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泰达物流
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汽车年检灭火器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四、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五、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七、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部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