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5日对外发布通知,自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9座以下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年1月1日起,恢复10%的法定税率。
年底前,国家对1.6升以下车辆购置税采取减免优惠,也即在法定10%的基础上减少一半,按5%征收。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购置税优惠未公布新政之时,向客户散布购置税优惠将要取消的传言,以刺激客户尽快下决心买车。
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刺激汽车消费,这是整个供给侧改革刺激国内消
费促进国内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内大中小城市纷纷出现汽车拥堵的状况,停车难、行路难的问题日渐突出。
综合这两方面的情况,优惠政策马上到期,是持续优惠政策,还是取消优惠政策,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如果取消,显然会影响汽车需求,不符合整个产业发展和经济形势;如果不取消,即是无视人们对环保、拥堵等民生问题,必将受到质问。
在此当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延期优惠的政策,但优惠幅度减小了一半,并规定出优惠到期的明确期限。这样的做法,既延续了优惠政策刺激汽车消费,又回应了人们的民生需求,使质问之声失去了攻击标靶。
行政智慧的确是政府行政水平的表现,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守住执政为民的总根本,如果把智慧用在如何跟众绕弯子、兜圈子上,那样的聪明就是小聪明,得了便宜失了民心。
年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执行。
燃油汽车:1.6排量汽车
自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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