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汽车集结赛比赛通则
总则: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是经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国际汽车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管理中国汽车运动,监督国际汽车联合会规章在中国实施情况的唯一合法组织。
本通则参照国际汽车联合会运动规则(FIA International Sporting Code)并结合目前我国汽车运动的实际情况制定。
凡国内组织的汽车集结赛均须遵照本通则执行,并参照本通则制定比赛规则、规程和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则。
1. 定义
1.1 集结赛
在不封闭的公共道路上遵照国家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以竞速为目的汽
车比赛。
在集结赛过程中,允许车辆编队行驶,也可间隔发车,但最大发车间隔不大于2分钟。可以使用路书、时间卡和地图。允许设置附加的趣味比赛和定速比赛。每部赛车在赛前都将给有100分的基础分,比赛中根据规则扣分。最终比赛成绩以分数计算,分数高者列前。
1.2 阶段
赛车自封闭停车场出发,经过1天的比赛返回封闭停车场为1个阶段。两个阶段最小间隔时间不得小于11个小时。
1.3 趣味比赛和定速比赛
集结赛过程中可安排趣味比赛。推荐趣味比赛在专用场地内举行,也可选择在一条道路上举行。场地或道路都须封闭,要确保观众安全。路线设置要满足比赛平均车速不大于30公里/小时,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的限制(或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组织者可选择一条合适路线进行定速测试,一般测试路线长度为10公里以内,按秒计算,成绩依此类推。
1.4 封闭停车场
赛车在每个阶段比赛结束后须停在封闭停车场内。封闭停车场内禁止加油、使用电气焊、明火,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1.5 重组
为了使比赛组织紧凑,大会可以安排在两个时间控制点之间设置重组。每部赛车重组的时间可能不一致。
1.6 赛事公告
对比赛规则的各项修改和补充可以公告形式公布,并与规则具有同等效力。比赛期间公告须经赛事仲裁批准。
1.7 时间卡
用于记录赛车通过各时间控制点的时间。比赛期间时间卡由赛员保管,任何涂改或丢失都将会被给予处罚。
1.8 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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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赛员提供比赛路线、封闭停车场示意图及比赛时间等有关赛事资料。
1.9 车组
报名参赛的每辆赛车应至少由驾驶员和组成,称为车组。
2. 总的条件
2.1 车辆资格
车辆须有公安部门核发的行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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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车速限制
整个比赛期间参赛车辆都要遵守交通法规。除趣味比赛外,车辆都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规定的车速行驶。组织者安排赛程时要根据交通状况给定目标时间,要留有充分余地。
2.3 参赛资格
凡身体健康,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者允许报名参赛。赛员自时间控制点,
至通过终点车台或中途退出比赛或被除名之时止享有参赛资格。组织者依据本通则和赛事补充规则对享有参赛资格的赛员负责。
2.4 赛事管理机构
仲裁委员会、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观察员、赛事主管、赛事副主管、裁判长、赛事安全主管、赛事医务主管、赛事秘书。根据比赛规模确定裁判员数量。
2.5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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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所有车辆须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组织者须办理公众责任险。
2.6 广告
允许组织者和参赛者在其车身设置广告,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不能妨碍驾驶员视线,并为组织者预留可选择和不可选择车身广告位置。具体广告位置和尺寸由组织者在补充规则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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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路书、时间卡
赛员在赛前将收到组织者提供的路书,赛员在发车前将收到时间卡。比赛将按照路书和时间卡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违者将被给予处罚。
2.8 维修
比赛过程中允许赛员、本队维修人员维修赛车,组织者也可统一安排维修。比赛中允许外力帮助(趣味性比赛除外)。
2.9 比赛过程中安全主管须与裁判保持通讯联络,至少安排1部配备医疗人员的救护车值班。
3. 比赛
3.1 总发车和每阶段的发车顺序由组织者在补充规则中规定,原则上按照车辆类型排序。
3.2 时间卡的使用:
3.2.1 在总发车、阶段或重组发车前,裁判将发给每部赛车1本时间卡。该卡注明每两个时间控制点允许的行驶时间。赛手在依次抵达每个时间控制点时应交出时间卡由裁判登记时间。在控制点交验时间卡并保证计时准确是车组成员的责任。
3.2.2 除现场裁判的修改或补充外,任何涂改时间卡者将被给予处罚。汽车中国
3.2.3 缺少控制点的登记时间或抵达总终点后未交验时间卡者将被给予处罚。
3.2.4 如因车组成员的失误造成无法记录时间将按照以下处罚:
(1) 在发车点罚10分。
(2) 在终点,罚5分。
3.3 车组成员在赛前将收到路书,内容包括应遵循的日程、行驶路线和时间等细节,违者将被罚10分。
3.4 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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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车的具体时间将在每部赛车的时间卡上写明。在总发车和每阶段发车时,赛车每迟到1分钟,扣罚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4.2 组织者在比赛总发车前将确定1个发车区,车组成员应根据所要求的时间将赛车停放在发车区。
3.5 每阶段结束后赛车须统一停在停车区。总发车区和停车区严禁加油,违者将被给予处罚。
3.6 维修:
3.6.1 组织者在每阶段结束后须安排1个维修区供参赛者使用。
3.6.2 比赛过程中的维修要选择在安全地带进行。
3.7 控制区总规定:
3.7.1 推荐使用国际汽车联合会标准时间控制点和通过控制点的指示牌,可以简化。
3.7.2 赛车在所有控制区严禁逆行和从规定的入口以外的方向进入控制区,违者将被给予处罚。
3.7.3 在控制点登记是车组成员的责任,允许与控制点裁判核对时间。
3.7.4 控制点应在预定第1部赛车抵达前60分钟准备完毕,在预定最后1部赛车抵达时间加30分钟关闭。
3.8 报到:
3.8.1 报到车辆通过控制区标志时报到程序即告开始,只有当车组成员驾驶赛车进入控制区并停靠在控制点时,方可在时间卡上记录时间或登记盖章。允许下车先进入控制区。
3.8.2 记录时间为车组成员将时间卡交给在岗裁判时的时间,时间记录到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