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仪表板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仪表板技术条件及检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汽车的仪表板产品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077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16422.2塑料实验事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
GB/T30512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2104-2013安全气囊模块技术条件
4009零部件一次性包装规范
y车评4010厂内物流零部件包装规范
6071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7056汽车室内构件气味检验
7124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限值
C101.103-233汽车涂层
C101.103-240-2012内外饰塑料件
HMD/QP-17特殊特性及产品质量等级控制程序
JIS C1502声级计
JIS D1601汽车零部件振动试验方法
JIS Z8703测试标准大气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噪音
测试零件之间由振动引起的碰撞声和相接触表面产生的摩擦声。
3.2
粘合强度
基材(例如聚氨酯带子、无纺布和海绵状橡皮)和粘合剂之间或者粘合剂和非粘合基材之间的粘合强度。
3.3
去油污
Q/HMCV2028-2015
除去附在零件上的油污,以防止溶解产生裂纹。
3.4
分界线海马汽车标志
非粘合基材(通常指树脂件)和粘合剂之间或粘合剂和基材(如海绵、无纺布和海绵状橡皮)之间的分界线。
3.5
背景噪声
在测试样件没安装到测试夹具上,操作测试仪器环境下测出噪音水平
3.6
特性A的补偿
JIS C1502的特性A的听觉补偿。
3.7
完整-装配件
完整装配件(包括已经实行第二工序和已组合的零件)。
4评价结果报告
从开发到量产各阶段的评价结果报告都要依照附录提交给海马商务汽车研发。
5图纸中需要标注的技术要求
图纸中需要标注的技术要求如下:
a)灯泡的瓦数;
b)尺寸公差;
c)干扰类型;
d)典型安装件(加速测量点);
e)随机波振荡规定;
f)重复热冲击试验;
g)客车或货车耐振动性的指标;
h)去油污评定类型;
i)光泽度。
6评定标准
仪表板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按表1理解,评价标准应符合表2。
表1仪表板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
表2评价标准
评定项目评定标准质量
等级
评定方法
噪音噪音指数<0.01B7.2
去油污A型:在水中,无油膜
B7.3 B型:油污的散布区小于或等于6mm
粘合强度试验A:不能出现表皮脱落
B7.4试验B:粘合强度应大于或等于3.9N(0.4kgf)
耐振动性不能出现凹陷、损坏和松垂B7.5
管道相互装配强度插入力≤39.2N(4kgf)
B7.6抽出力≥29.4N(3kgf)
灯罩耐热性试验A:
(1)在表面不存在明显变形。
(2)阀孔不存在固定力,这样的固定力作用在对应部
分,照明灯具会存在一个不正常的变形。
(3)如果在试验之前,电子管和灯座之间的间隙
a≤8mm和b≤11mm,那么测试后的尺寸变化应小
于或等于10%,且最小间隙a≥5mm和
b≥8mm。
本田赛车(4)不存在氧化和溶解。
B7.7
铆钉拉力应大于或等于147N(15kgf)B7.8
短期耐热性能
满足图纸上规定的标准B7.9
长期耐热性能B7.10耐热冲击性B7.11
耐低温性
能外观
B7.13冲击
耐光性能B7.12耐化学性能B7.14抗划伤性能不产生肉眼可见的划痕B7.15阻燃性能仪表板的燃烧速度≤100mm/min。B7.16耐磨性能仪表板的耐磨性能≥3级B7.17
焊接性能(1)产品焊接后,焊接线条完整,材料溢出不产生降解。
(2)在几部分焊接(热焊、超声波焊接、颤动焊接)的
地方,外观和结合部位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a)缝焊接:焊接轨迹应该均匀一致而不中断,焊缝的
填料不变质(如表面剥落等);
b)点焊接:在所有的焊点处,保证两部分材料完全溶
接在一起。
(3)抗脱落性能试验中,应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不小于
20N。
B7.18表2评价标准(续)
Q/HMCV2028-2015
评定项目评定标准质量
等级
评定方法
剥离性能(1)表皮和泡沫的剥离:≥10N/5cm,表皮和泡沫
在边界没有分离,泡沫层失效是允许的.
(2)泡沫和骨架的剥离:不允许发生粘合层的分
离,只能是泡沫失效(破坏).
(此性能只适用于仪表板总成)
B7.19
漆膜附着力试验后喷漆表面划格部分≤2级B7.20
无缝副安全气囊仪表板
抗冲性能试验后仪表板乘客侧气囊门不应打开,气囊门应无永久
变形,弱化线应无撕裂
B7.21
副安全气囊爆破性能在每个区域里,由气袋展开所形成的气袋饰盖碎片等微郑州车管网
粒不能超过下表中的值。
然而,在任何区域中都不允许存在散落的金属碎片
区域
总的微粒质量
(mg)
最大微粒重
量(mg)
A:眼睛的周围 5.00.5
B:脸的周围5010.0
C:其他50001000
B7.22
气味性气味等级≤3级B7.23 VOC满足7124B7.2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满足GB/T30512B7.25
外观试验A应与相邻件相比,且在极限范围之内
C7.26试验B应在图纸技术要求上所标明的光泽度内
尺寸测量应在图纸技术要求上所标明的公差之内C7.27
注:质量等级分为A、AR、B和C。其定义遵照HMD/QP-17《特殊特性及产品质量等级控制程序》。
7评定方法
7.1一般评定条件
7.1.1测试的标准大气条件
除另有规定,标准大气条件指20℃的标准温度,等级5(即205℃±5℃)和65%的标准湿度,等级20(即(65±20)%),具体参照JIS Z8703标准。
7.1.2试验样件类别
如未特别指明,试验样件应为成品。
7.1.3试验样件安放状况
如未特别指明,试验样件应安装在试验台上或类似装车情况下的工装夹具上。试验台和夹具应有缺口。
7.1.4试验样件的状态
原则上,试验样件在制造后,应放置24小时或更长时间。在试验之前,试验样件应放在7.1.1所说明的标准条件下1小时或更长时间。
7.1.5试验设备及仪器
7.1.5.1试验设备及要求如下:
a)恒温箱:应能够达到指定的温度,温度误差±2℃,恒温箱内最大相对湿度20%。无论把零件放
在恒温箱内的哪个地方,都应该能够被加热装置直接加热;
b)调温调湿箱:应能够达到温度-40℃~120℃所有温度点,相对湿度0%~95%范围内的所有湿度
点;试验箱内的空气应该低速流动,并且零部件不应该直接暴露在水蒸汽或冷凝水里;
c)低温试验箱:应能达到指定的温度并且能够严格保持在最大公差±2℃范围内;
d)氙光曝晒试验箱:符合GB/T16422.2规定的设备;
e)测力计:测量范围合适的测力计,应该能适应拉延速率0mm/min~100mm/min;
f)振动试验台:试验台应能实现上下、左右、前后三个坐标轴的振动。
7.1.5.2试验仪器如下:
a)燃烧箱;
b)耐磨试验仪;
c)钢球:直径60mm、质量0.5kg的钢球,用来做冲击试验;
d)抗划伤性试验仪:该设备由具有下述特点的刀具组成:
1)刀具材料:40CrNiMoA,应符合GB/T3077的规定;五菱微型面包车报价
2)刀具形状态:矩形;
3)刀具倾角:15°,夹棱圆角(R=0.2mm)。
7.1.5.3以上试验设备可以替代,但其性能参数、精度、可重复性均要求等同或者更优。
7.2噪音
电动三轮车品牌7.2.1试验的大气条件
在标准的大气条件下测试噪音。对于背景噪音,按图1所示,在测试件前面放置传声器。然后,测量噪音包括特性A的补偿。在测量时,用测试设备“ON”来隔绝小于或等于80分贝的声音。
图1噪音测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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