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购物场所
前言
GB/T 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I部分:总则;
— 第2部分:民用机场;
—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 第5部分:购物场所;
— 第6部分:医疗场所;
— 第7部分:运动场所;
—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dual—
恒驰汽车价格 第9部分:公园景点;
— 第10部分:街区;
本部分为GB/T 15566 的 第 5 部分。
深圳宝马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 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提 出 并 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中国商业联 合 会 、物 美商业集团、北京翠
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 邹 传 瑜、白殿一、李党会、曹德胜、高文仕、师占有、张亮、陈永权。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购物场所
范围
GB/ T 1 55 66的本部分规定了购物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购物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原
则与要求。
本部分 适 用 于 超市、百货店、摊位式市场和购物中心等购物场所设置的导向系统,也适用于附属于
其他零售业态(如百货店)或商业模式(如宾馆)的超市购物区。其他购物场所宜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 款 通 过 GB/T 155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5566. 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 则 与 要求第I部分:总则
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自、导向系统 要 素 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GB/T 15566.1和GB/T 2050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5566的本部分。
4 导向系统的构成
4. 1 根据导向系统的功能,购物场所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两个子系统构成:
交通导向系统;
— 购物导向系统。
根据商业设施经营特点,购物导向系统分为如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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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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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式市场;
购物中心。
4.2 购物场所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 位置标志;
— 导向标志;
— 平面示意图 ;
— 信息板;
-— 街区导向 图 ;
— 便携印刷品。
5 总则
5.1 购物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 1556
6.1中规定的通用原则与要求。导向系统中导向要
GB/T 15566.5-2007
素的设计应符合GB/T 20501的要求。导向要素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志,边长大于10 mm
的图形标志的形成应使用GB/T 10001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并应符合GB/T 20501. 1的要求;边长
3 mm-10 mm的图形标志应使用GB/T 17695中规定的标志。
5.2 购物场所导向系统为顾客提供购物和公共设施信息,其中购物信息应包括购物场所的位置信息、
商品信息。公共设施信息应包括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公用电话、楼梯、电梯、自动扶梯、自动坡道、出人
口和无障碍通道等。
5. 3
5.4
广告和宣传招贴的设置不应影响导向信息的有效传递。
在购物场所导向系统中,应按照GB/T 15566. 1中的规定为无障碍设施导向。
6 交通导向系统
6.1 设置范围
交通导向系 统 是 引 导顾客进人和离开购物场所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为临近购物场所的道路、道
路平面交叉口、公共汽车(无轨电车)站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至购物场所。
6.2 设置要求
6.2. 1 在购物场所主要临近路口、道路平面交叉口宜提前100 m-200 m为顾客设置购物场所人口的
导向标志,并为车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导向标志。
6.2.2 在临近购物场所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出口和公共汽车(无轨电车)站,宜设置购物场所的导向
标志。
6.2.3 机动车停车场应设置位置标志。在机动车停车场内应设置车辆出口导向标志。
6.2.4 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放处的导向标志宜分别设置。
6.2.5 设置在室外的、供顾客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场出口处,宜设置购物场所主要人口的导向标志。设
置在地下的、供顾客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场内应为顾客设置购物场所人口、楼梯和电梯的导向标志。
6.2.6 购物场所的主要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购物场所标志。
6.2.7 在购物场所主要出口的适当位置,宜设置街区导向图。
6.2.8 在购物场所的主要出口处,应设置该出口附近的机动车停车场、公共汽车(无轨电车)站、城市轨
道交通车站和临近道路的导向标志。
7 购物导向系统
7. 1 设置范围
购物导向系 统 是 向 顾客提供商品分布和销售信息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为购物场所建筑物内部空间。
7.2 通则
7.2.1 图形标志与文字
7.2. 1. 1 表示公共设施信息的图形标志(如公共卫生间、楼梯、电梯等)不宜带辅助文字。同类但功能
相异的公共设施的图形标志应带辅助文字,且辅助文字应准确,如“自动扶梯”、“自动坡道”。表示购物
信息的图形标志应使用GB/T 10001. 1和GB/T 10001. 5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并宜带辅助文字。
7.2. 1.2 图形标志的辅助文字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GB/T 10001. 1中含义为“结账”的图形符
号,在购物场所中其辅助文字为“收银”,图I给出了相应的设计示例。附录A的表A. i中列出了部分
图形符号及其备选辅助文字。
7.2.2 导向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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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1 位置标志应突出醒目,如果位置标志在有效观察范围内,则不宜重复设置相应的导向标志。
7.2.2.2 应在公共设施(如公共卫生间、公用电话等)上方或临近位置设置位置标志,如果公共设施在
有效观察范围内特征突出且易于辨认,则不宜设置位置标志.除非该标志能起到导向的作用。
7.2.2. 3 应在各楼层的主要通道上方悬挂指示所在楼层的楼梯、自动扶梯、客梯、公共卫生间和公用电
话等的导向标志。
7.2.2. 4 当同一标志上既有购物导向信息又有公共设施导向信息时,两类信息应各自集中排列·且用
不同的颜区分或者两类信息间的间距大于同类信息间的间距。
7.2.2.5 应在客流量大的显著位置(如超市主要人口附近)设置平面示意图。
7.2.2.6 应在自动扶梯(或自动坡道)尽头上方且垂直于运行方向设置购物信息板,提供当前层的购物
信息。应在自动扶梯(或自动坡道)起步处上方且垂直于运行方向设置导向标志,提供相邻层的购物信
息。自动扶梯标志设置示例参见附录B中的图B. I }
7.2.2. 7 应在楼梯人口处设置购物信息板,提供当前层和相邻楼层的购物信息,且当前层的位置信息
应用‘’本层”表示。
7,2.2. 8 应在电梯内或外部设置总信息板,提供购物场所各楼层的购物信息.电梯外部设置的信息板
应突出显示当前层的信息,见图2的设计示例。
7.2.2.9 应在自动扶梯、自动坡道的起步处设置安全提示标志。
7.3 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