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21004-2007
DB
Standards for Taxicab Operation and Servic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目次.......................................................................................................................................................................I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服务方式 (2)
6 服务设施 (2)
7 服务人员 (3)
8 服务流程 (4)
9 服务支持 (5)
10 服务监督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车内张贴物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驾驶员着装要求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服务用语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特殊情况处理 (10)
前言
为规范出租小轿车服务流程,增强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满足乘客要求,便于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赵红、梁海晨、刘常虹
出租小轿车营运服务规范
1 范围北京小汽车
停车场收费本标准规定了出租小轿车营运全过程所包括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支持、服务监督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出租小轿车的营运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宝马318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CJ/T 3024.3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城市出租汽车
CJ/T 5024  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
DB11/T 223  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出租小轿车  Taxicab
按乘客意愿而被雇用的、固定式硬顶、四个侧门、座位数为5座的营业性乘用车。
3.2
服务人员  Taxicab driver
出租小轿车的职业驾驶员。
3.3
服务用语  Service language
在营运服务中使用的规范语言、文明用语。
3.4
待租状态  For Hire
出租小轿车处于正常营运中,空车待租标志显示“空车”字样,车内无乘客,夜间开启标志灯的状态。
3.5
私自揽客  Picking up a passenger at an unauthorised location
在公示的营业站区内,出租小轿车在非营业站点承揽未经调度中心直接调派业务的行为。
3.6
拒绝载客  Refusal of Service
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驾驶员接受调度中心调派任务后未执行的行为。
3.7
议价 Negotiated price
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而与乘客协议费用的行为。
DB11/T 488—2007
minicooper3.8
最佳路线  Best Route
交通正常情况下,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的最短行驶路线,或经驾驶员和乘客双方确认后,绕过交通管制、堵塞点等的最短路线。
3.9
绕行  Detour
未按最佳路线行驶的行为。
3.10
中途甩客  Stopping Service Without Cause
营运途中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
3.11丰田管理
停运状态  Out of Service
出租小轿车停止营运时,停运标志显示“暂停”字样的状态。
4 基本要求
4.1 安全行车,遵纪守法。
4.2 文明礼貌,服务规范。
4.3 诚实守信,按规收费。
4.4 车辆整洁,证件齐全。
5 服务方式
5.1 扬手招车
处于待租状态的出租小轿车在允许停靠的道路上停车载客的服务。
5.2 电话叫车
根据乘客拨打叫车电话提出的需求,提供处于待租状态出租小轿车的服务。
5.3 站点租车
在设有出租小轿车营业站的地方,提供处于待租状态出租小轿车的服务。
5.4 包车业务
为固定客户在协议时间内提供满足其对出租小轿车特定需求的服务。
6 服务设施
6.1 车辆外观
猛士军用越野车价格6.1.1 车身
清洁、完好,无明显剐蹭、碰撞痕迹;标识符合DB11/T 223要求。
6.1.2 玻璃
洁净、透亮,无破损、遮蔽物,升降自如。
6.1.3 车内张贴标志
营运证、年检标志、环保标志、价标张贴应符合附录A图示要求。价标张贴左右对称、端正平整。
6.1.4
清洁平整,车辆牌号清晰,悬挂端正,无遮挡物、反光物。
6.1.5 车灯
齐全、洁净、明亮,功能有效。
6.1.6 标志灯
符合DB11/T 223要求,字迹清晰,洁净明亮,功能有效。
6.1.7 轮胎、轮胎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