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引用的规范及标准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
    3、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J059-95
    4、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J051-93
5、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J057-94
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7、招标文件、设计文件
    8、质监站、建设单位下达的各种指令性文件及监理工程师通知
二、  监理实施细则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
    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原材料:水泥和碎石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凡进场使用的材料必须出具质保书和合格证,且自检合格后才能使用,监理组将按以不小于规定的频率对原材料进行抽检。一旦发现抽检不合格的材料,监理组责令承包商将材料立即清退出场。
材料试验内容如下:
1、水泥:凡进场使用的水泥,都应进行性试验和强度试验,必要时还应作细度试验。
      2、碎石:所用粗集料,要求质地坚硬,级配连续,清洁不含泥块、草木及其它杂物,针片状颗粒含量按重量计不大于15%滴滴正式启动造车项目,压碎值按重量计不大于35%,含泥量不大于2%,其颗粒组成应符合下表所列级配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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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孔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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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19.0
9.5
4.75
2.36
ctsv
0.6
0.075
通过筛孔的重量
百分率(%
100
68~86
38~58
22~32
16~28
8—1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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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水:人或牲畜饮用的水源均可使用。
    5、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要求配合比准确,拌和均匀,压实度≥98.
    6、水泥稳定碎石的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水泥稳定碎石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按重型击实标准,用标准电动击实仪进行试验。各承包商自行取样进行击实试验,同时,取样送监理组作平行试验。监理组将对承包人自检结果审定后下达执行标准。
(二)、测量放样
道奇监理组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底基层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米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米设一桩,并在两侧边缘外0.3~0.5米设指示桩,然后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红漆标出水泥稳定碎石边缘的设计高程和摊铺高度。监理组将及时组织人员对测量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对承包商报验内容予以确认。
(三)、审查开工报告
    在水泥稳定碎石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组提交完整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的总体管理网络,质量保证体系,工期安排,人员、机械设备安排情况,材料使用情况,资金使用计划,场地布置等,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内容逐一核实,审查签署初步意见。施工技术方案详细说明施工步骤、方法,检测方法与技术标准,施工要点、关键工序的施工与控制等,特别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压实度和表面平整度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审查核实,签署初步意见。
    2、施工测量报验。承包商应提供加密中桩、边桩测量放样资料,以及控制桩的测量资料,由监理工程师复测后签认。
    3、工程用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各种原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以及水泥稳定碎石击实试验,监理组将作平行试验进行抽检。进场设备报验。承包商进场使用设备必须性能完好,其数量应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且各种设备应能相互配套,以发挥最大效益。监理工程师应对其逐一检查、标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械应立即予以清退出场或责成承包商立即整修,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完毕后予以签认。
    4、工程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必须满足总体进度计划,并综合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监
理工程师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上述内容审查、签认完毕后,报总监办公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四)、水泥稳定碎石的施工准备
    1、水泥稳定碎石下承层的施工准备:
    对于水泥稳定碎石下承层,总的要求是: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材料和软弱地点。水泥稳定碎石施工之前,必须对其施工路段的下承层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只有达到规范要求后,才允许施工。综合稳定土基层如因开放交通等原因而受到破坏,也应逐一进行平、换填、碾压等处理,使其达到标准。监理组将及时组织人员逐一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平整度、压实度、路拱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要求的将给予签认,否则将责令施工单位重新修整。
    2、水泥稳定碎石的备料准备
水泥稳定碎石的原材料性能试验(包括水泥的性和强度、碎石的级配和压碎值试验等)
都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后,应按水泥稳定碎石的配比做击实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按此含水量做水泥稳定试块,试块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0.8Mpa时,水泥稳定碎石才可以施工。否则,承包商要查清原因,重新确定配合比及其它相关试验,直至试验成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五)、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和
    1、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和要求厂拌法进行机械集中拌和。如用强制式拌和机、双转轴浆叶式拌和机等,这样有利于保证配料的准确性和拌和的均匀性。
    2、拌和时,原材料的最大粒径和级配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否则,应筛除原集料中不符合要求的颗粒;混合料配料要准确,含水量要略大于最佳含水量1~2%,应根据集料和混合料含水量的大小及时调整加水量;拌和前应先调试所用的厂拌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量都达到规定要求。混合料拌和时要均匀;拌成的混合料的堆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当天拌成的混合料当天摊铺当天碾压。监理工程师将不定期到拌和场进行抽检,对拌和不合格的混合料,坚决不允许摊铺。
    (六)、水泥稳定碎石的运输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路段的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宽度、厚度及预定的压实度和松铺系数,计算各路段需要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数量。根据所用运输车辆的吨位,确定出水泥稳定碎石每车混合料的摊铺面积和运输车辆的数量,确保连续 摊铺。
    (七)、水泥稳定碎石的摊铺
    1、各施工单位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或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摊铺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与拌和机生产能力相协调。
  2、在摊铺机的后面应设专人清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特别是局部粗集料窝或粗集料带应予以铲除,并用新混合料填补。
    3、摊铺厚度的确定为:
        摊铺厚度(cm=设计厚度(cm)×松铺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