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国家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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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与安全》2019年第02期
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及车辆技术要求,适用于N2、N3、O3、O4类车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GB 11567-2017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产品、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1年后开始执行。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装备发展中心介绍,自第316批《公告》起,货车和挂车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将执行GB 11567-2017国家标准。鉴于后下部防护要求一直以来都是货车和挂车查验的一项重要内容,而GB 11567-2017较先前的GB 11567.1-2001、GB 11567.2-2001在后下部防护的下边缘离地高度、横向构件的截面高度等相关要求上均有所调整,为使查验员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本工作提示对GB 7258-2017及其条文释义、GB 11567-2017、GA 801-2014及其修订报批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车辆该满足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7258-2017的12.9.1规定:“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应按GB 11567的规定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
GB 7258-2017的12.9.3规定:“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及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专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和挂车(长货挂车,即为搬运无法分段的长货物而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特殊用途车,如运输木材、钢材棒料等货物的车辆,除外)的后下部,应提供符合 GB 11567规定的后下部防护,以防止追尾碰撞时发生钻入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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