同的噪声分布区域
我们把客车车内噪声分布场分为驾驶员工作区和乘客区。由于工作关系,一般驾驶员比乘客处在车内噪声环境下的时间更长,车内噪声对其的身心损害更大;更重要的是驾驶员掌握方向盘,还可能由此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对驾驶员工作区的车内噪声限值相对更为严格。
3 噪声数据的采集和分析
本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车型应用其对应的测试方法,尽可能增加样本,通过试验,采集客车车内噪声数据并分析,是制定限值前的主要工作。我们结合在部分骨干客车厂家和试验场采集到的数据并分析后制定以下的限值标准:
车辆种类 | 车内噪声声压级限值dB(A) | ||
城市客车 | 前置发动机 | 驾驶区 | 86 |
乘客区 | 86 | ||
后(中)置发动机 | 驾驶区 | 78 | |
乘客区 | 84 | ||
非城市客车 | 前置发动机 | 驾驶区 | 76 |
乘客区 | 76 | ||
后(中)置发动机 | 驾驶区 | 72 | |
乘客区 | 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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