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责-
44岁的高某是房地产老板,在他别墅的车库里,已经拥有各类豪华轿车14辆。然而,在其劳斯莱斯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他才知道,该车的保险费19万余元竟被业务员私吞。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判决驳回高某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天津交通违章网710万买下劳斯莱斯幻影
高某是个名车发烧友,经常和妻子坐飞机到全国各地的车展上去淘宝。2007年5月,高某在成都看上了一款车型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版,价格是710万。
bz4x高某首付了213万,余款497万选择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同年5月20日,高某与某担保公司签订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服务协议,协议上约定:高向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497万,贷款期限为36个月。某担保公司为高的上述借款本息向银行提供担保。
同月,银行将这笔贷款划入了某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在上述款项中,扣除了146302.5元,并将该款项交给汽车销售公司,用于高某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费。
没有玻璃险他退保了
新车到手头一个月,是我最喜欢的时候。高某曾透露,对于新买的豪车,头一个月,基本上每天都会开一阵。
有一次,我们开车去合川一个河边吃饭,一辆拉着小石子的货车在卸货,石子掉下来,溅到玻璃上,把玻璃弄伤了。高某的司机说,他们到保险公司时,才知道自己的车辆没有买玻璃险。那一次,我们就自己花了几万元,把玻璃修复好了。
随后,高某到润泰创业汽车销售公司,要求增加玻璃险,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兰某负责。由于此前的保险公司无法办理玻璃险,高某注销了该份保单,准备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
蒋某是一个保险业务员,兰某与他交涉后,蒋某提出全额投保还要增加保险费109420元。也就是一共要19万多保费。随后,高某分3次,将该笔款项汇入了兰某的账户。广州本田凌派
蒋某随后代高某在另一家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办理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保险及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2008年1月,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单和发票,保费金额193805.25元。
高某称,2008年初,车子发生了交通事故,他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而对方却告知他已经退保了。
保险公司说,在2008年2月28日,由于高某仍未向公司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将蒋某交回的保险单及
发票予以了注销。
我们根本不知道已经退保了。昨天,高某的司机透露,此后他们从警方了解到,蒋某收取了这笔保险费后,擅自使用,无法归还。于是在2008年2月27日,蒋某冒用高某的名义,向保险公司办理了退保手续,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高某的。
起诉退还保险费
为此,高某把这家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退
还保险费。第三人某担保公司和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兰某均出庭。
一审时,高某说,某担保公司从银行的贷款中扣除了146302.5元,他向兰某的账户又汇入109420元,用于缴纳保险费用,共计255722.5元,要求保险公司全部退还。
其理由为:保险公司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退保手续,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退保手续需要本人亲自退保才行,蒋某不具备退保资格。
高某还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侵占保险费应当由保险公司依法追回,保险公司称未收到保险费用属于自身管理问题,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公司辩称,原告1个月内未缴纳保险费,公司于2008年2月注销了该保险,因此,不存在退保险费的问题。保险公司还称,蒋某并非公司员工,其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保险公司无关。
而第三方担保公司称,自己扣除该笔保险费后,将该笔款交
给了汽车销售公司兰某,由他办理该车的保险。兰某称,高某汇入他账户上的款项,已交付给了蒋某,并由蒋某办理车辆保险。
新车丰田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购买劳斯莱斯轿车后,通过某担保公司缴纳该车保险费146302.5元,并存入兰某账户109420元用于缴纳车辆保险费。审理中,高某并无证据证明财产保险公司已收取了其缴纳的保险费255722.5元。同时,通过第三人某担保公司及兰某的陈述以及公安机关对蒋某的讯问内容,也不能证明保险公司收取了上述保险费。
据此,保险公司并未实际收到高向其缴纳的保险费,故其请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255722.5元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二审焦点:保险公司应不应当退还保险费
高某不服,向重庆市五中院提起上诉。特斯拉平板
火花塞积碳高某认为,担保公司代扣保险费后,却未履行代缴保险费义务,有过错;其二,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保费发票已开出,保险合同成立,而保险公司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行为无效;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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