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31
【字 号】成府发[2011]45号 成都大众
【施行日期】201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1〕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实施《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依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十一五”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
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9.8%,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93%;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比例达95.16%;高中阶段在校生“普职比”达1︰1,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为98.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2.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1年。社区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启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素质明显提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明显改善。教育灾后重建取得重大胜利。城乡教育一体化深入推进,成为全国首个部、省、市共建的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教育公平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城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见附件)
  *用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近似代替。
  (二)“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一五”以来,成都教育改革发展成就显著,但与国内先进地区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区(市)县之间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城乡之间教育质量、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还存在一定差距;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亟待提高;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与城市的功能定位还不完全适应。“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关键五年,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更加有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并不断满足人民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
  二、“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发展,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化,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
  (二)总体思路。坚持“育人为本、开放创新、追求卓越、服务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突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两大主题,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深化改革为着力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教育服务机制,吸纳全民的终身教育机制,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和不断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教育均衡化、优质化、信息化、国际化、法治化和特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广覆盖、多元化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见附件)
  *用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近似代替。
  三、“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幼儿园建设,城乡幼儿园均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以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发展村级幼儿园。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入园问题。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服务。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幼儿园。鼓励社会资金捐赠,统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严格执行办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督导评价。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见附件)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合
理规划布局学校,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对农村初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相关政策,遏制“择校热”。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