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12.25
∙【字 号】成价函[2003]337号
∙【施行日期】2003.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永陵博物馆导游讲解收费的复函
(成价函[2003]337号)
成都大众市文化局:
你局《成都市文化局关于转报〈成都永陵博物馆关于实行导游讲解收费的请示〉的函》(成文函[2003]13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成都永陵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宣传成都的重要窗口单位之一。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进一步提升成都的文化形象,让中外游客更多地了解成都的文化内涵,该博物馆准备了中外文讲解员,对需要讲解的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根据该博物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该博物馆导游讲解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1-人: 普通话讲解25元/次,外语讲解50元/次;
6-10人:普通话讲解40元/次,外语讲解70元/次;
10人以上:普通话讲解80元/次,外语讲解120元/次。
二、讲解员讲解范围包括:地宫、永陵出土文物及前后蜀历史文化陈列(大陈列室)、蜀
宫乐舞(小陈列室)、千年古陵(小陈列室),讲解时间约1小时。
三、讲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搭售。
四、此复从2003年12月29日起执行。永陵博物馆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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