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造工程警示标识设置依据及原则
1、设置依据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各种警告、过渡、缓冲、作业和下游过渡终止区标志,在交通封闭路段,每500米设置一名交通安全员。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安全作业服。
(1)警告区:警告区长度不小于1500m,警告区内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有关标志,在作业点后方1000M处摆放国标[5768]施工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的间距不超过300m,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的间距不小于150m,其余各标志的间距在100m至300m之间。警告区内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前方施工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等。
(2)过渡区:一般分上游过渡和下游过渡区。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该区长度为65~100m,在上游过渡区前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大于30m。
(3)缓冲区:缓冲区的长度应为80m。其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路障。
(4)作业区:作业区是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一般根据作业或施工的需要而定。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作业区布置还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
禁止驶入标志
(5)终止区:终止区的长度不小于30m。终止区的末端,应解除所设限制标志。
2、交通标志设置
(1)禁止标志:
①.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处。
②.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处。
③.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限制车速路段的起点,标志牌上标明所限制车速路段的起点,标志牌上标明所限制的速度。
④.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限制车速路段的终点处。
(2)警告标志:
①.前方施工标志:设在警告区的起点处。
②.前方车道变窄点标志:设在变窄点前至少200m处。
③.双向通行标志:设在双向通行路段前至少400m处。
(3)警示标志:
①、前方绕行标志:设在需要绕行的车道进出处前至少200m处。
②、各种直行、转弯和单向行驶标志:设在需要直行、转弯和单向行驶路段前200m处。
(4)渠化装置和路面标线:
渠化装置应醒目、稳定、轻便。
①.锥形路标:是组成渠化渐变区的主要渠化装置,也常用作分隔车道。锥形路标必须从上游过渡区开始顺车流方向布置,间距为10~20m,作业完成后,必须逆着车流方向拆除。
②.导向标;设在车流方向改变的地方。
③.路栏:设在需要分离车流的地方。
(5)所有作业人员、行政、参观、测量、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安全标志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