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本部和各项目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第二章  公务用车配备
第四条  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更新。
第五条  公司本部公务用车配备原则上不超出3辆,具体标准如下:
1辆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
1辆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5万元以内的轿车;
1辆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15万元以内的轿车。
第六条 根据项目前期策划方案,各项目部公务用车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辆(视项目情况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1辆排气量2.4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5万以内的越野车或1辆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5万元以内的轿车;
其他车辆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15万元以内的轿车或越野车。
偏远山区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配备45万左右的越野车。
第七条  采取统一调度、购买、使用抵债车辆等方式保障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提供公务用车,应与购置公务用车一样进行编制和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 配备公务用车应当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并与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九条 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得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第十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正在使用的超过本办法规定配备标准的公务用车,在其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严禁租赁社会车辆作为公务车使用;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威志怎么样第三章  车辆购置与调拨
第十三条  公司公务车辆采购权归公司综合事务部所有,具体采购程序如下:
1.需购置公务车辆的单位,填报申请后经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综合事务部。
2.公司综合事务部收到行政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首先考虑内部
调配,确需购置时,报经公司所有权审批的高管层成员批示同意后,才能按批复计划和购置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车辆调出单位必须确保车辆在调出前状况良好,并且无违章记录。车辆调拨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管理,调入、调出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第四章  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配备的公务车辆统一由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负责车辆的调派使用和保养维修管理。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采取统一派车制,用车人员必须在用车前填好用车申请单,由本单位综合事务部合理统一安排调度,严禁重复派车,遵循“同一路线采用同一车辆共同使用”的原则,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  长途用车(100公里以上),需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用车部门分管领导、综合事务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
第十八条 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度。用车人员办理完相关申请派车手续后,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用车申请单负责统一安排车辆;出车前应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返回后应填写出车公里数,并由使用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公务用车在非工作时间,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由于工作需要,司机需要将车辆驶离停车位的,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本着例行节约原则,用车期间根据现场情况需停车的,车辆保持熄火状态。
第二十条  车辆保养和维修应选择经过评估的定点修理厂,建立车辆使用费用台账和行驶里程台账。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车辆各项状况良好。车辆保险必须购买全险。
车辆保养和维修需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物品购置审批单》,经综合部负责人、综合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金额超过1000元的需经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如实际维修费用高于审批费用,应请示领导后方可进行,并在办理结束后在审批单“备注”栏内标明具体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公务用车用油采取“专车、专人加油”的原则。
(一)公务车的加油管理实行定车、定卡制。司驾人员应随时检查用油情况,保证执行公务时车辆行驶正常。出差异地加油时,用车人须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之后方可报销。每月由综合部打印加油记录表,汇总登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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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车加油卡不得以各种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变换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
(三)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充值,每月结算。
(四)违规处罚。加油卡副卡由驾驶员保管,遗失加油卡的,每张50元,卡内余额由保管人赔偿;将加油卡以各种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变换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的,按满卡额度的5倍,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公务用车的清洁工作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车辆使用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擦洗,保持车辆外观及室内整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  公务用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无法行驶时,要及时通知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第二十四条奥迪英杰汇  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准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本单位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项目部车辆外借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借用事由、时间、人员);未经批准外借公务用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借人负责。
第五章  公务用车处置管理
变形金刚3车型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各项目成立资产处置小组,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经资产处置小组鉴定后,当按照公开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在正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评估作价后,采取竞价、拍卖出售,处置收入交财务部门入账。
第六章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或单位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经公司批准因私出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违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车辆损失以及交通违法责任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因驾驶人员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生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认定系驾驶人员责任不予赔付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大众polo两厢二手车(三)因公司正常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负全责),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损失赔偿部分由公司承担,但公司有权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
(四)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每月随综合月报表上报公务车辆违法情况,将每季度对公司公务车辆进行违章次数统计,并将根据违章车辆所在项目部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
处罚明细如下:
单台车辆违章1-3次的,对车辆所在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辆处罚;
单台车辆违章3-5次的,对车辆所在项目经理处以2500元/辆处罚;
单台车辆违章6-10次的,对车辆所在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处罚;
单台车辆违章11-15次的,对车辆所在项目经理处以8000元/辆处罚;
如第一季度中违章车辆在第二季度统计中仍再次违章,处罚金额将翻倍递增,后几季度处罚以此类推。公司配置公务车辆单台年违章累计超过5次的,公司将收回所配公务车辆,收回车辆占项目配车总额。另单台车辆违章超过5次的项目经理部将不能参加公司年度团体奖项评比。
枫叶60s pro第二十七条  司驾人员奖罚规定
(一)驾驶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予以处罚1000元/次,累计2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灵活用工上岗协议。
(二)驾驶人员未经公司批准公车私用,处以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未经允许由非司驾人员驾驶车辆的,对当事人处以500元/次的经济处罚;严禁项目领导驾驶单位车辆,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予以通报,并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驾驶员发生酒驾行为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灵活用工上岗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驾驶人员违反安全责任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事故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灵活用工上岗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公司本部未经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部未经项目经理批准违规长途用车,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00元/ 次的。经《长途用车审批单》批准的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非专职司机驾驶外出长途车辆的,处以1000元/次的,如途中发生事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