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商家与消费者订立
系好安全带
后续承诺服务而期间撤店停业纠纷案
一、案原(投诉)
消费者张某反映:于20XX9月在某汽车城内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汽车,质保期为三年,现未到期该店撤店,联系不上负责人,且在20XX3月份预存1840元的保养卡,还剩余4宿迁交通违章查询次未使用。消费者请求市消保委予以调解,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约或者退费。
二、调查了解情况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在与该经销商负责人联系后,得知该品牌汽车经销商宝马新3系价格4S店已停业撤店。经与当事人调解,厂家提供的三年10万公里的车辆质保,不会因XX4S店退市撤销,而脱保。其预存
的保养套餐,由可到指定的其他4S店继续消费。消费者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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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情分析奥迪官方网
近来,由于此品牌汽车4S店在XX市退市,引发多起因预存保养套餐的消费者,无法继续消费而投诉。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保养套餐,属于预付卡消费,在法律上与该品牌汽车销售商达成预付式消费合同。此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汽车投诉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有关情况”,经营者XXX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撤店信息,妥善安排后续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但总体而言,此案的成功解决也在于经营者的积极配合,相比其他案件中直接关门走人的经营者来说,还是相对有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