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材料

一、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文件
(一)(各单位自行收集当地相关文件)
二、对违章、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和教育
(二)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报警和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见每月OA电子公告)
(三)(各单位自行准备本单位的相关材料)
三、事故案例通报和学习
(四)关于国庆假期以来多起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10月1日11时30分,百市田东县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6人,均为成年人)发生侧翻,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10月2日13时30分,在G358国道贵港覃塘区唐林场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车和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不同程度受伤。
10月4日,大化县雅龙乡人罗成意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同乡人韦江桥,沿大化县G355线道路由大化县古河乡往都阳镇方向行驶,16时许行至大化县都阳镇满江村路段,与对向开来的轻型栏板货车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罗成意、韦江桥倒地受伤,后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于16时50分死亡。事故原因及其他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汽车消防安全知识
(五)汽车火灾原因
1、汽车电器部分引起火灾。
(1)导线绝缘层破损;安装不合理而长期摩擦,受机械力破坏或局部高温作用导致导线绝缘层破损或短线;绝缘层北有无腐蚀老化或长期受振动而破损;司机或维修人员随意接线或误接线等原因造成短路或接地产生电弧、电火花引发火灾。
(2)违章操作或误操作;在维修、擦洗汽车时,未切断汽车电源,直接用汽油刷洗起车或车上零部件,金属工具触及电器部分产生电火花引燃汽油着火;用汽油清洗零部件时,未等汽油蒸汽完全挥发掉就发动汽车,引燃有蒸汽着火。
(3)配线连接部位接触电阻过大长时间缺乏维修保养,使配线节点氧化、松动;蓄电池接线柱有杂质、油污、接触不良或氧化腐蚀;行驶中受振动、摩擦、松动等原因产生局部高温引燃汽油等可燃物着火。
(4)汽车配线绝缘层起火;汽车配线选择不当或过多接入负荷,使线路长期超载引燃绝缘层起火,或绝缘层放电引燃油污或其他可燃物着火。
2、汽车高温部分引起火灾。
(1)可燃物接触汽车高温表面着火;汽车发动机工作时,排气管表面的温度在150-900摄氏度,接触到汽车燃料或其他可燃物时极易起火。如汽车油路系统漏油或发生喷溅而使气油与发动机表面接触;在维修保养时,不慎将油抹布等可燃物遗忘在能产生高温的车体表面上;在装卸易燃液体时,由于输油系统故障,液体喷溅到汽车高温表面上等,均可能引发火灾。
(2)磨擦产生高温着火;由于汽车机械润滑系统缺油或发生故障,在行驶中演中摩擦产生高温;刹车制动系统间隙调整不当磨擦产生高温;汽车下行陡坡刹车时间过长造成磨擦生热;汽车轮胎充气不足或严重超载使气车倾斜侧壁弯曲,导致橡胶轮胎磨擦生热;汽车行驶中油箱脱落与地面摩擦等,都可能引起汽车着火。
(3)汽车排气管喷火;因燃料过量导致汽车排气管喷火,引燃地面可燃物等着火。
3、油路引起火灾。
当汽车发生油路堵塞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用其他容器盛装汽油,向汽化器内直接供油时,发生回火“放炮”,喷出的火星、火焰引燃汽油着火。
4、使用明火引起火灾。
五菱之光改装
冬季驾驶员用喷灯或柴油明火直接烘烤发动机引燃汽车;焊补油箱时,事先未作彻底清洗,焊产生的火星引起又向内残存的汽油燃烧爆炸。
5、油货混装引发火灾。
6、运输化学危险品引发火灾。
如运输化学危险品时,事先未作严密检查、或虽作检查,但对包装不牢固、破损或渗漏等情况未作处理;在同一车厢内装在互相接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未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自燃、爆炸的物品,未采取必要的隔热措施;遇水燃烧的物品没有必要的防水设备;装运化学易燃危险品的汽车,随意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及人口稠密地区而无人看管,这些都可能导致汽车着火。
7、乱扔烟头、火柴梗引起火灾。
吸烟者常在烟头或火柴未熄灭的情况下乱扔,若接触易燃座椅等可能引起火灾;或从货车驾驶室将未熄灭烟头扔出窗外,在风力作用下落入车厢货物内部,也可能引发火灾。
8、交通肇事、纵火引起火灾。
在公路客运中,明显规定乘客不许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车站对乘客的行李不进行严格检查,因此埋下了火灾隐患。
(六)汽车火灾如何预防?
9、汽车电器部分防火。
(1)导线截面选择要适当,不得乱拉乱接或随意增加负荷。
(2)电器配线要安装合理,不得与车体高温表面距离过近,靠近油路或高温表面的部位,要加保护套或包扎耐温、耐腐蚀的保护材料。
(3)电器配线要安设牢固,防止振动和摩擦造成绝缘层破损。电器连接部位要保持洁净,经常清除油污尘垢;连接点被烧坏或损坏时,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