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质量排行2014>马斯克回应特斯拉降价原因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老丰田皇冠3.0【摘要】近年来,国内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质量问题也日益引起公众的关注。结合国内产品质量现状,参考欧美汽车产品质量管理的模式和特点,重点对中国汽车产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剖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未来发展提出相关意见。 【关键词】汽车,产品质量,自行认证,型式批准,一致性,召回 1、国内汽车产品质量情况 汽车购车半年内就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六成,一年内的占到八成。新车质量投诉比例进一步上扬,投诉量与销量的增加呈现正相关,说明新车质量情况不容乐观。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价格在10万-20万的车型越来越受到用户的青睐,不过与去年同期相比,此类车型投诉比例上涨,微型车、小型车及紧凑型车投诉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热销车型的质量保障有待强化。用户因为安全隐患和厂家设计缺陷的投诉增长超过15%,说明用户对安全的关注程度进一步增加,维权意识在增强。发动机、变速器等关键部件的质量问题近几年来一直是投诉的重点,占比超过质量问题投诉总量的一半。汽车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和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尤其以自主品牌较为突出。 当前暴露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已经日渐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汽车召回已经成为2009年热销过后家喻户晓的名词。加强行业管理力度,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已经迫在眉睫。 2、国内汽车产品质量管理问题分析 中国汽车
产品质量管理主要参考欧洲模式限制准入,不过当前国内汽车工业发展水平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促使我们不得不有机的结合美国模式的一些特点,不断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间接刺激生产企业重视产品质量管理。 2.1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一致性监督管理有待完善。目前,国内汽车产品管理主要有《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产品《合格证》、3c认证等几大体系。但是相关的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尚不完善,不能完全保证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等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多年来,国内相关部门下了很大力气,力图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一直未能实现突破。汽车从生产到运营,每个环节都有对应的管理部门,涉及工信部、质检总局、公安部、交通部等多个部委,多头管理导致一致性监督管理很难无法落到实处。 2)汽车零部件管理存在缺陷。关键零部件的质量问题一向是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的重点。汽车零部件产业是隐身在整车制造产业后的一个庞大产业链,一般来说,零部件采购成本占了整车制造成本的70%。提升汽车产品质量水平的重中之重就是提升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质量。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监管方式,目前国内整车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经日趋完善,但是关键部件的质量管理依然存在很大漏洞。纵观全球汽车工业发达国
家, 无一不是有着一个具有强大支撑力的汽车零部件工业和管理体系,我们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很大。汽车生产企业在供应商管理、零部件质量控制等方面必须加强管理。 3)仿冒零部件充斥市场,缺乏有效监管途径。有媒体曾经报道,现在国内汽车配件市场上,汽车上的每种零部件几乎都可以到仿冒品,正品件的占有份额仅为30%左右,剩下的都被仿冒产品所占有。几乎所有汽车品牌的配件都有被假冒的经历。因使用仿冒零配件而发生事故的汽车不在少数。仿冒产品的泛滥不但严重损害了诚信企业的利益,影响了汽车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 2.2汽车产品使用环节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产品质量问题处罚力度薄弱。相对国外动辄上千万的巨额和大批量强制召回等处罚形式,国内对问题责任环节的处罚力度显得相当薄弱,以召回制度为例:中国从2004年实施缺陷汽车召回法至2008年7月共实施140余次汽车召回。国内的质量水平低于欧美各国,可是召回力度却明显偏弱。这与国内缺乏有力的问题监管和追溯体系存在很大关联。 2)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责任认定困难。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却依然严重,每年有数万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数十万人受伤,其中相当一部分事故原因出在关键部件的质量问题上。可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事故鉴定依据,超过95%的事故责任都被认定是人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重视,因此引发的交通福美来m5
事故数量实际上一直居高不下。 3)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国内涉及汽车产品质量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主要是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主要政策包括质检总局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工信部的《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目前这些政策法规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深入到零部件行业还有很大困难,具体的可执行文件大多还停留在政策阶段,不能实现强制性管理。 3、发展路径浅析 1)准入管理进一步强化。2010年7月1日,工信部推出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目的是为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一致性保障体系,保证企业生产的每一辆车都符合国家标准。一致性监督管理是车辆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办法》提出的管理框架涵盖政府检查、企业申请检查两种检查监督模式、产品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项检查内容。一定程度上对以前分散在各部门文件中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实现了较大进步。 2)使用环节监管升级。7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发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时隔六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终于迎来了升级,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隐瞒缺陷产品或者拒绝召回责任的汽车厂商,最高将面临产品货值金额50%的;涉及范围也有大幅拓宽,
覆盖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汽车列车和挂车,以及轮胎、底盘、儿童安全座椅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零部件;同时,在召回的具体细节上增加了规范性和约束性。 4、结论。综上所述,只有明确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方针,规范行业管理行为,形成统一的管理制度,才能从战略的高度引导汽车行业的发展,提升国内汽车产品质量水平。这是一条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 [2]沈明, 王赘松, 刘红喜. 基于欧美召回数据的汽车缺陷特点研究[j]. 汽车工程,2008,30(11)1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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