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年产7万辆乘用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6.01.11
【字 号】苏环审﹝2016﹞3号
【施行日期】2016.01.11
路虎捷豹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东岳汽车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关于对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年产7万辆乘用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全新福特福克斯三厢苏环审﹝2016﹞3号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7万辆乘用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环评估〔2015〕280号)及常熟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常环建〔2015〕378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常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在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7万辆乘用车改扩建项目。
  二、同意常熟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涂装车间产生的含氮、磷废水经厂内“物化+生化+RO(反渗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他不含氮、磷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常熟市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三)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蒸汽由常熟滨江热力有限公司提供。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机废气焚烧处理后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VOCs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32/2862-2016)。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瓜子 保卖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厂界临近白茆塘一侧执行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厂内建设不小于1000m3的应急事故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七)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修车厂  (八)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扩建后全厂焊装车间(含扩建车间)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涂装车间设置400米卫生防护距离;总装一车间、二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界外各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关要求,采取工程措施,加强对现有项目涂装车间及总装车间补漆室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与处置。“以新带老”措施列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十)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本项目/全厂):
  (一)大气污染物:SO2≤3.255/6.152吨,NOX≤20.212/ 36.080吨,烟(粉)尘≤3.719/9.
0吨,VOCs≤19.630/66.343吨。
  (二)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60489/144454吨,COD≤23.64/47.63吨,氨氮(生活)≤1.2/2.91吨,总磷(生活)≤0.20/0.49吨,SS≤12.46/29.64吨,石油类≤0.06/0.16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建成投用后,按规定向我厅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苏州市、常熟市环保局负责,省环境监察总队、苏南环保督查中心负责不定期抽查。
  七、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按照环保部批复的《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经遴选确定的环境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并作为项目开工、竣工环保验收的前提条件。你公司应督促环境监理单位每月向我厅上报一次监理报告,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起亚秀尔怎么样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