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委托代购协议书
乙方(受托人):××××公司
甲方因购买汽车委托乙方代购,乙方同意为甲方代购汽车并提供代购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购车辆的要求
1、代购汽车品牌、型号、价格
汽车品牌型号为 ,车辆价格为 元,实际汽车销售商 。
2、代购车辆由甲方指定,如甲方指定具体车辆的,甲方保证具体车辆的权属不存在争议。乙方仅负责办理垫付车款,所有车辆质量、交付时间等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 代购垫资
甲方在委托代购垫资的同时应向贷款银行申请购车分期付款,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基本资料并承诺所提供的基本资料完全真实。乙方同意为甲方垫款购车,垫款期限为10天。甲方应在乙方垫款之前将预付款 元直接支付给实际汽车销售商,余款 元由乙方垫付或通过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付给实际汽车销售商或销售商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方式
sut甲方承诺在委托代购垫资之日起3天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证件。甲方授权贷款银行将申请的贷款资金直接划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用于偿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款1、甲方未按乙方及贷款银行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导致乙方垫付款无法及时收回,甲方应自垫付之日起按垫付款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申请的贷款无论何种原因不被批准发放的,甲方同意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置:
(1)自乙方垫付之日起30天内或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归还乙方的垫付款;汽车销售商
(2)甲方未按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垫付金额每日0.5%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归还垫付款的,甲方同意将所购车辆交给乙方保管,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可的方式处分车辆,处分所得款乙方有权用于偿还乙方垫付款及乙方处分费用、违约金等,有结余的返还甲方。二手途锐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 (贷款银行)将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划付给乙方下列账户,用于归还乙方的垫付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户:车辆防盗
第六条 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约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贷款银行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摁印)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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