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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17.09

第一章总  则
第1.1条为加强《成都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规划建设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的贯彻实行,规范成都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规划建设设计管理控制,明确建设标准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1.2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 “11+2”区域( “11”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
侯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郫都区11个行政区,“2”指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小游园、微绿地建设的设计工作。
第1.3条本指导意见作为成都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设计、技术审查、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指导意见编制结合自身及周边地块性质条件,充分考虑公众的行为活动,合理进行空间布局,设置相应的休闲场所和设施。设计应充分考虑市民可进入、可参与性。
第1.5条成都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必须与周边环境及需求相结合,高标准设计及建设,满足“一园一特”的建设主题,具有高标准的审美品位及生活情趣。
第1.6条成都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项目方案设计应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广泛吸取社会创意。
第1.7条成都市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除结合本指导意见要求外,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成都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