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材料气味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所有乘用车内饰材料在各种气候条件下(温度、和湿度)对气味进行定性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味(Odor)
在规定的气候条件下,材料所散发出可察觉的味道,影响嗅觉。
3.2
气味评价人员(Odor Evaluator)
对材料进行主观气味评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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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气味评价人员
4.1.1气味评价人员应无嗅觉缺陷,并且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
4.1.2吸烟爱好者、喜欢使用换妆品、香水者、习惯嚼口香糖者不适合成为气味评价人员。
4.1.3在气味评价半小时之内,气味评价人员不得使用有明显刺激性气味的产品,如香水、护手霜等,也不要进食能引入异味的食物。
4.2恒温箱
空气循环型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波动度不大于±2  ℃。
4.3气味瓶
4.3.1气味中性,带有密封垫和密闭盖子的1 L玻璃容器。
4.3.2测试器皿(包括密封垫和盖子)在每次试验前必须清洗干净,先用热水冲洗,用适量的实验室清洁剂进行清洗,再用冷水冲洗、干燥,直到气味中性为止。
4.4试验环境
m604.4.1应在气味自由散发的环境中操作,室内无气味。
奥迪a62.0t4.4.2每个气味评价人员都有相对独立的评价空间。
4.5样品
4.5.1汽车内饰材料应再生产后15天内在实验室完成评价。气味试验前,样件需用铝箔或聚乙烯(PE)袋包装,常温避光保存样品。
4.5.2不允许进行任何正式生产工艺之外的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预处理或后处理(如烘烤等)。5测试程序
5.1取样
实验制备要求按表1。
表1试样制备要求
方案试样分类使用举例试样数量A小型零件卡口、夹子、套管等(10±1)g B中等零件扶手、烟灰缸、方向盘、遮阳板等(20±2)g
C大型零件(零件厚度小于3mm)
顶棚、地毯、隔音材料、皮革、泡沫材料、立
内饰柱护板等以及其他会在车内露出边角的材料。(200±10)cm2
D大型零件(零件厚度不小于3mm)(50±5)cm2
注1:对于可分离的复合总成零件,应按均匀材质进行拆解分离测试;对于不可分离的层积复合总成零部件,可整体取材测试,取材时尽量包含所有组成材料。
注2:若所测均质材料厚度大于20mm时,样品的厚度取20mm。
注3:若测试样品为小零件,可以使用多个零件达到试样制备要求。
5.2试验步骤
5.2.1方法A广汽凌派价格
在气味瓶中加入(50±5) mL蒸馏水,将按5.1制备的试样放入气味瓶中。气味瓶中放置金属支架放置试样直接与水接触。将气味瓶放入温度为(40±2) ℃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放置(24±1) h。2016广州车展
5.2.2方法B
将符合5.1中规定的要求制备的试样放入气味瓶中。将气味瓶放入温度为(80±2) ℃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放置2 h±10  min。评价前,从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取出气味瓶,在室温环境中使气味瓶冷却至(60±5) ℃,然后味评价人员按照5.3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价。
5.2.3在3位气味评价人员评价后,气味瓶必须在(80±2) ℃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再放置30  min,由另一位检测人员再次进行检测评价。
5.3评价
5.3.1评价时,气味评价人员应在距瓶口(15~20) mm且不接触瓶口的情况下进行气味评价。
5.3.2先将气味瓶盖平移20 mm左右,然后用手扇动,引导空气从气味瓶中到鼻子处慢慢吸入,并在5s内按照表2完成气味评价,给出分数。
5.3.3评价结束后迅速将盖子盖紧并传递给下一位气味评价人员。
5.3.4每次试验至少需要3名气味评价人员参与。
5.3.5如果测试结果相差2级以上(含2级),则需重新进行测试,同时增加2名气味评价人员。
表2评价标准
等级评定说明
1感觉不到气味
2可轻微感觉到气味,对人无刺激
3明显感觉到气味,对人无刺激
4明显感觉到气味,对人有刺激
5气味对人刺激强烈
6气味对人刺激强烈,难以忍受
6测试结果
6.1气味按评价标准1~6级进行评价,分值可以0.5级间隔,例如3.5级。最终分数为所有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修约至0.5分。
6.2每位气味评价员同时需要按照表3给出每个样品的气味特性。当感受到的气味特性超出表3规定时,气味评价员可单独进行记录。
表3评价标准
序号气味特性序号气味特性序号气味特性序号气味特性1酸味7真皮味13松木味19胺臭味
2香味8泡沫味14毛毡味20增塑剂味3果味9塑料味15溶剂味21鱼腥味
4甜味10橡胶味16油漆味22芳香味
5油味11织物味17焦糊味23刺激味
6臭味12真皮味18灰尘味24霉味
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本标准编号;
b)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编号、类型、厂家(或商标);
c)试验条件;
d)气味的等级;
e)试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f)实际测试时与本标准的不同之处;
g)气味评价员、试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