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材料
一、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文件
(一)(各单位自行收集当地相关文件)
二、对违章、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和教育
(二)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报警和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见每月OA电子公告)
(三)(各单位自行准备本单位的相关材料)
三、事故案例通报和学习
(四)关于国庆假期以来多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10月1日11时30分,百市田东县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6人,均为成年人)发生侧翻,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10月2日13时30分,在G358国道贵港覃塘区唐林场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车和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不同程度受伤。
10月4日,大化县雅龙乡人罗成意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同乡人韦江桥,沿大化县G355线道路由大化县古河乡往都阳镇方向行驶,16时许行至大化县都阳镇满江村路段,与对向开来的轻型栏板货车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罗成意、韦江桥倒地受伤,后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于16时50分死亡。事故原因及其他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汽车消防安全知识
(五)汽车火灾原因
1、汽车电器部分引起火灾。
(1)导线绝缘层破损;安装不合理而长期摩擦,受机械力破坏或局部高温作用导致导线绝缘层破损或短线;绝缘层北有无腐蚀老化或长期受振动而破损;司机或维修人员随意接线或误接线等原因造成短路或接地产生电弧、电火花引发火灾。
(2)违章操作或误操作;在维修、擦洗汽车时,未切断汽车电源,直接用汽油刷洗起车或车上零部件,金属工具触及电器部分产生电火花引燃汽油着火;用汽油清洗零部件时,未等汽油蒸汽完全挥发掉就发动汽车,引燃有蒸汽着火。
(3)配线连接部位接触电阻过大长时间缺乏维修保养,使配线节点氧化、松动;蓄电池接线柱有杂质、油污、接触不良或氧化腐蚀;行驶中受振动、摩擦、松动等原因产生局部高温引燃汽油等可燃物着火。
(4)汽车配线绝缘层起火;汽车配线选择不当或过多接入负荷,使线路长期超载引燃绝缘层起火,或绝缘层放电引燃油污或其他可燃物着火。
2、汽车高温部分引起火灾。
(1)可燃物接触汽车高温表面着火;汽车发动机工作时,排气管表面的温度在150-900摄氏度,接触到汽车燃料或其他可燃物时极易起火。如汽车油路系统漏油或发生喷溅而使气油与发动机表面接触;在维修保养时,不慎将油抹布等可燃物遗忘在能产生高温的车体表面上;在装卸易燃液体时,由于输油系统故障,液体喷溅到汽车高温表面上等,均可能引发火灾。
(2)磨擦产生高温着火;由于汽车机械润滑系统缺油或发生故障,在行驶中演中摩擦产生高温;刹车制动系统间隙调整不当磨擦产生高温;汽车下行陡坡刹车时间过长造成磨擦生热;汽车轮胎充气不足或严重超载使气车倾斜侧壁弯曲,导致橡胶轮胎磨擦生热;汽车行驶中油箱脱落与地面摩擦等,都可能引起汽车着火。
(3)汽车排气管喷火;因燃料过量导致汽车排气管喷火,引燃地面可燃物等着火。
3、油路引起火灾。
当汽车发生油路堵塞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用其他容器盛装汽油,向汽化器内直接供油时,发生回火“放炮”,喷出的火星、火焰引燃汽油着火。
4、使用明火引起火灾。
五菱之光改装冬季驾驶员用喷灯或柴油明火直接烘烤发动机引燃汽车;焊补油箱时,事先未作彻底清洗,焊产生的火星引起又向内残存的汽油燃烧爆炸。
5、油货混装引发火灾。
6、运输化学危险品引发火灾。
如运输化学危险品时,事先未作严密检查、或虽作检查,但对包装不牢固、破损或渗漏等情况未作处理;在同一车厢内装在互相接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未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自燃、爆炸的物品,未采取必要的隔热措施;遇水燃烧的物品没有必要的防水设备;装运化学易燃危险品的汽车,随意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及人口稠密地区而无人看管,这些都可能导致汽车着火。
7、乱扔烟头、火柴梗引起火灾。
吸烟者常在烟头或火柴未熄灭的情况下乱扔,若接触易燃座椅等可能引起火灾;或从货车驾驶室将未熄灭烟头扔出窗外,在风力作用下落入车厢货物内部,也可能引发火灾。
8、交通肇事、纵火引起火灾。
在公路客运中,明显规定乘客不许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车站对乘客的行李不进行严格检查,因此埋下了火灾隐患。
(六)汽车火灾如何预防?
9、汽车电器部分防火。
(1)导线截面选择要适当,不得乱拉乱接或随意增加负荷。
(2)电器配线要安装合理,不得与车体高温表面距离过近,靠近油路或高温表面的部位,要加保护套或包扎耐温、耐腐蚀的保护材料。
(3)电器配线要安设牢固,防止振动和摩擦造成绝缘层破损。电器连接部位要保持洁净,经常清除油污尘垢;连接点被烧坏或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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