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07年7月1日,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在10月10 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 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
(1)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50万元;
(2)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40万元的财产,遂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3)甲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所欠乙企业500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尚未支付。
2. 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 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
3. 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2)对甲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可就其120万元的经济损失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风神汽车怎么样(4)如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均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
(5)根据本题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6)如果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其破产财产分配额,其分配额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
(1)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2)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丙公司可以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4)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5)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① 对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2000万元的破产财产首先清偿银行贷款250万元、乙企业货款500万元。
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5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40万元的共益债务。
③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
④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清偿税款100万元。
⑤ 普通破产债权:剩余860万元的破产财产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6)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根据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案例2:某企业是国有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现况如下:(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2)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
现值1500万元;(3)该企业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同某装饰材料公司签订一笔购销合同,尚未履行;若解除该合同将使装饰材料公司遭受到30万元的经济损失;(4)该企业曾作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的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谁受理?
  (2)工商银行的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3)购销合同解除后,装饰材料公司的30万元经济损失应如何处理?
北京奔驰c180  (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
答:
(1)应由该企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中,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本案中,应由企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
(2)有抵押的债权与没有抵押的债权分别登记债权。2200万元中的15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拨付,剩余的700万元可申报破产债权。
(3)装饰材料公司可以合同未予履行给自己造成的30万元经济损失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 
(4)能。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案例3:一国有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日前被法院宣告破产。该企业现有资产80万元,其中10万元是A企业借给该企业的一台机床,20万元是该企业抵押给债权人B的一辆汽车,此外还有10万元未到期债权。该企业共有6个债权人,债权人C为银行,拥有20万元债权;另外除债权人B的10万债权外,还有D、E、F、G各拥有10万元债权。该企业还欠国家税款10万元,欠职工工资10万元。在清算过程中,用去财产保管费8万元,诉讼费12万元,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差旅费2万元。问: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为多少?应该如何分配?
答:(1)本案的破产财产为80万(现有资产)-10万(A企业借给它的一台机床)-20万(抵押给债权人B的一辆汽车)+10万(抵押物超过抵押债权部分)+10万(未到期债权)=70万元。
(2)清偿顺序为:
  第一,破产费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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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职工工资10万元
  第三,税款10万元。
  第四,每个债权人得到的清偿率为(70万-40万)/60万=50%。
  即:C得到10万,D,E,F,G各得到5万.(B的10万债权有抵押担保,得到提前足额偿还)
案例4: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aventador中文名(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②短期借款900万元。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00万元。
雪地拉力③应付账款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
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应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乙公司可以申报400万元的破产债权。
(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答案】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抵押担保的时间超过了1年。
(4)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案】①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②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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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破产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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