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一.教学条件指标(200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教学设施设备 | 1.电化教学设备 2.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3.教学挂图 4.模型教具 5.医学救护用具 | 30 | 不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不满足多媒体教学和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的要求的,每缺一项扣10分; 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进行理论教学或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不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的,扣10分; 不配备机动车驾驶模拟器的,扣10分; 交通信号挂图或机动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每少1套的,扣2分; 二手大众缺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总成解剖模型的,每缺一项扣3分; 缺少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急救用品的,扣5分。 | |
教学场地 | 场地驾驶教练场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标准(考试场地不计入教练场地)。 | 30 | 场地驾驶教练场内,训练项目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30分。 | |
场地驾驶训练道路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标准(考试道路不计入教练场地训练道路)。 | 30 | 场地训练道路每少50米的,扣10分. | ||
配备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等服务设施设备。 | 10 | 每缺一项扣10分。 | ||
办公教学条件 | 设置有用于办公和接待学员的办公场所、模拟驾驶训练室、档案室、教模教具室、计算机教室。 | 20 | 每少1项扣20分。 | |
教练车 | 教练车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教练车技术状况符合GB7258和JT/T198规定的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日常维护记录齐全,教练车档案齐全有效,一车一档。 | 20 | 教练车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的,扣10分/车,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GB7258和JT/T198要求的,扣20分/车, 缺日常维护记录的,扣5分/车。无教练车档案的,扣20分/车,教练车档案不全的,扣 5分/车。 | |
一.教学条件指标(200分) | ||||
汽车质量排行201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教练车 | 5万以下的车教练车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按要求安装车载计时培训设备. | 15 | 未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的,扣2分/车,未随车携带危险警告标志的,扣2分/车;未按要求安装车载计时培训设备的,不得分。 | |
随车携带教练车证,按规定悬挂、张贴统一式样的标识。 | 5 |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驾驶操作教练员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每种车型配备的操作教练员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 15 | 所有操作教练员持有《教练员证》,持证人数达不到100%的,扣5分;每种车型配备的操作教练员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110%的,扣3分。 | ||
理论教练员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且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 | 15 | 所有理论教练员持有《教练员证》,持证人数达不到100%的,扣5分;理论教练员数量小于教学车辆总数10%的,扣3分。 | ||
建立健全教练员档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教学质量诚信考核。 | 10 | 教练员档案不全的,扣2分/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扣2分/人,未参加年度诚信考核的教练员扣 3 分/人。豪华车销量 | ||
教学条件指标所得分: | ||||
二.教学安全指标(150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教学安全 | 有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有安全管理制度及教学安全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 20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无安全组织机构的,不得分;无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扣10分;无安全管理制度及教学安全制度的,不得分; | |
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 | 15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无安全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不完善的,扣2-10分。 | ||
与教练员签订教学安全责任书 | 10 | 现场查阅资料,缺责任书的,扣10分/人。 | ||
定期(每月一次)组织教练员及管理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 15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未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的,不得分。无痕迹化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5分/次。参加学习人数不全的,扣2分/人。 | ||
教学过程中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无交通事故 | 30 | 教学过程中,教练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扣10分/次;教学过程中,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且负次要责任事故的,扣20分/次。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瞒报的,扣30分。 | ||
学员长途教学安全记录(时间、地点、人员) | 15 | 现场查阅资料,缺资料记录的扣1-10分。无记录不得分。 | ||
责任事故倒查 | 30 | 培训学员在3年内发生人员死亡交通责任事故的,扣30分. | ||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企业安全方面的痕迹化工作。 | 15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工作未做到位的,扣5-15分。 | ||
evo十代 |
教学安全指标所得分: | ||||
三.培训质量指标(200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培训教学大纲的执行及教学质量保证与监督 |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教案开展培训 | 40 | 未按照教学大纲开展工作的,不得分;减少培训科目或减少培训学时的,扣10分/次,未编写教学教案的,扣5分。 | |
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教学大纲的培训教材 | 30 | 使用不符合教学大纲教材的,扣30分。 | ||
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 25 | 查阅资料,无《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不得分;填写不规范的,扣5分/份。 | ||
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培训记录》及相关统计资料。 | 15 | 未报送资料的,不得分。报送资料不全的,扣2分/次。 | ||
按规定发放省局统一的《结业证书》 | 10 | 查阅资料,未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的,不得分。 | ||
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 | 20 | 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资料,在培训过程中,不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或因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车载终端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 ||
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复印件、《结业证书》附页、身份证复印件、入学合同(协议)、各教学阶段测试成绩单、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记录等. | 15 | 未建立培训学员档案的,扣10分;档案建立不全的,扣1分/份。 | ||
组织开展各教学阶段的学员考核 9.28 | 15 | 结合日常监督和现场查阅资料,未组织的,扣15分. | ||
学员考试情况 | 科目一考试 | 10 | 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一,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1分; | |
科目二考试 | 10 | 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二,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0。5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科目三考试 | 10 | 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一,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0。5分; | ||
培训质量指标所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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