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xx赌博行政处罚决定书洪公(桥)行罚决字〔2021〕212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洪公(桥)行罚决字〔2021〕212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 
【处罚日期】2021.08.1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泗洪县公安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泗洪县 
【处罚对象】丁xx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2.09 10:57:41 
东风小康泗洪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洪公(桥)行罚决字〔2021〕2125号
被处罚人丁xx。
现查明:2021年8月19日14时许,在泗洪县青阳街道农机大市场东风小康汽车销售部二楼,刘x(男,身份证320827197803161431,手机134****8338)等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数千元。
以上事实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丁xx叁佰元。
执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送达后,由泗洪县公安局送达xx拘留所执行拘留。
限被处罚人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xx银行交纳。
逾期不交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宿迁市公安局或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公安局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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