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2021年2月21日
行业研究
互联网贷款监管细化,零售信贷或加速向头部银行集中
——点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静电贴银行业
福特麦柯斯s-max
奔驰新车掉轮子买入(维持)  作者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网络小贷监管规则出台,展业进一步规范——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3日)
事件:
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进
一步细化审慎监管要求、统一监管标准,明确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
贷款的出资比例等相关要求,强化《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效果。
点评:
细化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要求,体现了政策一致性
银保监会于2020年7月颁布实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界定了互联网贷款内涵,并就贷款风险、合作机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初步建立了银行互联网制度框架。根据《办法》,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由于《办法》并未对出资比例等方面进行定量要求,各机构在执行效果和整改力度等方面难免存在差异。此次,《通知》明确给出了三大定量指标要求: 1)出资比例上,银行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网络小贷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将对互联网平台与中小银行通过联合贷款模式无序扩张形成较强约束(过往个别互联网平台在联合贷款中的出资比例甚至低至1-2%,此次不低于30%的出资比例,将显著降低其杠杆率水平,对于有限资本金可支持的信用扩张形成实质性约束)。 2)合作机构集中度上,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在有限一级资本净额约束下,将降低其对单一合作方的依赖,寻求更广泛的合作渠道,进而实现风险分散。对于合作方而言,单家银行主体面临约束背景下,市场将不再是少数巨头赢家通吃的局面,而是更为充分、友好的竞争环境,有助于优化合作机构生态。
3)限额管控上,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
全部贷款余额的50%。该项措施有助于避免银行依赖互联网渠道盲目扩张零售信贷
规模,结合关于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规定来看,在
C 端业务相对受控情况下,后续地方性银行将进一步回归本源、服务区域经济。
除三大定量指标要求外,《通知》亦明确提出:1)严控跨地区经营,地方法人银行
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
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2)严格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
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3)审慎监管,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银行实际经营情况,就出
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互联网贷款总限额等提出更严格要求,或将对部分中小
银行形成进一步约束;4)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需同时参照《通知》和《办法》要求。
事实上,银保监管在2020年5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稿)》第62条预留监管措施中,已明确提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商业
-2-
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商业银行的授信
额度、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及相关集中度风险、跨注册地辖
区业务等提出相关审慎性监管要求”。《通知》出台体现了政策一致性和延续性。
图1:《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限额管理要求三大定量指标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绘制
设置过渡期安排,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
《通知》关于出资比例管理和严控跨地域经营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存量业务自然结清,其他规定过渡期与《办法》一致(过渡期至2022年7月17
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划断”,新增业务需符合《办法》规定)。后续监管将
遵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原则,督促银行制定整改计划,并鼓励有条件的商
业银行提前达标。
部分区域性中小银行面临约束情况下,零售信贷或加速向头部银行集中
综合来看,我们认为头部银行(全国性经营的国股行,以及具有一定跨区域布局
的头部城农商行)未来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增强。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头部银行
具有较大规模的贷款余额及一级资本净额,业务拓展空间更大;二是头部银行通
丰田红杉价格
常具有更强的风险管控能力及审慎经营意识,不会将风控关键环节外包;三是头
部银行已实现全国经营或不局限于单一区域经营,相对不受跨区经营约束。
汽车点评网风险提示:经济回暖及居民收入修复不及预期,则消费信贷需求和质量将受到影
响。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 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
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
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小卡宴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
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国投瑞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