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标致汽车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13.03.25
∙【字 号】石交[2013]96号、石政文审[2013]6号
∙【施行日期】2013.04.01
石家庄汽车团购∙【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
(石交﹝2013﹞96号、石政文审﹝2013﹞6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输管理处:
《石家庄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25日
石家庄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推进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手动挡汽车起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驾驶员。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
誉考核工作。
太阳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驾驶员,是指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并在考核周期内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人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对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
(一)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英菲尼迪qx56报价 (二)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五)争做文明使者情况:“三个意识”(我就是省会、我就是河北、我就是文明使者),“五个文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车容文明、经营文明、行车文明)。
第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服务监督卡之日起计算。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先进事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
第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级:
1.上一考核周期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
2.考核周期内得分分值为20分及以上的。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1.上一考核周期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皇冠后备网址
2.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19分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
1.未达到AA级的考核条件;
2.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0分的。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考核等级为B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第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收集制度。
第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息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