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7年第11期商业经济
No.11,2007
(总第296期SHANGYE JINGJI Total No.296【文章编号】1009—6043(200711—0067-02
王小兰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摘要】在汽车消费贷款快速增长的同时,商业银行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大。形成“车贷”风险的原因及表现形式主要有:银行没有建立统一征信体系而产生外部环境风险、银行内部的业务环节出现的违规操作风险以及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产生的赔偿风险等等。为了加强“车贷”风险的防范,应从引入竞争机制、构建统一征信体系、转变贷款模式、建立“汽车贷款保证金”剑度、实行“客户经理承诺”制度等多个方面入手,强化防范措施使银行在面对复杂的汽丰贷款中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以拉动国内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
【关键词】消费信贷;汽车贷款;风险管理
f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B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吃、穿、住”投资消费意识,拓展到“行”的消费层面构成未来发展趋势。“以车代步。方便生活”变成人们生活中十分现实的问题。“花明天的钱,买今天的车”的消费观念,在社会大众中已经产生深刻的影响。购买私家车已经成为很平常的事情。丽银行提供的汽车贷款也日益发展起来。
一、汽车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所有中资商业银行都可以开办消费信贷业务。汽车消费贷款进入了起纷争的阶段。汽车消费贷款到目前为止只经历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各个方面还不够成熟。由于汽车消费贷款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对它的认识和了解都不够,加上相应的法规制度不健全,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所以最初一年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但从2000年以来,汽车消费贷款呈逐月上升趋势,而且增幅巨大,特别是在2002年,全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年增长额比前年2001年的年增长额翻了三倍(见下图。从时间上看。1998—2
003年,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迅速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余额2001年末为436亿元,2002年末为1150亿元。2003年末为1839亿元。近三年间年均增长148%,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比例依次为6.2%、10.8%和11.7%;从地区分布看,汽车消费贷款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截至2004年10月末北京、浙江、广东、河北、江苏、山东,这六省市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合计为888亿元,占全部汽车消费贷款余额的52.8%;西部12省(市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合计为240亿元,仅占14.3%。
二、汽车信贷主要风险的表现形式
在汽车消费贷款快速增长的同时。汽车消费贷款的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年增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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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也不断暴露,“假车贷”、“一车多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特别是2004年以来.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总体增速放缓,到当年的10月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683亿元,比年初下降163亿元。汽车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汽新捷达多少钱(一缺乏征信体系而产生的外部环境风险广东实时路况
斯巴鲁森林人2.5我国尚未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和个人收入、财产申报制度,银行难以真正判断和掌握借款人个人信誉状况以及还款能力,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单一依靠担保措施,无法对借款人个人信用及财产形成有效的制约。因此在汽车消费信贷中会引发信用风险。具体的信用风险包括: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失业、工作变动或出现其他经济等原因造成借款人还贷能力下降,甚至丧失还贷收入来源,使贷款形成风险;汽车经销商的信用风险,存在汽车经销商改变贷款用途或恶意的行为、多头信贷。由于银行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借款人分别在不同的银行贷款,信用较差的借款人无力还款后,形成赖账或逃之天天。使银行遭受巨额损失。
(二银行业务环节出现的违规操作风险
汽车查询网【收稿日期】2007—10-15
【作者简介】王小兰(1974-。女,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讲师,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汽车贷款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67—万方数据
商业经济第2007年第11期SHANGYE J1NGJ-I Noll,2007
深圳 限牌一方面.与经销商盲目合作。在汽车金融信贷业务推出的初期。合作伙伴以生产厂家及其特约经销商为主;其后与生产厂家没有隶属关系的大量的民营经销商纷纷出现。多数将车辆挂靠在经销商的借款人认为他们是租赁经销商的汽车.虽然到银行办理了有关手续,但观念上只认为同与经销商是租赁关系,而没有形成同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意识。还有。贷前调查不细致,不能获得客户准确的信息资料。仅仅关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职业和工薪收人证明情况,放松了对借款人的其他方面的调查。有的银行信贷经办人员对借款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都未进行核实,致使借款人轻松地获得大大超过其还款能力的借款。
另一方面,贷中审查偏松,有的流于形式。对借款主体还款能力的审查把关不严,对各种还款能力的证明缺乏有效识别,提供的个人收入证明与个人税单显示的收入不相匹配;有的借款人月收入数不足以偿还月还款额;还有的汽车贷款控制违反规定,首付款比例过低,造成变相零首付的事实。此外,贷后跟踪检查不落实。缺乏有效贷后监控机制。对所贷款项是否真正用于购车、购车后是否及时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满一年后车辆是否及时续保等
问题落实不到位;计算机技术手段跟不上业务快速发展的步法,信贷管理系统综合功能不全,错过贷款催收的有利时机。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产生赔偿风险
在汽车消费信贷中由于借款担保措施不到位、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担保物贬值、损毁等也会造成风险即担保风险。一是合作汽车经销商风险。在经销商提供担保与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下,绝大部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客户均由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向经办行推荐,银行处处受制于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不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保险风险。借款人的汽车是作为反担保抵押给保险人的,一旦借款人产生信用危机,拒绝偿还银行贷款,那么保险公司的履约保险将是银行避免损失的惟一保障,而保险公司则在处理抵押物后才会履行保险义务,所以既无法保证索赔的速度,赔偿金额也难以及时落实到位,保险公司赔付率很低,形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物风险。汽车贷款以车作为抵押物,随着车价贬值严重和车辆的流动性,一旦客户无力还贷、故意以汽车抵贷款或恶意逃债,银行追索将十分困难。汽车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
三、汽车信贷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引入竞争机制,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经销商合作
银行在汽车贷款业务开展初期。贷款客户绝大部分来自于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联合推介。出于对保险公司和经销商的信任,有的银行一度忽视了对贷款客户的直接调查。又由于汽车经销商资信状况参差不齐,在汽车贷款业务合作各环节中,无任何连带责任,因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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