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健全完善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和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通过持续深入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公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体系。
海马王子价格>哈飞路尊小霸王报价二、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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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60房车价格(一)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
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经信部门逐级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从源头上从严把关,健全完善车辆生产监管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加强对整车及专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管理。质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完善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建立机动车型参数共享机制,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罐式车辆出厂检验制度。落实货车产品一致性评价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待售货车检测,建立健全车辆违规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出厂及货证不符行为,暂停或撤销违规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信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加快推进车辆生产、改装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先进改装车型的研发生产。加强对已公告车
改装车网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依据相关部门执法检查结果,将生产不合规车辆的企业及产品逐级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处理。(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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