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美日汽车的谈判节奏控制
[案情]:美国和日本在汽车销售领域的摩擦在经过近20个月的谈判之后仍然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1995年5月10日,美国人的耐心似乎已经枯竭。美国首席贸易谈判代表坎特声明,白宫曾提醒过让刚刚成立的WTO注意,美国可能在45天之内提出申述,指控日本政府在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的规章与汽车生产公司的商业行为同世界贸易规则貌合神离。他还声明,美国在提出此申诉之后将对日方进行贸易制裁。
1、美方单方面制定时间界限
1995年5月16日美国公布了制裁日本汽车的清单、美方的声明指出,如果日本到6月28日仍未向美国汽车及零部件开放其市场,美国将对日本的13种豪华型汽车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总金额按照1994年的进出口值为50.9亿美元。50.9亿美元创下了美国政府实施惩罚性关税的最高纪录。
2、日方对美方强加时间界限的应对方案
在美国宣布制裁清单后,5月17日,日本通产省省长桥本龙太郎宣称日本决定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解决的要求。日方敦促WTO就美国提出的对日本汽车征收惩罚性关税的合法性问题召开紧急会谈。桥本还指出日方准备在6月末对美国采取报复性措施,并声称日本政府将在审查了美国针对日本出口汽车的最后制裁清单后再作决定。
按照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规定,争端的双方首先应进行双边磋商,这是复杂的争端处理程序中的第一步。如果美日双方在最长不超过60天的时间内达不成协议,那么就要成立一个三人专家小组来评定美国的制裁是否合法。
3、双方在重开双边谈判的日期及地点上也存在着意见分歧。
桥本龙太郎要求在WTO的监督下最迟应于6月15日在日内瓦开始汽车贸易的双边谈判,因为按照WTO的指导规则,6月15日是非紧急程序的最后期限。但是坎特却要求汽车贸易谈判应该于6月20日和21日在华盛顿举行。尽管存在这些分歧,各方还是设法达成了协议,决定由两国的中层代表于6月12日和13日在WTO总部所在地日内瓦重开双边谈判。然而正像人们所预期的那样,谈判无果而终。于是,桥本龙太郎于6月14日在一次匆忙安排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于6月22日和23日在华盛顿举行新一轮谈判,以便再作最后一次努力来避免这场贸易战。
4、强调利益平衡的最后阶段的较量
在新一轮谈判的第一天里并未取得任何进展,各方的分歧依然存在。克林顿总统与坎特在不同的场合都一再重复他们要对日方实行制裁的威胁。日本几家最大的汽车制造厂商终于相信白宫所提出的报复是严肃、认真地,因而准备朝着满足美方要求的方向尽量缩小部分差距。于是,在6月23日的一次“非官方”会议上,日方告诉美方的贸易谈判人员,日本打算要求日本汽车制造商增加海外生产,并提高其
在海外生产汽车的当地保有量。在日本提出了妥协性建议后,虽然美日双方从6月22日起就在准内阁级别和专家级别的会议上进行了马拉松式的谈判,但直至6月26日华盛顿与东京仍未能解决全部细节问题。
就在克林顿政府所宣布的实施制裁措施期限的前一天,即6月27日,谈判有了实质性的突破,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坎特声明放弃克林顿政府的数额要求。这是华盛顿先前坚决拒绝作出的让步。在全部谈判最终结束后,白宫的贸易战略家们总结说,美国人最终在数额问题上表现出的灵活性以及日方提出的自愿增产计划,为美国汽车销售商准入和取消售后服务规定问题达成政府间的协议提供了惟一的机会。由于美国最终作出了放弃数额要求的困难抉择,而使用自己提供的数据,协议的最后条文很快得以落实。美方同日方就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争吵终于结束了。
[案例分析]:灵活地控制谈判节奏对于争取己方的商业利益至关重要,在此案例中时时表现出了美日双方争取谈判主动权,对谈判节奏进行控制的企图。通过美日两国之间谈判案例的学习,销售人员在进行谈判时要注意他们如何具体运用谈判节奏控制的一些技能点。
把握时间的主观因素。
在双方长期谈判未果的背景下,美方指定制裁的清单和时间,通过施加压力来加快谈判的节奏,这是一种策略性的安排,是对时间主观因素的把握。同时在重开谈判时间的选择上,也体现了双方对时间
的主观因素的把握。
善于把握机会。
美方抓住WTO刚刚成立的机会,声称要提出申诉和贸易制裁。面对美方压力,日本也利用WTO的争端解决结构,同时并不示弱地提出要采取报复性措施。双方都想借助WTO来解决问题,这是对谈判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对己方有利机会的把握。美方宣布进行制裁是想加快谈判节奏,而日方的报复性措施的提出是想缓解加快谈判节奏的压力。
重视利益平衡原则。
重开谈判的争执和最终确定也是一种对利益平衡原则的强调。当日方企业相信美方的报复声明是严肃、认真时才提出了一定的妥协性建议,但是由于美方一直还没有进行适当妥协从而导致不能解决全部细节问题。在美方宣布实施制裁的前一天,由于美方的退步最终使整个谈判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双方相互的退让反映了对利益平衡原则中对等因素的把握。
客观的说,在具体的谈判中对于谈判节奏的控制并不仅限于已经介绍的四个基本的技能点,特别是对于销售谈判来讲,还有很多细微的节奏控制技能点对争取谈判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谈判中的“换档”,即在你的言行与真实目的之间撒上一层雾障,使对方难以辨别。这样,你就始终是主动的,可以
一步一步把对手引入你的圈套。在谈判中具有耐心也是必备的素质,要善于使用拖延战术,以达到控制谈判节奏的目的,这将使你在谈判中占据主动,然后在适当时机答应对方一些条件,则容易达成协议。期限策略也是一种重要的谈判节奏控制策略,在上面的案例中已经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当面对对方期限的压力时,耐心将显得非常重要。还有休息策略,一般在谈判局势对己方不利的时候使用。还有打断战术、善于运用巧妙的借口等等都有利于对节奏的控制。
[案例思考]:
1、在此案例中美方为了尽快对双方的贸易争端达成协议采取了哪些有利于己方的谈判节奏控制技能?
2、日方面对美方施加的压力是怎样作出反应的?这些反应对于谈判节奏的控制有什么作用?
3、双方对于哪些方面的利益争取反映了对利益平衡原则的重视?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不重视利益平衡原则的情况?如存在试举例说明。
4、你认为此案例的谈判过程是处于整个贸易争端问题谈判的什么阶段?这一阶段是否体现了对阶段节奏原则的把握?
案例2:谈判引导策略案例三则
[案情]:1、霍华·休斯买飞机谈判中的先苦后甜
美国大富豪霍华·休斯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但他也是个脾气暴躁、性格执拗的人。一次他要购买一批飞机,由于数额巨大,对飞机制造商来说是一笔好买卖。但霍华·休斯提出要在协议上写明他的具体要求,内容多达三十四项。而其中十一项要求必须得到满足。由于他态度飞扬跋扈,立场强硬,方式简单,拒不考虑对方的面子,也激起了飞机制造商的愤怒,对方也拒不相让。谈判始终冲突激烈。最后,飞机制造商宣布不与他进行谈判。霍华·休斯不得不派他的私人代表出面洽商,条件是只要能满足他们要求的是一项基本条件,就可以达成他认为十分满意的协议。该代表与飞机制造商洽谈后,竟然取得了霍华·休斯希望载入协议三十四项要求中的三十项,当然那十一项目标也全部达到了。当霍华·休斯问他的私人代表如何取得这样辉煌的战果时,他的代表说:“那很简单,在每次谈不拢时,我就问对方,你到底是希望与我一起解决这个问题,还是留待与霍华·休斯来解决。”结果对方自然愿
意与他协商,条款就这样逐项地谈妥了。
2、日本人最后期限策略的使用
在谈判中,日本人最善于运用最后期限策略。德国某大公司应日方邀请去日本进行为期四天的访问,以草签协议的形式洽谈一笔生意,双方都很重视。德方派出了由公司总裁带队,由财务、律师等部门负责人及其夫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代表团抵达日本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在前往宾馆的途中,日方社长夫人询问德方公司总裁夫人:“这次是你们第一次光临日本吧?一定要好好旅游一番。”总裁夫人讲:
“我们对日本文化仰慕已久,真希望有机会领略一下东方悠久的文化、风土人情。但是,实在遗憾,我们已经订了星期五回国的返程机票。”结果,日方把星期二、星期三全部时间都用来安排德方的旅游观光,星期四开始交易洽商时,日方又搬出了堆积如山的资料,“诚心诚意”地向德方提供一切信息,尽管德方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寻不利己方的条款,但尚有6%的合同条款无法仔细推敲,就已经到了签约时间。德方进退维谷,不签,高规格、大规模的代表团兴师动众来到日本,却空手而归,显然名誉扫地;签约,由许多条款尚未仔细推敲。万般无奈,德方代表团选择后者,匆忙签订了协议。
3、朱总理入世谈判的出其不意
出其不意招数使用非常奏效的是中国与美国的入世谈判,朱总理亲自出马参与谈判,使几近破裂的谈判最终达成协议。龙永图副部长对此有生动的回忆。他回忆说:“1999年11月15日,当中美入世谈判几乎再次面临破裂之时,朱总理亲自出面,把最棘手的7个问题了出来要亲自与美方进行谈判。当时,石部长担心总理出面谈,一旦谈不好讲没有回旋余地,不赞成总理出面。总理最终说服了我们。最后,我方决定,由朱总理、钱其琛副总理、吴仪国务委员、石广生部长和龙永图共五位代表,与美方三位代表谈判。”
“谈判刚开始,朱总理就对7个问题的第一个问题作了让步。当时,我有些担心,悄悄地给总理写条子。朱总理没有看条子,又把第二个问题拿出来,又作了让步。我又担心了,又给朱总理写了条子。
朱总理回过头来对我说:‘不要再写条子了!’然后总理对美方谈判代表说:‘涉及的7个问题,我已经对两个问题作了让步,这是我们最大的让步。’美国代表对总理亲自出面参与感到愕然,他们经过商量,终于同意与中方达成入世谈判协议。”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在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达成了一致,中国谈判代表与美国贸易谈判首席代表巴尔舍夫斯基签署协议并交换文本。中国与美国谈判成功,为中国入世扫除了重大壁垒。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案例分析]:
我们提到的谈判引导策略的很多技能点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将其中的几个组合在一起使用。技能点的选取关键还是要根据销售谈判的实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销售谈判人员可以灵活运用。本主体的三则案例体现的一些谈判引导策略有以下几个:
车型报价先苦后甜
在案例1中,由于霍华·休斯的脾气暴躁、性格执拗给飞机制造商留下了糟糕的谈判印象,但他们只是拒绝与其本人谈判,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霍华·休斯购买的飞机数量巨大,能给飞机制造商带来丰厚的
利益。霍华·休斯的私人代表出马后很容易地争取了几乎所有的具体要求。纵观整个谈判过程,实际上是一种不经意的“先苦后甜”谈判引导策略的使用,霍华·休斯与其私人代表白脸与红脸的扮演利用了飞机制造商既想合作但又不愿与有恶感的对方打交道的心理,诱导其作出了妥协。
最后期限
在案例2中,日本人将最后期限引导策略的使用发挥得淋漓尽致。通过不经意的交谈,日本人了解了德国代表团回国的日期,从而以安排旅游观光来挤压谈判的时间,最后在谈判桌上搬出大堆资料的“诚心诚意”仍是为了对谈判时间进行压榨,德国代表团要应对繁琐的谈判,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
坡道起步踩油门扣分吗只好匆忙签署协议,损失了可能争取到的谈判利益。
出其不意
在案例3中,美方谈判代表意想不到朱总理等中方高层领导会突然出现在谈判桌前,再者还想不到朱总理会果断地连续作出两次让步,这些都造成了出其不意的效果。同时,中方高层领导的出现给美方形成中方在做背水一战的印象,这些都有利于挽救几近破裂的谈判
在先苦后甜的案例中,给对方的谈判代表形成的是一种心理感受上的对照反差。而在谈判中某方提出最后期限,开始或许并不能够引起对方的关注,但是随着这个期限的逐渐迫近,提出期限一方不断地
暗示,表明立场,对方内心的焦虑就会不断增加。尤其是当其负有签约的使命时,他会更加焦虑不安。而到了截止日期的时刻,不安和焦虑就会达到顶峰。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对于某些双方一时难以达成协议的棘手问题,不要操之过急地强求解决,要上与运用最后期限的力量,规定谈判的截止日期,向对方开展心理攻势。出其不意策略的使用也是一种给对方的心理造成冲击的战术。由此可见,谈判引导策略运用的关键就是引导对方的心理感受,从而达到争取己方谈判利益的目的。
电车试驾[案例思考]:
1、在案例1中飞机制造商受到了对方先苦后甜策略的考验,加入你是飞机制造商的销售谈判代表,你应该如何应对才能最大化地维护己方的商业利益?
2、在案例2中日本人成功地运用了最后期限策略,你认为应如何避免或化解对方最后期限策略的使用?
3、在案例2中出其不意策略的使用属于令人惊奇的人物出现的情况,你认为在现实的销售谈判中还可能存在哪些可以给对方造成出其不意效果的情况?
案例3:史蒂夫的销售报价策略
[案情]:史蒂夫是爱姆垂旅店董事会成员,但是旅店的地理位置是在不理想,董事会曾委派一个小组委
员会,调查了将爱姆垂旅店从萨默维尔迁到一个安静的、半居住性的社区的可能性。但从财务上看,搬迁是不可行的,因而搬迁的想法就被打消了。几个月以后,一位名叫威尔逊的先生先爱姆垂旅店的经理——彼得斯夫人。威尔逊表示他的公司愿意买下爱姆垂旅店。
董事会委派史蒂夫去办理这项有希望的交易。史蒂夫根据对威尔逊的商业往来所作的一些调查,认为他是一位有信誉的合法商人。史蒂夫意识到,威尔逊想买爱姆垂旅店,可能是想在这里建造公寓。威尔逊希望马上讨论价格问题,而是蒂夫则需要两个星期来做这些谈判准备工作。
史蒂夫初步确定旅馆的开盘价格
在接下来的12天里,史蒂夫做了几件事。首先,他想要确定爱姆垂旅店的保留价格或等够轻易成交的价格。史蒂夫得知,位于梅德福和位于奥尔斯顿的两个地点是可以用一个合适的价格买到的。他得知:梅德福德那块房地产可以175000美元的价格买下来,奥尔斯顿的那块可以235000美元的价格买下来。
史蒂夫断定,爱姆垂旅店搬迁到梅德福至少需要220000美元,而搬迁奥尔斯顿则至少需要275000美元。奥尔斯顿的那个地点(需275000美元)比梅德福的那个地点(220000美元)好得多,而后者又比现在爱姆垂的这个好。所以史蒂夫决定,他得保留价格是220000美元。史蒂夫下一步又调查,如果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爱姆垂旅店可能大约仅值125000美元。
史蒂夫和他的朋友了解到售价的高低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这些开发商的意图。史蒂夫断定,威尔逊的保留价格是275000-475000美元。
史蒂夫对报价策略的选择
奔驰c230史蒂夫应采取什么样的开局策略?谁应当首先报价呢?如果威尔逊坚持让史蒂夫首先报价,史蒂夫应该怎们办?如果威尔逊开价X千美元,史蒂夫应该怎样还价?有没有任何明显的全套应该避免?
史蒂夫决定试着让威尔逊首先报价,如果不成功,或一开始就被迫首先报价,他就使用大概的价格750000美元。史蒂夫曾想过一开始就报出400000美元的价格,并在一段时间里坚持不变。但是经商量后他们认为只有40%的概率,这个价格会低于威尔逊的保留价。如果威尔逊首先报价,史蒂夫将不让他有时间仔细考虑他的报价,而将迅速作出反应,立即给出一个还价,比如说750000美元,让对方在心理上觉得他的报价太低了。
史蒂夫的朋友告诉他,一旦两个报价都拿到了桌面上,那么自然可以预料到,最终的合同价格就在这两个报价之间。假如威尔逊的报价是200000美元,史蒂夫的还价是400000美元,则最终价格一般为300000美元。作为先开价者,史蒂夫认为最后能买到350000美元就很不错了,而且他当然记得自己的保留价格只是220000美元。
第一轮的较量
当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史蒂夫认为他简直经历了一场灾难,而且接下来,他甚至不敢断定会有第二轮谈判。谈判一开始,双方说了几句幽默的笑话和几句客套话。接着威尔逊就说:“请告诉我,你们能够接受的最低条件是什么。好让我看看是否能再做点什么。”史蒂夫已料到了这样的开场白,没有直接回答,他问道:“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好让我来看看是否能再削减点价格。”威尔逊被逗笑了,并报出了他的开盘价格125000美元,而且首先讲了在萨默维尔那个地区许多房地产买卖的实例,作为支撑他的证据。史蒂夫立即回答说,爱姆垂旅店完全可以卖得比这个价格高,再说他们一点儿也不想搬迁。只有当他们能够搬到更安静的地方去时,他们才能考虑搬迁。但是在环境安静的地方,房地产价格是很高的。史蒂夫最后提出,只有售价600000美元,才可能抵消这次麻烦的搬迁。史蒂夫之所以选择这个价格,是因为他心里盘算着150000和600000美元的中间值,高于所期盼的350000美元。威尔逊反驳道,这个价格根本不可能被接受。双方让了一点儿步,最后决定休会。
相互让步直到协议的达成
在以后的两天中,双方各作了一些让步。威尔逊逐渐地将报价提高到290000美元,最后停在确定的报价300000美元收那个。史蒂夫则从475000美元降到425000美元,又降到400000美元。然后当威尔逊强硬地停在300000美元时,他又“费力地”降到了350000美元。史蒂夫最后停止了谈判,并告诉威尔逊,他将必须与董事会的主要成员取得联系,看看是否可以突破350000美元的界限。
第二天,史蒂夫给威尔逊打了一个电话,向他解释说,旅店对是否接受300000美元的报价有不同意见。“您的公司能不能再多出一点儿?如果咱们的买卖做成了,您的公司能否免费为爱姆垂旅店新买的房子做30000美元或40000美元的维修工作?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以接受300000美元的报价。”威尔逊回答说,他非常高兴董事会能明智地接受他300000美元的慷慨报价,但是不会提供装修工作。
“那么好吧,”史蒂夫回答道,“如果您的公司能为爱姆垂旅店提供一笔免税的赞助,比如说40000美元的援款,专供帮助急需的旅店只用,这也确实是一种帮助。”
“噢,这倒是个主意!40个格兰德是太多了(grand,美俚语,一千美元),但我可以问问我们的律师,是否捐赠20个格兰德。”
“25个怎样?”
“好吧,就25个。”
cmore结果,根据法律,威尔逊的公司要直接付给爱姆垂旅店325000美元。这样威尔逊既保全了面子又巧妙地突破了他自己的最终报价。而爱姆垂旅店则通过曲折道路充分满足了自己的需要。
[案例分析]:在此案例中,史蒂夫成功地运用了销售报价策略的技能点,不仅成功地实现了旅店的搬迁,而且还获得了更多额外的收益。销售谈判人员从该案例中可以学到以下基本技能点的运用方法。
确定报价依据和定价策略
美日汽车史蒂夫首先通过对搬迁地的调查确定报价的大致范围和保留价格,他惯于报价依据的选择是非常恰当的。作为卖方,史蒂夫采取了根据商品交易条件的上下限确定报价内容的幅度定价法。接着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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