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7.2-2002 (2002-12-20发布,2003-05-01实施)
前   言
  GB/T 5137《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第4部分:太阳能透射比测定方法。
  本部分为GB/T 5137的第2部分。车辆在外地违章
  GB/T 5137的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3537:1999《道路车辆 安全玻璃材料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英文版)。
  本部分与该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定义”部分;
  ——将“破碎后的可视性试验”中冲击点的位置及示意图,改为与GB 9656-2003相一致。
  本部分代替GB/T 5137.2—1996《汽车安全玻璃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GB/T 5137.2—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4.透射比试验”改为“4.可见光透射比试验”;
  ——4.1可见光透射比试验目的改为:“测定安全玻璃是否具有一定的可见光透射比”;
qq自动挡  ——5.1副像偏离试验的试验目的改为:“测定主像与副像间的角偏离”;
  ——将“7.破碎后的能见度试验目的改为“7.破碎后的可视性试验”;
  ——7.4.3中冲击点的位置及示意图保持与GB 9656-2002相一致;
  ——将“9.反射比试验”改为“9.可见光反射比试验”; 泉州逍客车祸
  本部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乐、韩松、陈峥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37.2—1985、GB/T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1 范围
  GB/T 5137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以下简称“安全玻璃”)。这种安全玻璃包括各种类型的玻璃加工成的或玻璃与其他材料组合成的玻璃制品。
2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20play车队℃±5
  b) 压力:8.60×104Pa~1.06×105Pa;
  c) 相对湿度:40%~80%。up汽车
3 试验应用条件
  对某些类型的安全玻璃而言,如果试验结果可以根据其某些已知的性能所预测,则无须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试验。
4 可见光透射比试验比
4.1 试验目的
  测定安全玻璃是否具有一定的可见光透射比。
4.2 试样
  应使用制品或试验片,试验片可以从制品上相应试验区域切取。
4.3 仪器
4.3.1 光源:白炽灯,其灯丝包含在1.5mm×1.5mm×3mm的平行六面体内。加于灯丝两端的电压应使温为2856K±50K,该电压稳定在±0.1%内。用来测量电压的仪表应有相应的精度。
4.3.2 光学系统:(见图1)由焦距f不小于500mm并经过差校正的两个透镜L1和L2组成。透镜的净口径不超过f/20。透镜L1与光源之间的距离应能调节,以便获得基本平行的光束。在离透镜L1 100mm±50mm处远离光源的一侧装一光阑A1,把光束的直径限制在7
mm±1mm内。第二个光阑A2,应放在与L1具有相同性能的透镜L2前,光源的成像应位于接受器的中心。第三个光阑A3,其直径稍大于光源像最大尺寸的横断面,应放在接受器前,以避免由试样产生的散射光落到接受器上。测量点应位于光束中心。
图1 可见光透射比τr的测定
4.3.3 测量装置:接受器的相对光谱灵敏度应与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标准规定的白昼视觉光度接受器的相对光谱灵敏度基本一致。接受器的敏感表面应用散射介质覆盖,并且至少应是光源像最大尺寸横断面的两倍。若使用积分球,则球的孔截面至少应为光源像最大尺寸横断面的两倍。
  接受器及配套指示仪器的线性应等于或在满刻度的±2%内或在读数量程的±10%之内,选择小值。
4.4 试验程序
4.4.1 试样放入光路前,调整接受器显示仪表指示值至100分度。在没有光照射到接受器上时,指示值为0。
4.4.2 把试样放入光阑A1和A2之间,调整试样方位,使光束的入射角等于0°±5°。
4.4.3 测定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对每一个测量点读取显示仪表的指示值n,可见光透射比τr等于n/100。
4.5 结果表达
  按上述方法,可见光透射比τr应以试样上任意一点的测定值表示。
4.6 替换方式
  只要满足4.3.3条规定,可采用给出相同可见光透射比结果的其他方法。
5 副像偏离试验
5.1 试验目的
  测定主像与副像间的角偏差。
5.2 试样
  前风窗玻璃制品。
5.3 应用范围
  可采用两种试验方法:
  ——靶试验
  ——准直望远镜试验
  这些试验根据情况可用于产品的认可、质量控制及产品鉴定。
5.4 靶试验
5.4.1 仪器及使用器具
  a) 靶式光源仪:由约300mm×300 mm×l50mm的光盒制成,其前面蒙有不透明黑纸或涂有无光泽黑漆的玻璃制成的靶,光盒内使用合适的光源照明,内表面涂无光泽白漆。
  b) 靶:见图2。
  c) 试样支架:可将试样以实车安装角安放并可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转动和移动。
  d) 暗室或暗处:为了容易看到副像的存在,将仪器设置在暗室或暗处。
图2 靶式光源仪示意图
图2中,D由公式(1)得出:
D=1000xtgη……………………………………(1)
  式中:
  D——光斑外缘的一点到环内侧最近的一点之间的距离,mm;
  x——试样与靶间距离(不小于7 m),m; .
45万  η——副像偏离的极限值,分。
5.4.2 试验程序
  按图3设置试样。将试样在水平方向回转,保证被测点的水平切线与观察方向基本垂直,并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移动,以观察整个试验区域,见图4。应透过试样进行观察,也可使用单筒望远镜进行观察。
5.4.3 结果表达
  确定位于靶式光源仪中央的光斑的副像是否超过与圆环内缘相切的点,即:是否超过极限值η。
图3 仪器的设置
图4 靶式光源仪观察示例
5.5 准直望远镜试验
5.5.1 仪器及使用器具
  a) 准直望远镜仪:由准直镜和望远镜组成,可以按图5建立,也可以使用任何等效的光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