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百联汽车广场【制定机关】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
∙【公布日期】2012.11.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2.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关于表彰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代表团、市有关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区县委办局、各行业以及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为期五个月的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各项赛事圆满结束。首届市民运动会是上海体育“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举措,整个赛事筹备组织过程充分体现了“体育是民生、体育是精神、体育是文化”的深刻内涵。为了表彰在首届市民运动会办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评选工作小组的评审,报组委会审定同意,决定:
授予上海市总工会等84家单位“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生奖金杯”;
授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4家单位 “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生奖银杯”;
授予浦东新区代表团等52家单位“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众奖杯”;
授予华东师范大学代表团等49家单位“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众奖牌”;
授予上海市乒乓球协会等31家单位“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乐奖杯”;
授予宝山区体育局等38家单位“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乐奖牌”;
授予丁巍等366人“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生奖章”;
授予诸达乐等782人“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民乐奖章”。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作贡献。
希望全市各单位学习他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民生体育的深入发展,促进上海体育又好又快发展,续写上海体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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