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026 货厢栏板内尺寸宽(mm) 2.对栏板高度有要求的车辆需要填报此栏,包括:普通栏板车、厢式车、仓栅车、篷式车、自卸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等,不含客厢式货车和自装卸式车;
3.仓栅车、篷式车应填写栏板部分尺寸。
QA027 货厢栏板内尺寸高(mm) QA028 轴数 以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填写,对于线轴结构的低平板半挂车可写一线两轴或两线四轴。
QA029 轴距(mm) 多桥的轴距应分别填写,之间用“+”隔开,数据内容为多组值时,应分组填写并以半角“,”隔
开,中间不留空格。对于半挂车应为(牵引销至第1轴)距离+(1-2)轴距离+……
QA030 钢板弹数(前/后) 填写单侧的钢板弹数,单轴只填一个数字,多轴的以“∕隔开”;非钢板弹簧的用半角的“-”
代替。有主副簧的,以“主数+副数”的型式表达,有多组钢板弹数时,应分组填写
并以半角格式的“,”隔开,中间不留空格。如:“3/6,6/8”;对于半挂车按轴分别填写后钢板弹簧
片数,前钢板弹数应以半角下的“-”表示,如:(三轴半挂车为例)-/8/8/8。钢板弹簧与空
气悬架串联的复合悬架,例如三片钢板弹簧与两个气囊并联用“3+-”表示。
QA031 轮胎规格 1.按照GB2977、GB2978(GB9744、GB9743)标准中的“轮胎规格”栏填写轮胎规格(非标轮胎暂
不允许使用);
2.前后一样只填写一个即可,前后不一样以“前轮轮胎型号/后轮轮胎型号”的型式表达。选装多
种轮胎时不同规格之间应以半角格式的“,”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QA032 轮胎数 以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填写轮胎总数(不包括备胎)。
QA033 前轮距(mm) 数据内容为多个时,应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对于半挂车前轮距应填写半角下的“-”。QA034 后轮距(mm) 后轮距填写应与轴数对应分别填写,并用“/”分隔。如: 1840/1840/1840。一线两轴的布置情况
应填写最外轮中心距。
QA035 总质量(kg) 1.底盘应填写最大允许总质量;
发动机型号2.载货汽车应为额定载质量、整备质量、驾驶室准乘人数(按65㎏/人核算)之和;
3.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为鞍座最大允许载质量、驾驶室准乘人数(按65㎏/人核算)、整备质量和牵
引车自身最大设计装载质量(如有的话)之和;
4.运输类专用车辆总质量为驾驶室准乘人数(按65㎏/人核算,消防车按75kg/人核算)、整备质
量、载质量之和;作业类专用车辆总质量为驾驶室准乘人数(按65㎏/人核算,消防车按75kg/人
核算)、整备质量之和,不得填报载质量;
5.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客车和专用客车不得填报载质量,其总质量应≥整备质量+乘员质量(乘
用车和专用乘用车按65㎏/人核算,客车按GB/T12428-2005标准中规定核算,小学生按照48㎏/
人核算);
6.清障车的总质量为整备质量、驾驶室准乘人数(按65㎏/人核算)、托举质量、载质量(如有的
话)之和。
QA036 轴荷(kg) 1.填写满载时轴荷并与轴数相对应,以“/”隔开。当为并装轴时并装轴的轴荷应合在一起,并在
数字后注并装双/三轴,如:17500(并装双轴)。双转向轴不是并装双轴,轴荷应分别填写。
2.对于底盘应填写最大允许总质量时相应轴荷。多组数据时,按每种总质量分别填写,中间以半角
“,”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3.对于半挂车,前轴轴荷应以半角下的“-”表示,只填写满载时后轴轴荷并与轴数相对应,当为
并装轴时并装的几个轴轴荷应合在一起,并在数字后面注明并装双/三轴,如:-/17500(并装双轴)。
一线两轴、二线四轴低平板半挂车按线填写,如:两线四轴:-/12000/12000。
QA037 额定载质量(kg) 1.载货类汽车应填写“载货质量”(不含人);
2.越野载货汽车应填公路载质量(无公路载质量时填报越野载质量)。
3.对于填报额定载质量的运输类专用汽车和运输类专用半挂车,应满足:总质量=整备质量+乘员质
量+额定载质量。
QA038 整备质量(kg) 多个数值应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QA039 准拖挂车总质量(kg) 1.牵引车必须填写准拖挂车总质量(可以按照发动机配置对应填报多个数值,中间以半角“,”隔
开,中间不留空格。);
2.具有拖挂功能的车辆也应填写允许拖挂总质量。
QA040 质量利用系数 1.以国家标准规定的全数值修约方法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填报,但按照修约前的计算数值进行
评价。有多个数值时,中间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2.对不要求质量利用系数的车型不填;随车起重运输车不填,但按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符合栏板式载
货汽车的要求。
QA041 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kg) 1.牵引车填写鞍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对于准拖挂车总质量填报多个数值的产品,应填报最大值);
2.半挂车填写满载时牵引销处最大允许承载质量。
QA042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座位数)(人) 1.城市客车载客人数和座位数应分别填写,中间用“/”隔开。其他客车,只填写含驾驶员的座位
数,如座位数为范围时应以半角“-”表示;
2.因选装乘客门引起额定载客人数变化时,应填报多个数值并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3.整车改装的专用客车(如客厢式工程车、救护车、运钞车等)座位数填入此栏;
4.二类底盘、三类底盘改装的工程车、救护车、运钞车等,准乘人数(含驾驶员)大于6人时填入
此栏;
5.此栏与QA043项不得同时填报。
QA043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1.三类底盘不填。对于二类底盘或整车,不含卧铺核定的人数;
2.对于双排的驾驶室,应将第一排与后排乘座人数分开填写,并以半角格式的“+”隔开,即第一
排乘座人数+其它排乘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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