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器出现什么情形必须报废
灭⽕器有下列情况之⼀者,必须报废。
1、筒体进⾏⽔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汽车年检灭火器
2、筒体严重锈蚀(漆⽪⼤⾯积脱落,锈蚀⾯积⼤于、等于筒体总⾯积的三分之⼀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4、⼿轮式阀门的⼆氧化碳灭⽕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剂量⼤于等于4kg的灭⽕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法更换的应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
6、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瓶外置,进⽓管从筒⾝上进⼊筒体内部的⼲粉灭⽕器)。
7、没有⽣产⼚名称和出⼚年⽉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产⼚名称和出⼚年⽉的)。
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销售和维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