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中货车、重中型挂车、轻微型货车
从2021年9月1日开始对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轻微型货车空车质量要进行测量,并满足GB38900-2020中6.8.1.2的要求。而实施指南又说:“2015年3月1日之前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若通过测量空车质量发现车辆存在严重非法改装嫌疑的,应按照本标准7.2.3.1的规定处理。”请问老师:到底2015年3月1日前的货车、重中型挂车检不检空车质量呢?牵引车、低速货车检不检空车质量?轻型货车空车质量误差与限值要求到底以哪个为准?
首先,我们来看看标准是怎么说的:
“6.8.1.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士10%或士500 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士10%或士200 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 500 kg。”
一、现在我们先回答第1个问题:轻型货车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不超过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士10%或士200 kg,且空车质量应小于4 500 kg)。
二、根据GB7258-2017定义
大众 甲壳虫1.货车:(载货汽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也包括:
a) 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b) 由非封闭式货车改装的,虽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不属于专项作业车的汽车。
凯越报价注: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因此牵引车属于货车,那么回答第二个问题:牵引车需要检空车质量。轻卡汽车
合肥星之宝三、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 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6.8.1.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士10%或士500 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士10%或士200 kg,且轻型货车
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 500 kg。(这条表明在用低速货车未做要求、在用三轮汽车不检验)现在回答第三个问题:现在低速货车检不检整备质量/空车质量?回答是:原则上(可以)不检验!
1.低速货车(包括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在GB38900-20中6.8.1.2中未明确空车质量测量误差的判定要求;
吉普车图片
2.按照汽车行业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低速货车与轻型货车实行标准并轨,低速货车产品不再列入《公告》的要求,这之后没有低速货车这个概念了,当下是逐步淡化低速货车这个概念,已经有的低速货车自生自灭,逐步报废结束。
3.关于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之间的低速货车,由于原来的GB21861-2014中规定“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100kg,低速汽车不超过±5%或±100kg,摩托车不超过±10kg”。因此,这个期间的低速货车空车(包括专项作业车)质量可检,检了也不错,也可不检,不检也不错,但最好别检(没有具体的判定要求)。而在GB38900-2020表2中明确规定在用三轮汽车和摩托车的空车质量根本就不检了。
4.具体根据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微型车改装
四、空车质量不合格的车辆的结果处置:根据2021年8月27日下发的公安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38900)轻型货车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积极稳妥科学有效治理存量"大吨小标"轻型货车问题,公安部经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意见,自9月1日起,对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2015年3月1日以后注册的轻型货车空车质量检验项目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发现轻型
货车空车质量不符合GB38900标准要求的,要提示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送检人及时整改,并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建议中加以说明,其中,对属于生产企业违规生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提示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送检人联系企业回收整改,并将违规产品通过信息系统报告公安交管部门。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GB 38900要求检验在用轻型货车空车质量,积极推进大吨小标轻型货车整治工作。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