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范
灭火器年检和报废的规范是按照GA 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B -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和GB 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来执行的。
根据GA95-2007规定,无论灭火器是否使用过,只要出厂日期已经超过规定期限,就必须送到维修单位进行年检。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后,每满1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灌),并标明试验日期。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后,每满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灌),并标明试验日期。ABC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2年后,每满1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灌),并标明试验日期。此外,灭火器还应该定期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出现红或黄区域颜时,就需要送到维修单位进行年检。
根据GA95-2007规定,灭火器使用到一定时间或者出现损坏、锈蚀等情况就必须报废。具体来说,水基型灭火器必须在使用6年后报废,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必须在使用10年后报废,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必须在使用12年后报废。如果灭火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就必须立即报废: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
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筒体严重锈蚀或变形,筒体、器头有修补痕迹或螺纹受损,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器头存在缺陷,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等。汽车年检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