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出口商品原对外报价为FOB净价200美元,现外商要求改
报FOBC2%价。为保持我方的净收入不变,试计算对外改报的FOBC2%价应为多少?(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解:FOBC2%=净价/(1-佣金率)=200/(1-2%=204.08美元
2、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FR马尼拉”术语出口一批仪器,买方
保的险别为一切险,“仓至仓”条款。我方将仪器用卡车由北京运到天津港发货,但在运输途中,卡车翻车,致使车上部分仪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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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该项损失应由卖方还是买方负责?为什么?(2)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答:(1)应由卖方负责。
奥迪a4报价因为在CFR条件下,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是卖方应负的责任,卖方应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
因为,是买方投保的一切险,卖方不是保险单的合法受益人,因此,卖方不能向蘖险公司提出索赔。而根据CFR条件,买方在货物装船前不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对风险不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也不会对买
方赔偿。
.3、简述汇付的含义及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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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交收款人。汇付方式可为了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
4、我国某公司与泰国一家公司洽商一批商品,我方原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CFR曼谷,后外商来电要求改报CFRC5%曼谷。为保持我方的净收入不变,试计算对外改报的CFRC5%曼谷价应是多少?
解:CFRC5%曼谷=净价/(1-佣金率)=1000/(1-5%)=1052.63美元答:对外应报的含佣价为1052.63美元
5、我方按CIF价格出口货物一批,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后向我方通知,拒绝付款。请分析:(1)买方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2)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3)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答:(1)买方的拒付不合理。因为,CIF术语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装运港船舷,本案例中,货物的风险责任已转移到买方,故买方应该付款买单。
(2)应该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如上述,货物的风险责任已转移至买方,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应该索赔。因为,货物已遭受全部损失,即使投保最低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也应该赔偿。
6、我国某出口货物的CIF净价为100美元/件,佣金率5%,试计算该货物的CIFC5%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解CIFC5%价=净价÷(1-佣金率)=100÷(1-5%)=105.26(美元/件)答:该货物的CIFC5%价105.26美元/件
7、我国A进出口公司向国外B商人询购核桃仁一批,之后,我方收到对方8月15日的发盘,发盘有效期至8月22日。我方于8月20日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降至5,600美元/吨,我方可以接受。”对方未作答复。8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完全接受你方8月15日发盘。”问:我方的接受能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我方8月20日复电已构成对对方8月15日来盘的还盘。该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告失效,因此,我方8月21号的接受已不具有效力
飞利浦电动车8、2006年,中国进出口商品总额为1.8万亿美元,其中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为3.6千亿美元,零部件、工业原材料等中间产品为6.4千亿美元,最终制成品为8.0千亿美元,试计算2006年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初级产品、中间产品、最终制成品的结构(各自的百分比重)。
9、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于7月22日以电传对外发盘销售缝纫机一批,并规定"限7月28日复到"。国外客户于7月29日复电至我方,称"你方来函接受,请备货"。我国该公司立即电告对方该接受有效,并催促其及时开证。恰逢国际市场行情发生变化,缝纫机的价格大幅下
降,外商于7月30日来电称其7月29日接受已逾期,属无效接受,拒绝开证。
问:(1)外商理由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8分)(2)我方该如何做?
答:1)外商理由不成立,合同应该成立。因为对于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立即表示接受有效,则接受仍然有效。本案例中外商7月29日来函确实属于逾期接受,但是我方已经电告对方接受有效,则合同成立。外商则不可以单方面撤销已经成立的合同。(2)我方应该与外商进行磋商,达成协议,要求对方及时开证。协商不成可以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如果对方缺乏诚意,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或仲裁10、结合非关税措施内容,论述对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出口商品“包装不合格问题”论的应对策略
答:结合非关税措施,观点正确,论述合理即可。论述方向可以根据自己知识面了解程度来定
11、我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商按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 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数量为6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8月份装运。我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英商。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英商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英商寄来的货物在London港的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电汇给英商。另外,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现该批货物受到了严重的浸湿,已经部分发霉。经查实该浸湿发生在装上船后等待入舱平舱过程中,我方认为此
合同是按照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成交的,英商应该负责到平舱完成,因此要求英商赔偿浸湿损失。英商是否该赔偿?为什么?我方是否该支付英商提出的款项?为什么?
答:1、我方要求英方赔偿浸湿损失,英方应当赔偿。
应为FOB术语风险的划分界限是货船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此浸湿发生在装船后等待入仓平仓的过程中,为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所以此损失应有卖方承担,即英方承担。2、我方不应该支付装船费和平仓费。根据FOB的变形FOB(Trimmed)可知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仓费在内的装船费。
点评:贸易术语的风险的划分界限和各贸易术语的买方、卖方的义务和责任,是学习贸易术语需要掌握的基本的知识,本题考核的是基本的知识。贸易术语的相关知识是重点考核对象,每年必考,考生
对贸易术语相关的知识要做到,能够全面掌握,综合分析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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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简述共同海损的含义及其构成条件
highlander汉兰达答: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某些额外费用,这种损失和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避免产生的,而非主观臆测的;
(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