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青岛华泰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洛阳路分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4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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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郑州春节限号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华泰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路分公司法人代表王功彬联系人史延功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
186****9939266000建设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
立项审批
部门
京津塘高速实时路况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
[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占地面积(平方米)2695.55建筑面积
(平方米)
1872
总投资(万元)560环保投资
(万元)
20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3.6%
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1、项目背景
青岛华泰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租赁青岛雁山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的闲置构筑物用于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560万元,占地面积2695.55m2,建筑面积1872m2,包括机修车间、钣喷车间、配件仓库、办公区、喷漆/烤漆房等。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的保养及维修,投产后,预计年保养维修车辆2000台,洗车8000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生态环保部令第1号修改),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
与服务业”中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中“有喷漆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华泰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路分公司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资料,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厂区东侧隔重庆南路为鼎隆铝业,西侧为滨海康城小区,南侧为空置场地,北侧紧邻水上江南酒店。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西侧50m处的滨海康城小区。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周边环境概况详见附图二。
项目设两座厂区大门,一座位于洛阳路侧、一座位于重庆南路侧。厂区内含机修车间(1F)、钣喷车间(1F)、喷漆烤漆房(1F)、配件仓库(2F)、办公室(1F)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三。
机修车间包含预检工位、机修工位、快保工位区;钣喷车间包含抛光工位、打磨工位和钣金工位;喷漆/烤漆房位于厂区东侧等。项目在喷漆房南侧设1处20m2的危废暂存间。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四。
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及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租赁青岛雁山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房屋进行建设,无新增占地。项目用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西侧约40m的滨海康城小区。项目在平面布局中将喷漆房布设在车间最东侧,确保项目喷漆房距离滨海康城100m以上,从而避免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对敏感点产生影响。
本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周围交通便利、水电供应有保障,项目选址合理。
根据《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项目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周边无省级或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选址可行。
(3)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
016]150号)要求,项目需要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
表1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
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
地。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浮山片区土壤保持生态
保护红线区(SD-02-B2-06),距离为6km,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青岛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利用资源,且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少。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项
目营运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项目所在区域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规划,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二手花冠
符合
(4)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政策符合性
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2号。项目对喷漆废气建设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高效治理设施,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号)的要求。面包车改装
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修订);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6)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
(7)《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6年3月1日;
(8)《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9)《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2013年第31号);
(10)《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11)《青岛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年)。
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租赁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872m2,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