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汽车进口政策
车价网一、澳洲汽车进口制度体系
在联邦层面,涉及进口汽车的规定有三个:一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法案》(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 1989,the Act),二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管理规定》(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Regulation 1989 ,MVSR) ;三是《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Australian Design Rules,ADR)。这三个法律法规与澳大利亚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通告共同构成澳洲机动车进口政策体系。
(一)1989汽车标准法案:规定了自 1989年以后进入澳洲市场的新、二手道路车辆(包括道路机动车和道路拖车)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该法案对国家标准的制定、认证与审批、车辆供应与进口做了较为原则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在车辆标准管理中权利与义务的确定。法案的目的在于统一进入澳洲市场的新车标准,并对二手车实行有序管理。
(二)1989汽车标准规定:对法案的各章节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主要在操作程序与具体要求上做了规定。
(三)汽车设计规则(ADR) 新赛欧座套:是在法案和规定下的具体国家标准,主要融合了欧美的机动车安全与排放标准。目前ADR标准是澳大利亚政府根据1989年法案制定的第三版。ADR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汽车类型的定义与分类,共划分为五个大类:两轮与三轮车(Two-Wheeled and Three-Wheeled Vehicles),乘用车(Passenger Vehicles)、公共汽车(Omnibuses)、货车(Goods Vehicles)和挂车(Trailer)。五个一级分类下又根据载重量、乘客数、驱动模式等标准进行了二级分类,二级分类下又有三级分类。这一部分规定了每一分类的定义和具体标准。
第二部分是不同项目的标准,包括乘客保护、结构设计、照明、噪音、发动机尾气排放、刹车、标识及其他项目。 2009年以前为83项,2009年新增“前下部防护设置(forward underrun protection facilities)”,该项要求自2011年实施。目前,ADR共84项,每一项目都是一个单独的、系统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定义、实施时间、测试要求、具体标准等,不同车型对应于不同的标准要求。
(四)机动车安全标准局通告(Administrator’s Circulars):通告由澳交通部机动车安全标准局(Vehicle Safety Standard,VSS )局长签发并在网站公布 。内容包括两方面:一般
性通告(General Circular),涉及进口认证的机制安排、具体申请程序、测试过程与要求等,共有14类27个通告;第二类为ADR各个项目的检测程序及要求。
综合看,澳洲的进口政策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主要围绕ADR标准展开,基本按照机构资格认证、车辆符合性认证、车辆测试核查、发放符合性许可、上牌、发放进口许可等环节展开。ADR认证,即进口汽车(包括新车和二手车)是否满足澳大利亚车辆安全、尾气排放及防盗标准是进口政策关注的核心和焦点。对新车,主要针对市场准入而言,不区分本土和进口的差异,不存在贸易方面的特殊考虑;对二手车进口较为严格,只有经过注册的汽车修理厂(Registered Automotive Workshop, RAW)才有资格进口二手车,每一RAW都有进口限定数量。
二、新车进口管理程序
(一)进口步骤之一:申请符合性牌照(ADR认证)
根据1989年法案,198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机动车在澳洲注册前,必须符合ADR的所有要求。新车必须贴有认证牌照(Identification Plate),也称为符合性牌照,这个牌照向地方
92号汽油多少钱一升政府、车主及公众表明,该车可以在澳洲公路上使用。车辆认证由澳大利亚交通部(Department of 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的车辆安全标准局(Vehicle Safety Standards,VSS)受理。
对新车而言,针对不同的进口数量实行不同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完全数量和较低数量认证。
1、完全数量(Full Volume Identification Scheme)认证机制:
主要适用于满足大众市场需求、市场份额大的主流机动车供应商,其认证为型式认证(Type approval),即只要一辆车经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该型号的其他车也都符合,进口时不受数量限制。型式认证一般需要一定数量的测试车进行包括碰撞在内的试验,成本较高。其流程如下:
(1)制造商测试:VSS不会因认证而对车辆进行测试。制造商负责确保车辆符合ADR标准,符合性测试由制造商完成。为了确保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完全符合ADR,通常需要多辆测试用车。每一项ADR(共84项)的测试方法和要求在ADR和机动车安全局通告(第二部分)中有明确规定。
(2)在线申请 :制造商要在申请前在网上完成注册,除了提供制造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单独进行生产设施(Production Facility)、设计设施(Design Facility)、测试设施(Test Facility)及审查主体(Conformance Body)的注册。完成测试后,制造商在线提供测试数据并提供相关的测试证据(Summary of Evidence)。
(3)设计、测试及生产一致性审核(Conformity of Production):VSS将指定专门的审核专员(Auditor)对制造商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基于ISO9001:2000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设计审查、测试审查和生产一致性审查。前两项审查目的在于确保测试汽车样本的设计及测试过程都符合ADR标准。生产一致性审查需要制造商能够表明,其设计和制造过程都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从而确保所有车辆都能按正确的标准进行生产。
(4)VVS签发认证牌照许可 (Identification Plate Approval, IPA ):VSS认为测试车辆满足ADR标准,且通过设计审查、测试审查及生产一致性审查后,车辆标准局局长将签发“认证牌照许可”。这是允许制造商在特定车型上挂符合性牌照的授权文件。根据通告,从接到最后一份符合要求的证据之日起至发放许可的时间为32个自然日。
2、较少数量认证机制(Low Volume Identification Scheme,LVIS):该新车进口机制允
许供应商每年向市场提供25或100辆以内的汽车,且必须为新车,主要满足于非主流车型的专业人士或汽车爱好者的需求。在ADR认证方面,与完全数量机制必须进行真车测试相比,该认证机制不要求车辆完全满足ADR的硬性条款;在证据提供方面,针对部分ADR标准,允许提供除碰撞外的其他证据形式,因此,此类认证成本较低。
与完全认证程序的过程相似,其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
(1)必须为“列表” 中的车辆:较少数量新车认证程序仅适用于“专业及发烧友车型列表”(Register of Specialist and Enthusiast Vehicle ,简称列表-RSEV)中列出的车辆。该列表是机动车安全标准局局长批准的一个车型清单,目前共有621个条目,每一条目包括车类(Category)、品牌(Make)、型号(Mode)和生产年份(Build Date Range) 。列表中每一车型对应不同的状态,有的是二手车,有的是新车。该列表规定了进口二手车及较少数量认证车型的范围。
商家可以向VSS申请,将一个新车型加入列表,1989机动车标准规定第24条及VSS通告(0-2-12)对列入列表的车型符合性标准做了明确规定,主要条件是:尚未在澳洲获得完全数量许可的车型,或者获得完全数量许可的车型的变型,也就是说,新车必须是目前未
投放澳洲市场的车型 。
(2)可提供ADR替代证据:要提供申请车型是否符合ADR的相关证明,与完全数量许可不同的是,得到VSS的准许后,可提供部分ADR的替代证明。替代证明的形式或内容根据申请年进口数量的不同(25辆或100辆以内)而不同。
(3)进行单一一致性审核(Single Uniform Type Inspection, SUIT)。由VSS授权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前,生产商须按要求做好设备、人员及文件的准备工作,相关要求相见通告0-4-1“较低数量新车认证程序”的附件2 。审核完成后填写审核报告 ,VSS根据审核报告决定是否签发符合行牌照。
(二)进口步骤之二:上符合性牌照
生产商获得符合性认证许可(IPA)后,表明其有资格在出厂的同一型号车辆上贴认证牌照(Identification Plate)。安全局通告对牌照的贴法、获取、制作、内容及费用等做了明确规定 。
牌照分为金属铭牌(Metal Plate)和粘贴条码(Adhesive Label)两种,贴在车上易识别
且不易毁损的位置。空白牌照由澳洲交通局授权的牌照生产商制作。较低数量许可的汽车制造商必须从授权的牌照生产商处获得认证牌照;完全数量许可的制造商也可以从其他牌照制造商处获取空白认证牌照。制造商负责填写(铆、焊、雕、融蚀均可)相关内容,牌照上必须有许可证号、车型代码、车辆识别码(Vehicle Identification No,VIN)、牌照序列号等法定内容。
获得完全数量及较少数量许可的制造商要支付认证牌照使用费,费用根据进口数量而定。制造商每月第一星期要向澳洲交通部提交下一月要贴认证牌照的进口汽车生产数量,并据此缴纳上牌费。澳洲交通部在第二周出具发票,企业逾期不缴费,认证许可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
(三)进口步骤之三:申请进口许可证
制造商获得ADR认证牌照许可并在生产的车上贴上该牌照后,澳洲经销商或永久居民个人就可以向澳大利亚交通部申请进口许可证(Vehicle Import Approval)。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格: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进口车辆信息、车辆用途等 。
2、制造商出具的符合性信函(Letter of Compliance),该信函表明该车型已经通过ADR测试并获得符合性牌照及证明相关材料。
3、销售合同
4、进口商相关资料等。
交通部的处理时限是自接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每份申请表格缴费50澳元,一份申请表格可申请多辆车,但必须详细列出清单。
三、二手车进口管理机制
路特斯纯电suv报价(一)与新车进口管理的主要区别
二手车的进口程序与新车有很大的不同,管理较为严格,核心也是围绕ADR展开,且加上了数量限制。与新车管理相比,主要区别在于:
二手车改装1、二手车必须是“专业及发烧友车型列表”中的车型。除了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外,所有的二手车必须为该列表中的车辆。该列表与前文所述的“较低数量进口机制” 的列表为同一清汽车之家汽车报价2019
单 。关于二手车的条目中明确标识了准予进口的该车型二手车生产年份,比如Dodge下的Dakota二手车的年限是1997-2004年,表明这款车只有在这个年限生产的才可以进口。
2、只有经澳洲交通部批准的机动车汽修厂(Registered Automotive Workshop,RAW)才有资格经营二手车的进口。RAW是一套完整的机制,包括汽修厂的申请标准与审批程序、二手车牌照许可及上牌要求、二手车的改装、检测与审查程序等。目前,全澳共150家的RAW , 且每一家汽修厂一般只经营几个品牌的二手车进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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