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汽车座椅相关设计参考资料
汽车座椅相关设计规范
⼀、范围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业标准及⽣产经验规定的汽车座椅设计规范;
本标准适⽤于骐铃牌各系车型座椅的设计。
⼆、⽬的
规范座椅设计要求
三、定义
3.1 座椅 seat
供⼀个成年乘员乘坐且有完整装饰并与车辆结构为⼀体或分体的乘坐设施。它包括单独的座椅或长条座椅的⼀个座位。
3.2 固定装置 anchorage
将座椅总成固定到车辆结构上的装置。包括车⾝上受影响的部件。
3.3 调节装置 adjustment system
能将座椅或其部件的位置调整到适应乘员乘坐姿态的装置。该装置应有如下功能:
纵向位移 longitudinal displacement
垂直位移 vertical displacement
⾓位移 angular displacement
3.4 锁⽌装置 locking system
使座椅及部件保持在使⽤位置的装置。
3.5 头枕 head restraint
⽤于限制成年乘员头部相对于其躯⼲后移,以减轻在发⽣碰撞事故时颈椎可能受到的损伤程度的装置。
3.6 “R”点“R”point
讴歌报价
GB11551——2003中附录C定义的乘坐基准点。
3.7 基准线 reference line
GB11551——2003中附录C附件1图C.1中所⽰的通过三维⼈体模型的线。
三、技术要求
应包括产品的具体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质量⽬标,专项试验、整机/整车试验以及国内外公司的匹配要求等内容。
3.1舒适性
1)座椅泡沫造型应符合⼈机⼯程学的要求,并给出A⾯的分析报告。
2)⼈体乘坐时,最⼤布置⼈体与⾻架(硬物)间距≥30mm。
3)选⽤⾼回弹的优质冷发泡沫,性能指标见附表3.4要求。
4)选⽤优质复合⾯料,⾯料与泡沫采⽤⽕焰复合⽅式,提⾼⾯料的舒适度和环保性。
5) 前排座椅的舒适性设计参考应当满⾜⼈机⼯程相关法规和⾏业标准(根据设计可作相应调整);
6)座椅各零部件的外露部分不得有易于伤⼈的尖⾓锐边,各部结构不得存在可能造成的挤压、剪钳伤⼈部分。
7)⼯作座椅的结构材料和装饰材料应耐⽤、阻燃、⽆毒。坐垫、腰靠、扶⼿的覆盖层应使⽤柔软、防滑、透⽓性好、吸汗的不导电材
料制造。
8)若坐垫直接固定在底板上(通常为后排座椅坐垫),⼀般泡沫上表⾯到底板的距离不⼩于50㎜;
9)在震动和乘员进⾏座椅特性操作的过程中,不得有摩擦声⾳和尖刻声⾳等异响。
3.2外形尺⼨要点
1)座⾯:座⾯表⾯有两种基本形式,⼀种是纵向(座深⽅向)平展的,其倾⾓为0°-5°;另⼀种是纵向前沿拱起的。任意⼀种形式的座⾯,其横向⾼度差都不应⼩于25mm;座⾯前沿拱起的⾼度h1最⼩应为40mm,起拱半径R1最⼩为40mm,最⼤为120mm。座椅前沿纵向起拱时,前部倾⾓α1=4°-5°,后部倾⾓α2=10°-15°,两⾓顶交点位于距座⾯前沿座深2/3处;纵向⾼度差h2不得⼤于40mm。当坐垫为弹性结构时,最下层⽀撑部分应有⼀定的刚性,中间弹性层变形量不宜过⼤(坐垫厚度不宜⼤于30mm)。
2)腰靠:腰靠⾓度调节量应不⼩于20°;腰靠的形状应保证使⼈体压⼒尽量分布均匀。腰靠若装有软垫,则其沿座深⽅向垂直剖⾯内的曲率半径应⼤于1400mm。
3)头枕:头枕到顶棚间隙,经验值为,驾驶员头部到顶棚间隙⼤于50mm,乘客头部到顶棚间隙⼤于30mm,保证乘员头部有⾜够的活动空间;头枕中⼼线与靠背中⼼线应保持0°-20°夹⾓。根据 GB 11550-1995汽车座椅头枕性能要求及试验⽅法: 头枕位置尺⼨,沿平⾏于躯⼲基准线测量头枕顶端到R点长度,驾驶员座椅为700mm以上,其他座椅为650mm以上;由头枕顶端沿平⾏于躯⼲基准线⽅向向下65mm 处或者由R点沿平⾏于躯⼲基准线向上635mm处,头枕的外形宽度以座椅中⼼⾯为对称⾯,左右各应宽85mm以上(既头枕最⼩宽170mm);位置可以调节的头枕外形⾼度沿平⾏于躯⼲基准线⽅向测量为100mm以上。
4)扶⼿:⼯作座椅若设扶⼿,则扶⼿的有关尺⼨应满⾜以下条件:扶⼿上缘与座⾯间的垂直距离为230+20mm;两扶⼿内缘间的⽔平距离最⼤不超过500mm;扶⼿长度为200-280mm;扶⼿前沿与座⾯前沿的⽔平距离为90-170mm;扶⼿倾⾓,固定式为0°-5°,可调式为0°-20°。
5) 靠背:靠背的基准⾓度与⽔平⾯成105°-115°;前排座椅靠背⾼度不低于800mm;后排⾼度不低于700mm。
3.3座椅外观
3.3.1座椅总成蒙⽪装配后,造型应挺括、饱满,不允许有破损、污损、皱折等疵病;
3.3.2座椅总成蒙⽪整体缝合应牢固。缝制针距明线5-8针/30mm,且应均匀、清晰、平直,⽆漏针、脱线、跳沙等现象。座椅总成坐垫缝制线条与靠背缝制线条应对齐,相差不⼤于±5 mm;每条线缝的两端应回针,不应有⼤于10mm的多余线头。
3.3.3座椅总成各焊接、铆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现象;总成不应有焊接错位、⽓孔、虚焊等缺陷,外表⾯应平整、光洁、⽆油污、⽆⽑刺,运动部分应涂润滑油。
3.3.4座椅头枕应⽆局部凸起、尖棱等触感。
3.3.5座椅总成的⾦属件应进⾏防锈处理,表⾯涂层均匀,⽆⽓泡、划伤、堆积和流痕等现象;所有⾦属件表⾯不允许有锈蚀及漆膜脱落现象,符合QC/T484-1999《汽车油漆涂层》标准要求,需耐盐雾试验48⼩时以上。
3.3.6装饰件之间的间隙均匀,泡沫、⾻架、C型钉⽆外露;
3.3.7装饰塑料件⾊泽均匀⼀致,⽆凹凸、飞边;塑料装饰件料厚要求≥2.5mm。
3.4泡沫指标要求
3.5⾯套要求
3.5.1座椅⾯料(单层)物理机械性能指标
3.5.2座椅⾯料(复合)
3.5.3坐垫总成和靠背总成线缝应对齐,其偏差应在±5mm以内,⾯料表⾯应平整、洁净、⽆接头、脱线、断线,应⽆明显疵点现象;⾯料中的阻燃剂和其他处理剂不得产⽣影响乘员⾝体健康的有害⽓体。
3.5.4 座椅⾯料试验⽅法
3.5.
4.1⾯料的定负荷引张伸长率及残余变形率测定:
取长度为200mm,拉去边纱后宽度为50mm的试样,把它夹在试验机的夹钳上,在初始测量长度L0(通常为lOOmm)上施加125N负荷,历时30min,测量原初始长度上的尺⼨
L1,按下式计算定负荷伸长率:(L1-L0)/L0×100;卸载30min后测量恢复后的长度L2,并按下式计算残余变形率:(L2-L0)/L0×100
3.5.
4.2 复合⾯料的剥离强度测定:
取170mm×50mm试样,在⼀端剥离50mm(如⽤机械⽅法不能剥离,可⽤试剂进⾏剥离)后将剥开的泡沫和布料端分别夹于拉⼒机的上下夹钳中,以lOOmm/min的速度拉伸试样,测量剥离⼒。
3.5.
4.3缝纫接缝强度的测定:
将lOOmm×lOOmm的试样两块⾯对⾯地放好,按照座椅⾯套的实际缝合状况(搭边、针距、缝纫线、回针等都要与实际使⽤的相⼀致)
将其缝合在⼀起,然后将缝合好的试样两端放在拉⼒机的上下夹钳上,以100mm/min的速度进⾏拉伸,测量缝纫处的断裂强⼒。
3.6座椅滑轨机构
3.6.1 滑轨参数
3.6.2 滑轨技术要求
进口大切
a、解锁⼿柄操作⼒15-55N,解锁调节灵活、⽆异响。
b、总成滑动阻⼒(在承受75kg向下载荷时)为30-225N,且滑动过程中⽆异响、全⾏程⽆涩点、滑动顺畅,同步锁⽌、同步解锁。
c、耐久性能:在座椅上加载80KG载荷,前后往复滑动滑轨15000次以上,不允许有滚柱、滚珠脱落,零件变形、机构失效等缺陷。
d、其余要求按照QC T805-2008 《乘⽤车座椅⽤滑轨技术条件》执⾏
3.6.3外观及装配要求
a、滑轨配合⾯应涂敷润滑脂,滑轨表⾯电泳涂装,漆层应符合QC/T 484-1999《汽车油漆涂层》的规定,需耐盐雾试验48⼩时以上。
b、滑轨在调节范围内应调节⾃如,分段限位明显可靠,运动机构⽆异响,⽆卡滞现象。
c、滑轨外表⾯应平整光洁、⽆损伤、⽆⽑刺,铆接和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3.7 座椅调⾓器机构
3.7.1 调⾓器的参数(靠背的反转⾓度根据驾驶室空间,及靠背翻转须达到的功能⽽设定)
a、座椅靠背设计基准位置为:105°-115°
b、前排座椅调⾓器调节⾓度:基准位置向前°;向后°。
c、后排座椅调⾓器调节⾓度:基准位置向前°;向后°。
3.7.2 调⾓器技术要求
a、调⾓器结构:⼚家根据成熟调⾓器且满⾜法规和碰撞实验强度和性能要求,前排调⾓器单边锁⽌强度≥1000Nm
b、调⾓器调整杆操作⼒矩⼩于1.0-3.5N.M。
c、其余技术要求按照JT/T460-2001 《汽车座椅靠背调⾓器技术条件》执⾏。
3.7.3 后排锁⽌机构限位器的技术指标要求
a、单边锁⽌强度≥12500N以上。
b、解锁⼒≤30N。
c、耐久性能:开、关锁≥15000次试验后,各零件不应有变形、破损现象,
且能正常⼯作。
d、沿靠背顶端垂直于靠背基准线⽅向施加40±5N的⼒,靠背晃动间隙≤10mm。
e、后排调节范围0°-110°(110°是靠背基准位置的⾓度)
3.7.4外观及装配质量要求
a、运动部位应涂润滑脂;
b、外表⾯应平整、光洁,⽆油污、⽆⽑刺。
c、焊接、铆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3.8座椅锁机构
3.8.1 4/6分座椅和3⼈座联体座椅—乘客三⼈座座椅锁机构技术要求
a、锁⽌强度≥25000N,座椅在完成GB14167试验后,座椅锁的锁⽌功能不损破、失效。
b、解锁⼒≤50N
国内油价或将大幅下调
3.8.2 其它座椅锁机构技术要求:
a、锁⽌强度≥15000N,座椅在完成GB14167试验后,座椅锁的锁⽌功能不损破、失效。
b、解锁⼒≤30N
3.9所有座椅需满⾜规定的H点、臀部空间等要求。
H点公差:BL±12.5mm,TL±12.5mm,WL±12.5mm,躯⼲⾓±2°。
3.10⾦属⾻架结构
3.10.1⾦属⾻架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件。
3.10.2⾦属⾻架的焊接应符合JB/T 5943《⼯程机械焊接件通⽤技术条件》的规定,焊接⽅式采⽤点焊、弧焊、⽓体保护焊。零件表⾯不得有焊渣、飞刺。
3.10.3⾦属⾻架进⾏除锈、防锈处理,表⾯电泳涂漆,漆层应符合QC/T 484-1999《汽车油漆涂层》的规定,需耐盐雾试验48⼩时以上。
3.10.4⾦属⾻架与其他零部件装配为总成后,强度应符合GB 15083汽车座椅系统强度要求及试验⽅法》
及《TBD-681201汽车座椅疲劳试验⽅法及评价标准》的规定。
3.11各塑料件结构
3.11.1各塑料件应⽆变形、破损、飞边、⽑刺、划痕及污物,⾊泽⼀致,⽪纹清晰, 并符合⾊标、⽪纹样本,不应有异样斑点,不能变⾊,表⾯质量应⼀致,不能有折皱,与座椅总成风格要相匹配。
3.11.2各塑料件装配要牢固可靠,不能有松动现象,更不能有异响。
3.11.3各塑料件经过常规耐热性能、耐寒性能、冷热交变性后,产品的形状、外观应满⾜下表的要求:
试验项⽬评价项⽬
耐热性
(90℃/16h)
耐寒性
(-40℃/16h)北欧女神摩托车
冷热交变性
(90℃/3h→室
温/1h→-40℃
/3h→室温/1h)
循环三次
形状尺⼨变化<0.59%
外观
不允许有明显的⽓孔、熔接痕、银纹、龟裂、变形、光泽不均等影响外观的缺陷存在。
3.11.4各塑料件燃烧特性应符合GB 8410的有关规定。
3.11.5各塑料件物理性能应满⾜下表要求
3.11.6各塑料件产品尺⼨公差应满⾜GB 14486《⼯程塑料模塑塑料件尺⼨公差》的要求。
3.11.7对于调⾓器、限位器、座椅锁、解锁机构等座椅零部件装饰,塑料件装饰参照标杆车。
日产gtr35
3.12⾼低温要求
3.12.1座椅在-40oC环境中放置2.5⼩时后,并在-40oC的环境中操作:推动靠背运动到到各个位置的⼒矩,相对于座椅靠背转轴,不⼤于75 Nm;调⾓器提拉杆的解锁⼒不⼤于
90N;滑轨⽆⼈乘坐时,滑到最前、最后位置,滑动阻⼒不⼤于150 N ,滑轨解锁⼒不⼤于97.5 N;在负重75Kg时,滑轨向前和后的⼒为338N。当外界给与激励时,所有锁⽌机构必须在第⼀个可应⽤的锁⽌位置⾃锁。
3.12.2将座椅放置在66oC 环境中2.5⼩时后,并在23oC和50oC环境中操作:推动靠背运动到各个位置的⼒矩,相对于座椅靠背转轴,在25-50Nm之间,提拉杆的解锁⼒在10-60N 之间;滑轨⽆⼈乘坐时,滑到最前、最后位置,滑动阻⼒不⼤于180 N ,滑轨解锁⼒在16-65N 之间;座椅在负重75Kg时,滑轨向前和后的⼒不超过225N。
3.12.3选取⾼温为80oC,室温23oC,低温-40oC环境,⾼温3⼩时,室温0.5⼩时,低温2⼩时,室温0.5⼩时顺序循环,且循环2次以上,座椅上塑料件、⽪料不得出现翘曲变形、裂纹、分层或其他任何影响产品使⽤功能的缺陷,产品的表⾯质量与实验前相⽐不得产⽣变化。
3.13、性能指标验收⽅式
3.13.1整车/
3.13.2
3.13.3 国家法规试验:
3.14 其它重要技术要求(特别说明事项):
3.1
4.1后排座椅中间位置必须满⾜安装三点式安全带的新法规要求和⾻架强度要求。
3.1
江淮悦悦
4.2 座椅⾻架模态的要求:座椅TRIM状态(既附属件的质量加在⾻架承载点上)主要模态定在18Hz以上,但要避开发动机怠速频率22.6Hz~25Hz 【即:(
3.1
4.3 后排座椅对安装ISO-FIX固定装置,其强度和有效固定点及布置区域满⾜最新法规和GB27887-2011 《机动车⼉童乘员⽤约束系统》等相应ISO-FIX法规要求;
四、法规要求
座椅需满⾜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GB 7258 《机动车运⾏安全技术条件》
GB 15083《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及试验⽅法》
GB 11550《汽车座椅头枕性能要求及试验⽅法》
GB 14167《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11551《乘⽤车正⾯碰撞的乘员保护》
GB 11552《轿车内部凸出物》
GB 191《包装储运图⽰标志》
GB 14486《⼯程塑料模塑塑料件尺⼨公差》
GB/T 10808-2006《⾼聚物多孔弹性材料撕裂强度的测定》
GB/T 6343-1995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现(体积)密度的测定》
GB/T 6670-2008 《软质聚氨脂泡沫塑料回弹性能的测定》
GB/T 6669-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 6344-2008 《软质泡沫聚合物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10807-1989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陷硬度试验⽅法》
QC/T 55-1993 《汽车座椅动态舒适性试验⽅法》的要求。
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
QC/T 56-1993 《汽车座椅衬垫材料性能试验⽅法》
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试验⽅法》
QC/T 29017-1991 《汽车模制塑料零件未注公差尺⼨的极限偏差》
QC/T805-2008 《乘⽤车座椅⽤滑轨技术条件》
TBD-681201 《汽车座椅疲劳试验⽅法及评价标准》的要求。
JB/T 5943-1991《⼯程机械焊接件通⽤技术条件》
JT/T460-2001 《汽车座椅靠背调⾓器技术条件》
QC/T 56-1993 《汽车座椅衬垫材料性能试验⽅法》
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试验⽅法》
QC/T 236-1997 《汽车内饰材料性能的试验⽅法》
QC/T 17-1992 《汽车零件耐候性试验⼀般规则》
QC/T 625-1999 《汽车⽤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GB/T 8808-198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法》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27887-2011 《机动车⼉童乘员⽤约束系统》
以上法规、标准如发⽣版本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
附录⼀: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害物质技术限值规范》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
1 适⽤范围
本规范适⽤于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的取样。
本规范适⽤于车内零部件,包括维修⽤零部件。
2 规范性引⽤⽂件
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标准。
HJ/ T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