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电子警察网]汽车消费者的路径依据可以分为三类:依据传统的消费者法和产品质量法;依据国家的汽车产业标准;依据汽车召回制度。这三种路径都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制定法律填补汽车立法的空白,完善汽车召回制度。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
[关键词]汽车;消费者;维权;汽车召回;汽车标准
近几年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汽车消费急剧增长,汽车迅速进入家庭,至2009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7千多万辆,汽车拥有者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者体,每年都有大量的汽车消费投诉。自去年影响巨大的丰田汽车“召回门”事件后,汽车的质量问题又引起了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关注。因此如何从法律上保障这些消费者的权利也成为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本文根据已有的相关法律制度梳理汽车消费者的主要维权途径,并分析目前的制度状况及缺陷。
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维权
(北京比亚迪4s店地址南京交管网违章查询一)主要内容和作用
通用汽车召回宝马迷你countryman汽车消费者属于消费者的一种,所以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利保护首先可以通过有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加以实现,这方面的主要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这两部法律对于汽车消费者的一般意义有三个方面。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费者保护法为消费者设立了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九项权利,这九项权利同样可以适用于汽车消费者。其中,安全权、知情权和赔偿权更是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的直接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责任也同样适用于汽车。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规定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基本责任。汽车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比如接受监督、提供真实信息等。经营者销售汽车或者提供维修服务,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出现纠纷时的解决责任。包括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申诉、仲裁或起诉。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