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公告型号
【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公告型号、vin
迈凯轮总裁 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 、汽车和挂车  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
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
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  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
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① 乘用汽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九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② 商用汽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2、汽车产品型号简介
主型号部分 车辆技术特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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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工  业控 股 有限 公 司
企业名称代号北京
车辆类别代号
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车辆类型
总质量及载货质量
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
dcc是什么意思
发动机类型
轴距、底盘型式及制动型式
技术状态区分号
  bj-
  〔1〕主型号部分
1) 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的分类,按下表的规定。)
2) 主参数代号
① 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与挂车(不包括客车挂车及客车半挂车)用整车的总质量(t)表示主参数代号。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为:处于可行驶状态的牵引车的质量、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的最大垂直静载荷、牵引车自身最大装载质量(如果有的话)的和。当总质量在100 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② 客车及客车挂车、客车半挂车用整车长度(m)(挂车长度按挂车车身长度确定,国家另有规定除外)表示主参数代号。当车辆长度小于10 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值(m)的十倍数值表示。
③ 乘用车用发动机排量(l)表示主参数代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④ 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
数代号;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大于10%,则应按4.2.1.3a)的规定重新确定主参数代号。
⑤ 除挂车外的各类汽车底盘(非完整车辆)(包括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底盘)的主参数代号,按其整车的主参数代号编制。
⑥ 主参数的数值修约按gb/t 8710的规定执行。 ⑦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 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汽车在设计开发、升级换代时的顺序。用一位0~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① 已经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平台编制;
马自达mx5二手 ② 尚未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首次开发的车型一般用“0”表示,以后换代依次用“1”、“2”、“3”、??“9”表示;
——车身全新换代时,一般应改变产品序号;
—当车辆设计主参数变化不大于原定型车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产品序号。
〔2〕技术特征部分
1) 车辆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2) 总质量及载货质量,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3) 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4) 发动机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① n类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不含客车底盘)发动机类型代码及含义按下表规定。
【篇二: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
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盛元通商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
抬头显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宇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