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交委《奉贤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6.02.22
【字 号】沪奉府办[2006]12号
【施行日期】2006.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交委《奉贤区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沪奉府办[2006]12号)
宜宾交警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已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转发,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奉贤区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
  为加强本区道路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缓解本区道路停车压力,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确立和监管规定》及市建交委等六部门的《关于
下发<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本区城镇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库)、机动车道路停车的建设、使用及相关的行业管理。
  二、道路停车管理部门和职责
  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的管理工作。公安奉贤分局按照规定职责,协同实施本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的管理工作。奉贤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奉贤区市政公路管理署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路政管理工作。
  (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职责:负责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的管理,主要包括指导、督促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道路机动车停车的设置、调整意见;对道路机动车停车违反《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等。
  (二)公安奉贤分局职责: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状况,提出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方案及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调整方案;按照道路机动车停车设置方案划定道路机动车停车的可供泊位及标线;设置停车标志牌;对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在规定时间段内准许停车但不收停车费的路段的管理等。
  (三)区城市交通管理署职责: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具体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对协管单位的管理;道路停车费的收取和使用的管理;编制道路机动车停车费收支预算并上报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委托,对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内违反收费规定的停车行为的行政执法等。
  (四)区市政公路管理署职责: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路政管理,掌握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对路网功能和道路养护等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设置道路机动车停车场路段的隔离栅等相关的标志设置进行布设管理。
汽车只家  三、帕萨特保养费用价格表及周期道路机动车停车委托管理
  本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的管理,采用招聘协管员,实施委托管理。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应与确定的协管单位签订《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对违反委托管理协议或者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协管单位,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可报请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按协议规定终止委托,另行确定协管单位。新santana
  四、道路机动车停车场设置原则
轿车美容  (一)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应与道路状况、区域停放车辆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
  (二)在中心城区内通行公交车的主要道路,原则上不设置道路机动车停车场。
  五、进口索兰托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方式
  道路机动车停车采取计时方式和分时段收取停车费。
  六、收费管理
  道路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支出由区财政根据
预算批准核拨。
  七、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和管理
  (一)在道路机动车停车场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库)标志牌和车辆停放规则,公布监督电话。
  (二)严格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三)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工作人员应佩戴服务牌证,佩证上岗服务。
  (四)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应加强对道路机动车停车场的停车管理、停车收费、付费停车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施行。
  本暂行办法自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起实施。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ΟΟ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