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车辆空调舒适度参数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铁道车辆(单层或双层客车)车厢或包间的舒适度参数与空调装置的性能要求等内容,舒适度参数同样适用于除餐饮服务区以外的车组工作人员专用区。
本部分适用于除市郊车辆、地铁、有轨电车和司机室以外的客运干线铁道车辆及动车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816  铁道客车内部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2817  铁道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9  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2-××××铁路车辆空调第2部分:型式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舒适度  comfort欧尚x5plus
人对于其所在的气候环境(温度、湿度、风速等)的适意感觉。
3.2
空调装置  air conditioning installation
用于通风、制热、制冷、过滤的装置
3.3
强制通风  forced air ventilation太平洋汽车网
通过机械作用产生的空气流通。
3.4
预热  preheating
在无乘客时提高车内温度的过程。
3.5
预冷  precooling
在无乘客时降低车内温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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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制热  heating
使车内温度升高或维持不变的过程。
3.7
制冷  cooling
使车内温度降低或维持不变的过程。
3.8
舒适区  comfort envelope
乘客通常使用的车厢座位区或包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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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车内平均温度  mean interior temperature
Tim
舒适区内距离地板面高度1.1m处的空气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3.10
车外平均温度  mean exterior temperature
Tem
车辆外部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3.11
车上饮食服务区  catering service area
为专门从事准备或销售食品的职员保留的区域或车厢。
3.12
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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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单位面积的热流密度与穿过相关车辆隔热壁的车内平均温度(Tim)和车外平均温度(Tem)的温差值的比值。
注:系数K考虑了外部隔热壁的隔热效率以及列车在行进时由于密封性差(门、窗、多种通口)造成的漏气作用,该系数适用于车辆的部分或全部传热表面。
4  舒适度参数
除预冷或预热阶段之外的舒适度评估应根据以下环境参数进行:
a)符合附录A规定的气温要求;
b)符合附录B规定的风速要求;
c)符合附录C规定的相对湿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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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符合车厢壁温度要求;
e)符合附录D中规定的穿着适度并静止的乘客向周围释放的热量要求;
f)具有直接影响的外部气候条件;
g)餐车设备的运行不影响舒适区的舒适度参数。
5  外部条件
5.1  正常外部运行条件
在附录E中E.1和E.2给出的外部条件限制范围内,舒适度条件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
5.2  极端外部运行条件
设备应能够在以下极端温度下运行:
a)比附录E规定的最小值低5K,比最大值高5K;
b)如果设备位于底架下面,则比附录E规定的最大值高10K。
对于极限条件,第6章规定的舒适度条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是否遵守。
6  应遵循的舒适度条件
6.1  舒适区温度
6.1.1 车内设置温度(Tic)
应在附录A所示的调整曲线限值范围内(外温>15℃)和实线以上(外温≤15℃)。
6.1.2  车内平均温度(Tim)变动范围
基于车内设置温度(Tic)的车内平均温度(Tim),温度变动范围不应大于±2K。
6.1.3  车内最大水平空气温差
距地面1.1m高度处测得的车内最大水平空气温差不应大于3K,对于卧铺车和坐卧两用车的卧铺区域,温差不应大于3K。
6.1.4  车内最大垂直空气温差
依据GB/T ××××.2-××××的规定,车内同一断面上,距地板面0.1m~1.7m间的最大垂直空气温差不应大于3K。
6.2  附属区温度
新大洲摩托车图片6.2.1  走廊平均温度
依据GB/T ××××.2-××××的规定,测量距地面1.7m高度处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a)制热时,该温度不应低于舒适区车内设置温度(Tic)6K以上;
b)制冷时,该温度不应高于舒适区车内设置温度(Tic)5K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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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通过台平均温度
依据GB/T ××××.2-××××的规定,测量距地面1.7m高度处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a)制热时,该温度宜在10˚C和舒适区车内设置温度(Tic)之间;
b)制冷时,该温度不宜高于舒适区车内设置温度(Tic)9K以上,且不超过+35˚C。
此外,制热时地板面上方0.1m处的平均温度不应低于4˚C。
6.2.3  盥洗室、厕所和电话区内部温度
在盥洗室、厕所和电话区场所的几何中心,距地面1.1m高度处测得的温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制热时,该温度不低于14℃;
b)制冷时,该温度不应高于舒适区车内设置温度(Tic)6K以上。
6.2.4  育婴室内部温度
在育婴室的几何中心,距地面1.1m高度处测得的温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制热时,该温度不应低于舒适区车内平均温度(Tim);
b)制冷时,该温度不应高于舒适区车内设置温度(Tic)4K以上。
6.3  空气相对湿度
不论舒适区域的内部温度如何,空气的相对湿度应在附录C规定的范围内。
6.4舒适区周围表面温度(适用于静止车辆)
6.4.1  车厢壁和车内顶板
制热时,相对于车内平均温度(Tim),车厢壁和车内顶板内表面的温度与车内平均温度(Tim)间的温差不应大于以下数值:
a)单层列车:7K;
b)双层列车:10K。
6.4.2  车窗
制热时,车窗玻璃的内表面温度不宜低于车内平均温度(Tim)12K以上,窗框的内表面温度不宜低于车内平均温度(Tim)9K以上。
6.4.3  地板
预热结束1h后,地板的表面温度不应低于8˚C,预热结束3h后,无论外部温度如何,地板表面温度与车内平均温度(Tim)间的温差不应大于10K以上。如果采用地板辐射制热,地板的表面温度应限定到27˚C以下。
6.5  送风口温度
送风口温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制热时:不超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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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预热时:不超过65℃;
c)预冷和制冷时:不低于5℃。
6.6  风速
根据GB/T ××××.2-××××的规定,舒适区内的风速应在附录B规定的范围内。稳态条件下,通过同一送风口的平均风速的变动范围应小于±20%。低速通风系统风速宜满足以下要求:
a)送风道内:5m/s~8m/s;
b)回风道内:3m/s~5m/s(对于车下回风道,可以按照送风道的风速设计);
c)距离送、回风口50mm处:1m/s~3m/s。
6.7空气量
6.7.1  新鲜空气
通过强制通风进入舒适区的新鲜空气总量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值,定员时车内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容积浓度应符合GB/T 12817的规定。在高原地区运行或超员的特殊情况下,车内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容积浓度最大不应大于0.25% 。
紧急通风的新鲜空气应按照定员的100%及以上设计,不应少于每人10m3/h。
6.7.2  再循环空气
如果车辆的设计允许暂时封闭新鲜空气进气口,再循环空气系统应保证运行(即使再循环空气量下降的情况下)。
6.7.3  车上饮食服务区的通风
饮食服务区和列车空调系统的设计应能防止气味传入舒适区。
6.7.4  卫生装置的通风
为防止气味散发,厕所应比通过台的气压低,卫生装置排出的所有气体应直接排至车外。
7  控制装置
列车每节车厢均应配备控制装置以达到规定的舒适度参数。
长城m4视频在第8章规定的性能范围内,应能通过控制装置单独改变各舒适区的温度设置而不影响其它区域,该控制装置的最小调节范围为第6章规定的设置温度±2K(坐卧车为+2K和-4K)。
控制装置从一个设定位置转换到另一个设定位置,产生的变化不应大于1K。
控制装置的设定值调节时,车内平均温度(Tim)的变化率应在0.067K/min ~0.1K/min之间。
对于车厢或包间,当改变一个或多个控制装置的设定值时,其它舒适区的车内平均温度(Tim)应保持在允许的公差范围内。调节时,供需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将各单独的舒适区视作一个单元。
8  制热和制冷装置性能
8.1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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