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央、省州及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出租车行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出租汽车行业现状
截止2016年底,我县现有环宇出租车公司1家,共有50辆现代瑞纳出租车,从业人员142人,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标准为0.3万元/年辆。随着我县旅游井喷式的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加,运力小于运量的矛盾日益突出,且市场转让价格过高,导致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选客、随意拼客、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以后,“打车难”的现象更为突出,所以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工作势在必行。只有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改革,公开投放,才可以杜绝经营权炒作现象、也可以解决市民出行乘车难问题,从而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竞争,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调节,最终解决出租汽车市场经营混乱的局面。
二、改革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全面放开、市场调节、依法监管、惠民利民”的原则,放开出租汽车公司化准入及数量管控,放活出租汽车经营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与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两级管理体制,强化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守法经营意识和从业资格管理,加快行政许可向市场配置转变,政府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构建公平竞争,有序经营,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出租汽车市场体系,实现乘客、驾驶员、经营企业和政府四方满意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从2016年开始,不再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有序放开出租车数量管控,实现出租车市场化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过程监管,健全和完善出租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逐步形成行业发展规模与人民众需求相匹配、服务质量和城市转型相统一、行业进步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体系和监管体制。
三、改革主要任务
(一)改革准入和退出制度
1.不再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
广汽回应1000公里续航质疑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从国产宝马x6报价2016年起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取消出租汽车出租汽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要求,自本实施方案批准实施之日起,不再收取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2.制定全县出租车行业准入、退出条件及其办事程序(具体内容附后)。一是现有出租汽车营运许可期限统一截止至20171130二手车个人出售日,出租汽车营运许可终止,根据经营者原许可期限内的服务质量等情况重新进行许可。调整营运权管理制度,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设立服务质量保证金。出租汽车营运许可期限统一为4年,建立经营权准入退出机制。二是完善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出租汽车经营权准入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或依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等方式进行配置,且依法签订经营协议。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出租汽车经营权退出机制,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以及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等情形,按有关规定退出经营、收回营运证。
3.有序放开出租车数量管控。
1吨等于多少公升
(1)原出租汽车的过渡安排。原出租汽车经营权在20171130日终止。道路运输管理
部门在1130日至1230日的一个月过渡期内统一给予临时营运许可。原出租汽车需要参与继续营运的,在过渡期内需全部重新进行识别申报登记,识别申报登记享有优先登记许可权。不进行识别申报登记原有出租汽车,视为放弃出租汽车运营,可通过营转非方式自用或出售他人。在过渡期内,允许将未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转让他人,受让人享有同等优先许可权。
(2)新增出租汽车投放。为满足县城、重要集镇和景区景点的市民及游客出行,并根据荔波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5辆/万人出租车和乡镇所在地人口15辆/万人比例测算,全县出租车投放饱和总量为170辆。新增出租车投放以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确定2家公司新增投入80辆车经营(每家公司各40辆,中标后每家公司各先投放
20辆,剩余40辆择机投放),不足部分根据市场需求投放。
(3)新增出租汽车管理要求。出租汽车统一按照公司管理模式经营,实行先申报后购车。公司申报须向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书面承诺,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并签订相关风险责任书,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购置车辆投入运营。经营权实行无偿但有期限使用,经营期限为大众宝来报价及图片4年,经营期限届满后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审核结果逐年延续,6年后
需换新车。
(二)引导多种营运模式。加快发展约租、驻点、包车等新的运营服务模式,引导经营企业推出手机软件召车、网络预约召车等多种电召服务方式。鼓励支持出租车企业与“智慧荔波”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网络约APP”建设,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满足不同体出行需求。
(三)完善运营价格体系。推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逐步从政府定价模式向政府指导价、行业定价、协商定价机制过渡,使出租车价格与市场供需关系相挂钩。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运营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出租车起步价、公里单价、低速等候费等标准。保定汽车违章查询
(四)加强经营企业监管。经营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运营机制,承担安全营运、服务质量和稳定工作的责任。鼓励经营企业集约化经营。着力打造服务品牌,通过公平竞争,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依法开展以乘客投诉、第三方测评、安全运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完善和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五)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注册等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文明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服务行为违规记分制度。驾驶员考核结果与经营企业考核挂钩。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驾驶员发生劣质服务等行为记入从业人员“黑名单”,不允许在本县内继续从事出租车营运。强化落实企业对驾驶员管理责任,加强驾驶员继续教育和从业管理,规范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