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车物大额损失案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本管理办法所指大额损失案件,是指发生车、物损失合计预估万元以上的案件(以下简称“大案”)。
gps汽车防盗器第二条 大案管理原则
大案管理原则早呈报、早指导、排风险、跟定责、控定损。各有关岗位,需严格执行大案过程管理要求。及时排查案件风险,杜绝虚假案件;有效挤压大案定损水分,降低大案案均。
第二章 大案相关岗位职责
第三条 大案管理职责
(一)查勘定损室主任职责:
1.负责对所有大额案件的保险责任及风险管控进行初审以及大额案件任务分配、督导。
2. 负责对万元以上提交总公司核损前的大额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系统中作留言;
3. 负责组织大额案件的会审和调查并负责督促对会审意见的落实;
4. 负责重大案件及时向客户服务部经理室报告并落实经理室的处理意见。
(二)片区负责人(外勘组负责人)职责:
1. 负责对辖区内万元以上大额案件提出处理指导意见并参与案件的现场指导 。
2. 负责对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大额案件,在提交总公司核损前再次对案件责任进行复核并对配件修换、工费把控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系统中备注审核意见;
lancerevolution3.负责残值询价、委托拍卖、辖区大案统计及跟踪。
4.负责落实会审意见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事项。
(三)大案管理专岗职责:
1.负责万元以上案件的大案台账统计,监督查勘定损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导大案各项查勘定损标准化工作要求的完善;
2. 负责对三万元以上案件定损质量进行监控。三万元以上大案在提交总公司核损前再次对案件责任进行复核并对配件修换、工费把控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系统中备注审核意见;
3.负责为定损员提供查勘定损技能支持,组织大额案件的会审 和调查并负责督促对会审意见的落实。
4.全球鹰gx2配合查勘定损室完成重大案件的及时上报并落实经理室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大案处理流程
第四条 大案的处理流程
(一)查勘人员在接受调度任务委派,查勘事故车后,车辆损失金额预估超过万元,须当日上传车辆查勘照片并填写《重大案件呈报表》,发送至片区经理负责人(外勘组长),大案管理岗及查勘定损室主任;三万元(含)以上案件需抄送客户服务部经理室;五万元(含)以上案件还需抄送业务归属机构分管理赔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分公司分管客户服务部工作总经理。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大案管理岗及查勘定损室主任须在24小时内回复初步指导意见。
取消新国标电动车最新消息(二)《重大案件呈报表》所报告预估金额在三万元以内的案件,由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负责案件定损或委派查勘员进行后续定损工作;预估金额三万元以上案件,由查勘定损室主任根据事故损失程度及实际情况,进行定损任务分派。案件流转交接工作须在呈报当日完成,后续案件负责人在接收到任务当日联系车主或修理厂,沟通后续工作流程及安排。所有大案呈报、分派责任人均由大案管理岗登记在大案台账内。由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进行案件跟踪管控,直至核损通过。
(三)案件第一查勘人在呈报《重大案件呈报表》时,需同时完成公司规定的“大案四项规定动作”,由于时效原因,呈报时未能完成大案规定的,须在2 日内完成 “大案四项规定动作”。
(四)所有大案第一查勘人均须面见被保险人或当事司机,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出险原因及详细经过并书面记录,由当事人签字。第一查勘人在对案件进行查勘时,如发现案件存在高风险因素或疑点后须立即上报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现场查勘对事故了解不清晰或现场查勘照片不能反映事发现场环境的,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须立即责成第一查勘人进行复勘现场,或直接面见当事人、复勘现场。
(五)对于隐损零部件或待查零部件,定损人员须严格执行“易碎贴”使用办法。
(六)车辆损失估损金额达到车辆实际价值50%时,查勘人员需先行签署拆解协议,但暂不对涉案车辆进行拆解。并在 24 小时内上报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先做残值询价。然后再根据实际价值与残值报价价格进一步与被保险人商议维修方式及赔偿金额。
(七)万元以上案件,由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发起,每周一到两次会商。参会出席人员必须包含客服经理室成员、各室主任、独立检查人。也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其他人员参与会议。
(八)每次大案会商由大案管理岗进行记录,缮制《大案会商记录表》。大案会商后,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须按照会商意见及时督导案件处理。如案件须核实真伪性或排查道德风险时,由案件定损责任人会同调查岗人员共同处理案件。原则上,调查人员应在接到任务后马上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工作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调查报告上传系统。同时通知案件责任人及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如遇风险案件当事人或相关方不配合调查,需及时在系统中备注,并报客户服务部经理室进行案件会商。
(九)调查岗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的,须及时通知定损人员及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定损人员在签署拆解协议后可先确认车辆损失项目及金额,并在定损单证上注明“只确认车辆损失项目及金额,不做为理赔承诺凭证”。待调查岗出具调查结果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
(十)三万元以下大额案件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案件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十万元以上案件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拆解、确认损失等情况,案件定损责任人需在工作流系统内备注超时
效原因并及时电话联系被保险人或车主,说明案件处理进度及预计完成定损工作的时间,取得客户谅解。
(十一)核损回退案件,案件责任人须在 2 日内根据核损意见及时完成需要补充或协商的工作;核损回退意见有异议的须在回退当日电话联系核损员进行案件沟通;案件无法沟通解决的,须在 24 小时内上报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及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协调解决。
(十二)大案事故车辆在维修过程中须选择最佳时间及时进行修复期间的修复验车,并在车辆完成维修后对所有更换配件再次进行检验核对。修复验车工作完成当日须立即将验车照片上传工作流系统,并通知分公司核损岗进行修复验车节点审核。根据核损意见 2 日内补充完成其他风险核实工作。
(十三)向被保险人出具定损单证时,如有需要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注“请将事故车辆旧件交回保险公司”,需要修复验车的,出具定损单的同时还需向客户出具修复验车告知书,并留下联系人及。提示当事人配合保险公司完成上述工作并签字确认。
(十四)大额案件如无法在规定时效内完成损失确认工作时,定损人员须及时系统备注说明未及时完成原因。
(十五)旧件回收时,收件定损人员须认真核对所收零部件上易碎贴与工作流系统内上传的零部件照片显示是否一致,并将所回收旧件照相上传系统,做好旧件回收台账。
第四章 大案处理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大案查勘的处理标准
(一)现场查勘的规定动作
1.拍摄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要能反映以下信息:能反映出现场环境整体情况,并与查勘报告相一致;能反映标的、三者与周围物体的碰撞痕迹,地面轮胎印;在同一张照片里能反映标的、三者的相对位置。 因 客观原因不能查勘现 场的,要在系统案 件补充说明里说明,比如高速路上出险、距离太远等,同时应交代客户向交警索取照片。
2.拍摄车损照片 :车损照片要能达到以下要求:能反映出碰撞受损部位的局部和整体拆解
前外观照片;反映整车外观的照片应包含所有受损部位在内;在拍摄车损照片时,对主要损失部件和隐损件要粘贴“易碎贴”同时拍照上传,以避免调包。
3.人车合影 :大案必须有被保险人人车合影照片。同时还需有查勘定损室主任、大案管理岗或片区负责人(外勘组长)参与定损时的人车合影照片。
4.绘制现场草图 :现场草图要能反映以下信息:标的、三者碰撞前后的运动轨迹及碰撞过程;现场草图应与查勘报告、现场照片相一致,不相互矛盾;要根据现场查勘(复勘)情况或当事人的描述来制作现场草图,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草图要统一使用公司规定的现场草图格式绘制;在绘制草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草图绘制规范与标准图标进行;草图要标出现场的方位、标的、三者及周围的环境等。有关重要情况要在草图上作说明。
5.填写查勘报告 :查勘报告要能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及详细过程;车辆受损情况;初步估损金额;对车辆相关证件的审核意见;对事故责任的判断以及估责理由(单方事故不必陈述)。
6.调查笔录 :调查前要有调查提纲,有重点地做好调查笔录;重大案件要对相关事故责任
人进行调查和走访,如事故当事人、被保险人、围观人、乘车人、交警路政、拖车公司等;注意调查时效同时防止串供。
(二)定责跟踪规定动作
在查勘中要充分了解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可能的责任划分;记录估损金额和交警信息;指引客户定责;要主动与交警沟通,预判事故责任和理由。查勘定损有关岗位发现责任认定有异议或有降责可能的案件,需在系统中备注说明,并在呈报中说明。
第五章 大案定损过程管控
第六条 大案定损过程的管控
(一)严格监控拆解过程:明确告知修理厂未经定损员同意不得拆解修车;检查拆解前是否有调包件;要有拆解过程照片;在拆解过程中对待查件、隐损件加贴易碎贴并拍照上传。
4月28上高速5月1日下高速收费吗(二)严格控制换修标准: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防止修理厂在换件上扩大损失;在拆解
完毕后要现场草签定损协议,明确换修项目和修理工时;对目测不能确定的大件损失项目要求提供损失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修换存在争议的配件,需向合作配件维修企业书面发送询问函,确认是否可修复处理;对待查件要进行后续的跟踪和鉴定;谨慎对待总成件的更换。
(三)严格执行修复验车要求:所有大额案件必须执行修复验车。对于老旧车型、底盘件、总成配件、高价格配件等存在较大换修风险的案件,必须重点进行修理期间的修复验车抽检及维修地点的复核。 涉及钣金件切割更换的,应适时掌握合理时间,对切割与装配过程进行检验。
(四)严格控制高档老旧车型的定损标准:对老旧车型的定损金额可进行一次性包干处理,包干金额可以控制在正常报价金额的 50—60%之间。
(五)严格控制专修索赔案件:对老旧车型出险、低端车与高端车碰撞事故的大案,需在定损时严格核查事故车是否在专修修理。初次进行拆解时,需向4S店人员核对事故车辆进厂记录。如未发现进场记录的,暂不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呈报分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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