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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J53R乘用车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a0【公布日期】2015.03.30
【字 号】苏环验﹝2015﹞42号
【施行日期】2015.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J53R乘用车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指南者2.4油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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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验﹝2015﹞42号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J53R乘用车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5年1月29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原长安福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公司)位于南京江宁经济
技术开发区。新建J53R乘用车生产线改造项目为公司三期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增加生产设备,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调整,实现新增产能J53R五门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5万辆/年。2011年11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1月获我厅批复(苏环审〔2011〕227号),2011年12月动工,2014年2月完成建设,2014年3月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0.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投资约119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15%。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公司对原有废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改造,废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从2000t/d提升至3000t/d,其中磷化处理线从800t/d提高至1300t/d,其他处理线从1200t/d提高至1700t/d。厂区雨水、软水制水站排水、冷却塔排水进开发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中涂装车间磷化钝化废水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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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气。本项目配套新增2.1MW燃气热水锅炉1台(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尚未到位)、水旋式净化装置2套、RTO焚烧装置1套。根据“以新带老”要求,拆除了原有项目涂装车间
面漆区域流平段废气排气筒,将废气引入涂装车间电泳区域流平段废气排气筒,废气合并后减少了原建设的1根排气筒。目前涂装车间电泳、面漆、密封胶流平段废气分别通过2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全公司总设置12根排气筒。
  (三)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压机、风机、空气压缩机以及汽车检测线发动机噪声、试车跑道测试噪声,公司使用全封闭隔音罩、柔性橡胶接头连接、设置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主要是剪板落料金属渣、废机油、喷漆渣、电泳渣、磷化渣、废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等,其中危险废物委托南京平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南京凯燕化工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南京天地人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委托。公司建有危险固废储存场,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等措施。
  公司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委托重庆立洋汉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污水站的运行和日常废水、雨水(冷却塔排水 )的监测,委托江宁区环境监测站定期监测废气、废水、噪声。废水总排口安装有污水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并与南京市环保局联网。涂装车间
外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江宁区环保局备案。公司污水处理站4个高浓度废水倒槽池、1个磷化钝化废水调节池和1个其他工业废水调节池兼作事故废水收集池,总计约1282 m3。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J53R乘用车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86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斯柯达昊锐怎么样  (一)废水:磷化钝化废水处理线出口(S2)总镍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站总排口(S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COD、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锌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燃气锅炉排放烟气中SO2、NOx、烟尘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所监测的工艺废气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测点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西、北厂界4个噪声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东、南厂界3个噪声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接管废水量(接管考核量)、接管废水中COD、SS、总磷、总镍、总锌、石油类、LAS的年排放总量以及排放废气中SO2、NOx、烟尘、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的年排放总量均满足我厅对项目核定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环境
管理台帐记录,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